同时不分昼夜,总有精兵发动突袭,从各个角度进攻黄巾营地。攻势猛烈,每次皆是摆出大总攻的模样。
然而待到黄巾从各营赶来,北军精锐便会离去,毫不拖泥带水。
如此消耗,贼军精力愈渐颓丧。
胜利的秤不断向官军倾斜,然而在这关键之时,京都朝廷却不断向北军大营遣出信骑,严令其分兵支援幽州。
日夜皆有信骑自朝廷奔赴而来,又被北军赶走。卢植摆出决一死战的模样,各军将领叫起阵,也越发凶了起来。张角见状,坐实了卢植快顶不住压力。
不顾士兵疲乏,再次提高戒备。
……
“天师,北军退走了!”
四月下旬,天气开始炎热。
黄巾帅帐中,众将垂头丧气。
在这时,一名内着黄袍外披札甲的将领冲了进来。其头戴斗笠,大笑道:“大天师,北军退走了!”
“刚才北军大营调出万余精骑,往东去了。领将脸色跟死了妈一样,骑兵前脚刚走,官军就开始拆营后撤。”
“不过阵列严密,不太好追击。”
“什么?”
帐中众人听声,感到不可置信。他们紧紧盯着斗笠将领,诧异道:
“黄龙,你莫不是眼花咯?”
“北军天天讨战,咋会自个退走?”
“自是皇帝催得急。”
帅椅上,一席天师道袍的张角抚须大笑,朗声道:“皇甫嵩和朱儁被波将军围困长社,五月便会被围歼。幽州的同袍又不辱厚望,把刺史都杀了。”
“各地告急,只有卢植这尚是活军,皇帝肯定不想他天天跟我们对峙。要么战要么分兵支援,卢植倒想战……”
“可我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叫阵无用,他今日退走,就是分兵去救幽州了。好!太好了!传令下去!”
“粮库大开,今明两日随意餐食,士兵好吃好喝,好生歇息两天。”
“北军分兵,怎么与我抗衡?待兵卒恢复士气,我便要一扫数日之耻,届时杀卢贼破信都,纵兵三日!”
话音落下,众将面色大喜。
直至此刻,他们才知晓天师的良苦用心。原来避战不出并非怯懦,而是不愿随卢植的愿。正面跟北军打……
得胜也会伤亡惨重。
可卢植分兵,就远远不是对手了。
想到一雪前耻,想到将那些嘴碎的官军击败,想到攻破信都后的劫掠。
众将攥紧双拳,脸色潮红。
“谨遵天师之圣令!”
“我等必定大破北军,以报天师!”
——————
“驾”
天色将晚,河间边界。
马蹄滚滚,烟尘阵阵。
大地在颤动,天际忽得出现一条愈来愈粗的黑线。随时间一呼一吸流逝,那乌泱泱一大片向前行进的速度,也愈发快起来。逐渐,显现出轮廓……
那是骑兵,漫山遍野的骑兵!
沿途景观飞速倒退,穹上飘荡着成千上万匹骏马同时叩击大地的轰鸣。在这一刻,仿佛天地也失了颜色。
万余骑军自西方而来。他们身披筒袖铠,头戴翎羽盔。手持一柄梨木长戈,腰配百锻马刀,可谓全副武装。
就连那牛皮制成的鞍上,除了干粮饮水,甚至系挂着短弓箭壶。
装备如此精良,一眼便知是精锐。
“停!”
话音落下,一黑一红两面前指的旌旗迅速回正,直顶天空。
随旗帜变动,刚刚踏至河间郡界的骑军们轻提缰绳,略顿马步。
整齐划一的缓缓停下来。
“河间到了,秦将军就此别过。”
首列的两名将军相互对视,脸上沾满风尘,眸眼中却尽是精光。
“就此别过,愿陆将军旗开得胜!”
“旗开得胜!”
无有多言,屯骑将秦鳞,越骑将陆远哈哈大笑,率领各部兵分两道。
一路绕北面前往常山,一路则绕南面行往清河。然而无论哪条道回绕而去,最终目的地,都只有贼巢巨鹿!
……
入夜,黄巾大营欢声一片。
前些天有多压抑,今朝就多放纵。
得知该死的官军终于退去,黄巾心中的压力顿时消散。甩掉沉重包袱,又有食粮酒肉的供应,不过朝夕……
死气沉沉的营地,便成为放纵享受的极乐世界。一面面营帐之间,各部卒子不断游走。他们端着空荡的酒碗,醉醺醺四处晃悠。这儿坐坐那儿逛逛。瞧见顺眼的兄弟,就坐下同骂官军。
今夜,仿佛整个黄巾营地都弥漫着来者是客的情绪。
外部的同袍过来,本部的士兵热情似火。即便来人是最卑微的辅兵,也会为他盛上一碗米酒,切来两块烤肉。wWW.ΧìǔΜЬ.CǒΜ
喜气洋洋,宛如过年。
“狗官军卑鄙无耻!有刀有枪不堂堂正正打,偏偏每晚来恶心人!”
“龌龊,他们披戴铁甲,好吃好喝供着。气力又足装备又好,怎么爱玩这种下三滥的招数,不让人睡觉?”
“这几天跑来跑去,俺这双老脚茧子都遭磨破了,狗官军!”
“兄弟们,天师说了,这两天好吃好喝养养,后天开拔去砍卢老贼!官军分了几万兵救幽州去,打不过我们的!来,干了这碗酒,敬天师……”
“敬太平道诶!”
“干!”
“敬天师,敬太平道诶!”
各种干杯嚎叫,爆响在大营每一处。
一些混在人流中的‘黄巾兵’,眼中却是难以察觉的闪过讥讽。
他们满面笑容,跟着吆喝,缓缓汇聚到西营一处千夫长的营地。
胡千夫,是汉军安插在黄巾营中最高级的细作。此刻他并没像其它贼将那般,躺在帐中与女眷兴盛子孙。
而是双目锐利的立于帐外,不断扫视着靠近军营的兵卒。
“吃就算了,喝个屁的酒!万一汉军来袭,醉酒如何抵挡?”
“什么玩意啊,你管老子……”
昏昏沉沉的兵汉很不爽,随口回骂,抬头望去却浑身颤动,赶忙跪地。
“不知是将军,小人嘴贱。”
“这酒是俺们将军赏的,将军说汉军已经分兵数万,援幽州去了。剩下本军也都撤出五十里开外,再无威胁。”
“如此小人才敢饮酒啊!”
一身千夫长装扮的胡平面若冰霜,一脚将兵卒踹翻,神情勃然大怒。
“五十里就没威胁了?军中不能饮酒是铁律!滚滚滚,要喝马尿滚别处去!别污老子的眼,老子的兵都不喝酒。”
“是是,这就滚,这就滚。”
那兵卒脸色难看,赶忙起身跑走了。边跑边嘟囔,语气很古怪。
“都落草了,还正经什么呢?”
“这么讲究军法,咋不在汉军里?”
胡平闻言大怒,却见小卒跑没影了。他双眼圆睁,转头扫视与那人一道而来的兵丁,骇得数人顿时退后。
那几人赶忙将碗中酒水喝干,二话不说转身就跑。真是撞到鬼了,大家都豪饮痛饮,趁这机会串门交朋友……
这死钻军法的千夫长脑壳有病,这样的上官,下头的兵卒真可怜。
不过这与自己何干?换个营去串门就行了。酒可是好东西,一年到头来都喝不上几回,今儿得尽量多喝些!
“一群草包。”
瞧见黄巾跑远了,胡平再扫停留原地的兵卒,这几人倒毫不畏惧。
只见他们躬身行礼,眯眼抱拳。
“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胡平听声面色不改,回抱以一礼。
“暮不夜归。”
无有多言,几人踏入营中。
留在营门处,又招呼几伙细作入营,胡平见子时已到,便紧闭大门。他留下心腹把守出路口,这才大步入营。
……
夜色漆黑不见月光,风凛冽。
营中之营,千军屹立。
一千精卒褪下黄袍,换上黑色劲装,手持快刀火把,排成严密阵列。
他们昂首,神情坚毅非常。
“这一战所有人都会死,包括我。”
换上皮甲的胡平手持长戟,他环视一言不发的泽袍兄弟,轻声道:“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用之所趋异也。”
向前一步,胡平高举长戟。
他眸中有光,笑曰:“我等追求,不过江山稳固,社稷安宁!今日烧粮捐躯,会迫使贼军无粮慌乱、人心相悖。而后卢公之大计,方能可成。”
“死于此,死得其所!”
话音落下,众军卒齐齐举起快刀。
他们没有呐喊壮志,因为会引得黄巾注意,因为嘴中衔含一节枯竹。
转头望向另一侧的八百名黄袍同僚,胡平躬身道:“也全赖诸位了!”
那些黄色衣装的细作纷纷躬身回敬,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
“暮不夜归,死得其所。”
胡平颔首,挥下长戟。
一时间,八百黄袍细作涌出兵营。
一手举火把,一手提酒壶。
游走鼾声中,四散遍营间。
壶倾黑油,火把点燃。路遇转醒,快匕刺下!不过短短片刻,火烧连营,赤红一片,团团浓烟蔽苍天!
很快,或是睡帐中或是躺地上的黄巾兵们惊醒过来。他们看着四面燃起的营帐军械,醉意顿时被吓退。
惊慌失措的爬起,不知该当如何的大叫,心头迸发浓烈的恐惧。
在这时,悍不畏死的千名黑袍快刀,也猝不及防下击溃了粮仓守卫。
尽管驻守这里的都是张角的心腹,都是披戴甲胄的兵卒,但在快刀军士搏命的打法下,竟片刻都未能抵挡。
或含恨倒下,或惊惧逃窜。
不过待到控制粮仓,千名刀手剩下不过堪堪百人,将领胡平也在交锋中被乱枪刺杀。然而到这,也无须指挥了。
手持火把,四处纵火。
在烈焰中,军士们终于吐出竹衔,大声歌唱:“为我谓乌……”
“且为客豪!”
“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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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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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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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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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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