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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汉末争鼎王耀>第二十二章 归心
  “不妥。”

  不惧得罪人,高顺很直接。

  “将者,智、信、仁、勇、严也。”

  健将躬身抱拳,肃声道:

  “目前在赵云身上,末将只看到了勇。当然其它方面,在接触中也能感到。但就现在而言,赵云展露出来的。”

  “只有勇。”

  “并且最关键的一点,是赵云虽勇,但过往岁月都是在乡间单打独斗。武艺高强不代表领军有度,能单骑冲阵不意味着就能统率千军。武力与统军……”

  “看似相连,实际没有必然关系。”

  王耀听声颔首,此话不无道理。

  赵云虽勇,但毕竟从没有领军经验,一下让他领导千军确实不妥。

  抱拳向前一步,高顺大声道:

  “我毫不怀疑赵子龙日后能成大将,甚至成为青史留名的名将!但现在来说,他在领军方面还太过稚嫩。”m.χIùmЬ.CǒM

  “若领千军……”

  “末将建议从副将开始做起。可他又擅冲阵,骑兵则更为契合他。”

  “原本说来,张将军之骑军最适合赵云归属。即便赵云未曾领过军,统率不过两百骑也是绰绰有余。但为给他挪位而撤下张将军,实在有些不符合情理。”

  眉头紧皱,高顺娓娓开口:“可让赵云做副手,千军则矣,百军实在埋汰人。再者他之勇武远胜文远,强安一块。”

  “不是张文远威信大失,就是赵子龙胸怀憋屈,哪个都不美。”

  王耀未有开口,认真聆听。

  这一刻,他觉得高顺真的很优秀。

  既擅长练兵,战技高强又能身先士卒。向他询问对策,绝无私交作祟,该怎样就怎样一五一十的述说观点。

  还能面面俱到,在想到契合赵云兵种的同时,又能考虑张辽的感官。

  虽不说妙计频出,但他只是武将。战将能想这么多,很不错了。

  “主家不是要组建一支亲卫骑兵么?人数百骑,直接让赵云当主将好了。数目少,他正好能驾驭,而亲卫的特殊涵义,也不会让他在众将面前低人一等。”

  “先积累经验,待部队下次扩军,两百骑军肯定不够。届时组建新骑,直接可以调他去当主将,再无忧虑矣。”

  话音落下,王耀微笑颔首。

  “就这么定了,伯平真乃我之肱骨。”

  高顺闻言一笑,拱拱手,出帐忙去了。即便天色已黑,他还不能歇息。此次驻营并非暂时,防务需要严谨安排。

  除此外,白日刚募招一千农兵,既要规划好训练,又要安置好其家属。这一块在招募时,他与王耀商议过了。

  每个难民入伍,都可以带妻子做为随营妇女。这些健妇不是白养。

  劈柴伐木、做饭洗衣,照顾受伤士兵、清洗创口,甚至在辎重车辆陷入泥浆时去搭把手,都是她们的任务。

  平日不得相见,假日时自可团聚。有这一份恩情与牵挂在,农兵会更加勇敢,更加忠诚,但前提是安置好家眷。

  想着营寨防务,训练整军,妥善安置,高顺虽然感到浓浓的疲惫……

  那眸眼,却是愈发的明亮起来。

  ——————

  翌日,天朗气清。

  鸡啼时下了一场小雨,很快就停了。

  卯时虹销雨霁,在这破晓之际,一个个手持铜锣的军士出现。

  他们猛然敲打铜锣,铛铛金鸣顿时响彻军营。老乡勇迅速掀开被褥,手持刀枪冲出帐子,几乎十几息便列队齐整。

  乡勇面有笑意,纷纷望向军营右方的营帐,那里睡着新入伍的农兵。

  “猜猜多久,兵伢子才能起?”

  “哼,当初咱们花了半刻钟,高将军罚五圈,他们怎么也得一刻。”

  “俺看悬,得一刻半。”

  “一刻半狗都起了,最多一刻。”

  “别说了别说了,将军来了。”

  瞅见面无表情的高顺行来,众乡勇立刻闭嘴。全都目视前方,昂首挺胸。

  高顺见状也不说话,微微颔首。

  然而就这么一点头,乡勇就兴高采烈,如获巨大褒奖一般快活。

  趁此氛围,一个胆大的兵卒开口:

  “将军,您一向一碗水端平,他们要超过一刻钟才来,怎么也得先跑个十圈吧!当初俺们晚半刻,就是五圈。”

  “那是自然。”

  眼见高顺应允,兵卒大笑。

  可一眨眼,他的笑容就消失了。

  噔噔噔——

  脚步响起,密密麻麻的农兵喘着粗气跑来,立刻学着旁边的乡勇列队。

  一个魁梧健壮的农兵上前,垂首抱拳,朝高顺恭敬道:“小人们从没有披过军袍,这穿系的方法与农家麻衣不同,由此晚来片刻,还请将军大人责罚。”

  刚刚列成队的农兵们纷纷躬身,异口同声抱拳道:“还请将军责罚!”

  看了眼日晷,高顺淡笑。

  农兵不过才晚了百来息,连小半刻都没有,却没有推诿,很不错。

  望向刚刚言语一刻钟的乡勇,高顺面无表情。那兵卒面色羞红,垂下脑袋。

  “晚了就是晚了,绕校场跑五圈。”

  “喏!”

  没有丝毫犹豫,魁梧农兵迈步奔跑。

  其余农兵亦没有怨言,他们只恨自己来晚了,愧对了王耀的厚待。一个个卯足劲,全力奔跑。

  前身为难民,能从各地活着逃到信都,脚力那自是没得说。只见他们健步如飞,很快就跑完了大半圈。

  看着目瞪口呆的乡勇们,高顺挑眉,笑骂道:“幸灾乐祸,跑十圈。”

  “喏!”

  此刻乡勇们连嘟囔的念头都没有,一个个迈动脚步追了上去。

  ……

  一番晨练后,众军卒大汗淋漓。

  再次列好阵时,就见车辆行来。

  “主家爱兵如子,在真定一战后,见数百泽袍魂归故里,甚为悲伤。”

  听见此话,众乡勇神情黯然。

  战死的那三百多乡勇,都是他们的手足兄弟。重提此事,自是伤感。

  察觉到氛围的变化,农兵赶忙垂下头。

  “都抬起头来!”

  正欲继续,却忽然发现农兵的变化,高顺想到什么,行至农兵阵前道:“不管你们先前是何等身份,入了主家帐下,就是忠勇的战士,你们不需要畏惧。”

  “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人会驱逐你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无需畏惧。”

  “听见没有!”

  “喏!”

  听闻高顺之言,农兵们先前身为难民的自卑感不说荡然无存,也散去大半。

  他们感激的看向铁甲健将,腰背挺得越发直了。而老乡勇听声,个个错愕,先前准备跟新兵伢子开玩笑的想法,也顿时打消。对于身份清白的新兵……

  开玩笑欺负下,能拉近关系。但欺负本就自卑的人,那就真是欺凌了。

  乡勇分得清对错。

  眼见氛围和睦起来,高顺欣慰颔首。

  他拍了拍手,顿时便有辅兵民夫上前,恭敬的递上札甲与皮甲。

  “主家不忍你们受到伤害,特此竭尽一切手段,从北军那要来甲胄。”

  “陷阵营的勇士们,上前领甲!”

  话音落下,众军士怔神。

  从高顺的话语中,他们能够想象王耀为了这批铠甲付出了多少。

  可能忍气吞声,可能被正规军的那些官老爷百般刁难,才得到甲胄。

  看着那反射着太阳金光,熠熠生辉的精良札甲,士兵们双眼泛红。

  为这样的主家,效死也值了。

  毕竟在这个年代,这么一套优质铁铠,价值要比一条人命高得多。

  兵卒们排成长队,宛如接圣物那般双手捧过铁甲。他们抚摸着锃亮冰凉的甲叶,无不朝着帅帐方向躬身行礼。

  看着领甲的乡勇,农兵们目光敬佩,其中没有嫉妒,因为那是拿命换来的。

  “别看了,你们也有皮甲。”

  高顺话音落下,农兵无不双目圆睁。

  实在不可置信。

  “你们虽然新入无功,但主家仁德,不愿见到为他征战的兵卒折损。”

  话毕,看着愣神的农兵,高顺皱眉、吼道:“再愣你们早饭没了!”

  众农兵这才如梦初醒,纷纷上前。

  他们面色涨红,眼中隐有泪光。

  “敢不为王君效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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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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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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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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