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咔。”
朱高煦留意到怪声,循着声音望过去,发现了新奇的玩意,愣愣的看得仔细。
“哥,那是啥,好像自己在动。”
“关你屁事。”
“咱不走了,说不定是妖怪。”
“那你留下吧。”
朱高炽不以为意。
朱高煦眼珠子一转。
“嘿嘿。”
“咱才不上大哥的当,大哥回去定然恶人先告状,到娘面前说咱坏话。”
“闲得你。”
“你才闲呢。”
“你都逃课,不去演武场练习武备。”
“等父亲回来,咱一定告状,大哥你偷懒。”
朱高炽忍不住扬了扬马鞭。
“你敢打咱,咱定然还手,你打不过咱。”
朱高煦眼尖,立马说道,浑身警惕。
兔崽子。
朱高炽暗骂一声,悻悻的放下了手里的马鞭。
说话间,两兄弟已经离开了矿区,身后跟着侍卫们。
被十二岁的孩子欺负,朱高炽觉得很羞愧。
熊孩子调皮不怕,怕的是熊孩子有高达。
战神,就是战神。
哪怕才十二岁,也不容一般人能欺负。
“大哥,咱来找你前,还跑了十余里路呢,你看看咱,咱还穿着麻鞋呢。”
朱高炽闻言看了过去。
果然。
朱高煦小腿上裹着缠腿,脚上穿着麻鞋。
这是祖父朱元璋留下的规矩。
父亲朱棣和叔伯们小时候在应天府,受到了严格的军事训练,穿着麻鞋,裹上缠腿,像士兵那样到城外远足。
十分之七的路骑马,十分之三的路要步行。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还要在演武场上练习武备。
同时。
朱棣与兄弟们幼年即入学,接受文化方面的教育。
所以现在的勋贵子弟,日子其实过得很苦。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朱高煦不敢反抗父亲,于是选择反抗“好欺负”的大哥。
长兄如父嘛。
跑了十余里路,还这般生龙活虎。
委实羡慕不来。
人家的天赋。
“你懂什么,咱是学以致用,不能死读书,否则岂不是书呆子。”
“所以那自己动的家伙,是大哥在府里画的那玩意,现在捣鼓出来的喽?”
朱高煦兴奋的问道。
“嗯。”
“大哥,你教教咱。”
“教你可以,你得听咱话。”
“嘁。”
朱高煦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星子。
“谁稀罕。”
不能欺负大哥,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欠揍的小脸,气的朱高炽牙痒痒。
夕阳下。
两兄弟的影子,拉的越来越长,靠近到了一起。
有时候又随着身下马匹的起伏,影子又忽然拉开,飘忽不定,让人看不清。
燕王府。
原是元朝在大都的宫殿。
朱棣被封为燕王,领地是前朝都城,王府为前朝皇宫,可见朱元璋对朱棣的重视与喜爱。
朱高炽骑马回到府上,多看了两眼王府。
身体原主的老子,也就是朱棣在南京当上皇帝那天,因为封建迷信,不但把燕王府拆除,连元朝的王宫也拆了。
两者被拆的一干二净。
土地平整后,重新修建了未来的紫荆城。
“哥,看什么呢,进去啊。”
朱高煦没听到脚步声,回头看到大哥发愣,立刻催促道。
“咱跟你说,娘可是等着你,看你怎么跟娘解释。”
“你很愿意看到大哥受苦?”
朱高炽平静道。
身体的原主爱护弟弟,他可没什么感情。
真到了那天。
可别怪自己心狠手辣。
……
朱高煦愣了愣。
大哥的话好奇怪。
“父亲离开前说的话你忘了?”
“你不听父亲的话,娘的话你也不听,等父亲回来那天,你挨板子的时候,可别怪咱不替你求情。”
朱高煦提到父亲,下意识的缩了缩头。
“原来你是为了咱着想啊,大哥误会你了。”
朱高炽眼神松动。
到底还是亲兄弟,有兄弟感情。
眼前朱高煦也才十二岁,不是长大后,把当秦王李世民的志向挂在嘴上。
还有救。
“屁。”
朱高煦躲瘟神似的,拍开朱高炽的手。
“咱可不是为了你,你挨板子十下,咱也得跟着挨板子,至少也得三五下。”
“你害自己可以,别牵连咱。”
大哥刚才的眼神好恶心,朱高煦扭头就往府里走去。
“臭小子。”
“不知好歹。”
朱高炽气笑了。
两兄弟轻车熟路,走在东道上,一墙之隔的西边是承运殿、圜殿和存心殿。
燕王府后宫虽大,但女眷不多。
和其他的亲王不同,朱棣和他们的母亲,也就是燕王妃,在婚前已经认识。
两个年轻人相交了三年,属于自由恋爱,有爱情基础的婚姻。
在燕王府。
朱棣只宠王妃一人,从来不去沾染其他的女人。
男主人是九大塞王之一。
女主人是徐国公之女,贞静好学,素有“女诸生”之称。
天作之合,外人皆称赞。
而这些朱高炽都不太在乎。
燕王妃能当半个家,才是他在意的。
燕王府机构庞大,下辖审理所、典膳所、奉伺所、纪善所、良医所、典仪所、工正所等。
有负责教育的伴读、教授,管理王府仓库的大使、副使等官员。
徐氏不是深宫妇人,发挥女主人的职能,井井有条地管理内务,使得宫中上下秩序井然。
总结起来。
燕王朱棣不在北平,当家人就是王妃。
深刻一点。
王妃有实权。
直白些。
朱高炽得受燕王妃的管,是他的上司。
“娘,咱把大哥抓回来了。”
“大公子。”
“二公子。”
宫女们纷纷行礼。
里间。
只见一名穿诸色团衫,真红大袖衣霞帔,头戴金钗,镂空白石花托,金丝累编蝴蝶牡丹花的妇人,端庄秀丽正摸着朱高煦的后背。
“娘,我回来了。”
朱高炽恭恭敬敬的说道。
他可学不来朱高煦的做法。
人家那是真的恋母之情,十二岁的少年也是孩子,实乃常情,自己可不是,那是变态。
“你先生来过。”
徐氏看见长子的疏远,内心又自豪又郁闷。
大儿子要走不寻常的道路。
她不知道好坏。
如果是寻常人家的妇人,说不得就强迫长子低头。
偏偏徐氏非常人。
于是同意了和儿子的打赌,本想着以自己的眼光,料定儿子是被人哄骗。m.χIùmЬ.CǒM
哪怕大费周章,冒着丢燕王府脸面的代价,只为了教导好儿子。
谁能想。
大儿子是对的,错的是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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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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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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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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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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