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如此,有时候不见得是咖啡好喝,但是嘴馋起来,就是忍不住想闻闻香气,想尝尝看。
而且往往就是尝过两口之后就不想再喝了。
只是过一过嘴瘾而已。
这种情形出现过好几次了,有两次我还没在意呢,想喝就喝吧。
不是说要对自己好一点吗?
可是喝了两口又觉得不想喝了。
原来是嘴巴馋,加上鼻子馋。
嘴巴馋是想喝一点,鼻子馋是想多闻闻气味。
的确,不单单嘴巴会馋,有时候嗅觉也会有馋的感觉。
咖啡应该就是色香味都有诱惑力的那种。
可是身体并不喜欢它,它仿佛是一个尤物,有倾国倾城之容,闭月羞花之猫,可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它的,就有老臣说她不好,不喜欢她。
所以有时候尽管买下来了,但是喝了两口,扔掉又可惜,喝完又不情愿。
有些委委屈屈地勉强将就。
这仿佛就是某些人的生活一样。
所以咖啡就更受欢迎了。
它会畅销并不是因为有多好喝,而是因为嵌入了生活,产生了生活的况味,所以被生活说接纳。
这不像是小说吗?有些出名的作品,要说文学性有多好,也不见得,有些作家的文字就是平实,接地气,不以文字取胜的,可是它们都融入了生活,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以特别感人。
今后我就买闻着很香的速溶咖啡,而且一定要便宜,不是为了想喝,也不是为了装逼,提升格调,就只是为了解馋,在鼻子和嘴巴馋的时候,过过瘾而已。
而且喝两口就丢掉的,也不见得会喝到肚子里去,在口腔里过一圈而已,那么要买那么好的干什么呢?这都是一次性的咖啡,过过干瘾罢了。
对了,在嘴巴里过一圈时,味蕾是被激开的,难怪喝咖啡会上瘾,它刺激的是多种感官,可是靠刺激的,到底不会太贴心。
所以呢,贴心的,让它喝到肚子里去,不贴心的,就让它浮在表面罢了。
不过不知道有没有人注意到,当路过星巴克时,会被飘过来的咖啡香味给诱惑,忍不住驻步停留。
据说,星巴克这种地方,在选址的时候就把香气考虑进去了,一定要进出口附近,而且一定要让香味飘出来,通风设备都是他们的考虑因素。
也真是想得周到,说是工于心计也不为过。
可是呢,买回家的咖啡就没有了那股香味,不管是速溶也好,买回家的星巴克咖啡也好,都是如此的,感觉就没那么诱惑了。
有时候是有兴意阑珊的感觉,好像是受骗了似的,拿到手的没有看着,闻着那么香。
可也只是一杯咖啡而已,跟它置什么气,而且越是不便宜的,买回来后,就不会轻易扔掉,总会多喝两口的。
难怪这就是商家要定价高的原因了。
有时候是觉得没必要的呀。
看来今后我要去找买来便宜的,但是呢,微波炉一转就会很香的咖啡。
我在地铁附近一家蛋糕店买过蛋糕的,一开始就是被那罪恶的香味给诱惑了,本来不想买的,但闻到了那股香味,就想去看一看,这一看呢,价钱还行,那么买一份回去尝尝味道吧。
尝下来味道还行,然后就加入了他们的会员,他们会送蛋糕的,于是被彻底地诱惑了。
不过呢,刚出炉的蛋糕闻着很香,我拿到地铁里面,一路上还就闻到了那股蛋糕香气。
这种香气闻着很温暖的,也感觉丰实。
可是呢,到了第二天,它就不香了。
这一点我跟店员沟通了,人家说,你可以放在微波炉里转一转,马上就会很香的。
听了这话,我去尝试了。
结果发现要凑近了才会觉得很香,但是没有在店铺的那种感觉。
当然他们可以说,店铺里香气比较集中,家里不同。
这样的香气差异,导致的后果就是会惦着店铺里的香气,走过路过时,会有意无意地去靠近,闻一闻,过过干瘾也是好的。
所以我想到了买速溶咖啡,然后用微波炉转一下,看看出来的香味是什么。
这样净化一下屋内的空气也是好的。
就当它是过滤,转好了,放置一会儿,然后想到了喝两口,想不到就丢掉,就这样的咖啡,估计市场上也不见得会有。
谁家会为这样的客户提供咖啡呀?
这是属于另类服务的,所以只有自己想办法。
本来过日子,那是自己在过,又不是靠商家。
自然得自己动脑筋啦。
今天算是新的一天了。
不但是因为我琢磨出咖啡的新喝法,也是小说完结的时候,其实昨天就已经写完了,稿子存起来,要过两天才发布。
然后今天想了一下,到底还是放不下。
毕竟这篇小说跟了我都一年多了,所以写到最后,我写了一句,用张丹枫的口吻说出,天下无不散之筵席,都散了吧。
这句话固然是小说里的情景,可也何尝不是我的心声。
因为纠结着,所以这两天就寻思着喝咖啡呢。
纠结,很多时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
有时候真的觉得很有意思的,按理说,负面的情绪不该经常出现,可是,它就是生活的一部分,离开了它,生活还像是生活吗?
当然,尽可能地去营造积极快乐的氛围,这也是需要的。
这本小说很有意思,我起码有三处地方,出现了纠结,第一次是开始写,要进行日更,我感受到了压力,几次都想休息一下,可几次都在想,要不,再坚持一下,然后休息,不是不让休息,只是稍微缓一点。
于是就坚持下来了,写着写着,也就成了习惯。
就好像咖啡本并不是很美味,可是当它研磨成粉,开水冲开,再配上糖和奶时,香气冒出来,并且融入到生活中,真的会忽略掉它的苦,反而感受到的是香氛和甜美。
这是一种很别致的感觉。
甜的时候不是尽甜,那样会甜得发腻,发齁。
它是先苦,甚至有的咖啡味道还有些冲。
可是一口下去,只要咽得下去,现在的咖啡都不是很难咽,尽管会有人吐槽,但不会连一口都喝不下去。
只要喝下去一口,慢慢地就会在口腔里形成回甘,淡淡的香气冒出来,顶在舌壁上,一丝回甘悠悠形成,这时候口腔都会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难怪口腔会留恋这种味道。
另外,在鼻腔里,也不是一味的奶香,咖啡香本身也要有清苦之味。
但是融合了奶香就变得格外有层次了。
这的确是感官上的多种享受。
这种感觉跟写作一样,一开始是纠结的,写着写着,自己都写成了习惯,到了后来,很自觉地,一天开始,脑子里就想着要构思什么情节,该怎么运营。
然后写完一章,发现时间还早,那么试试看去构思下一章,如果感觉单单靠脑子还不行,要不,再写一点试试看?
我是不愿意逼自己的,尤其是第二章,能写多少是多少,该放下就放下,绝不勉强。
可是当写到差不多时,大脑自己会有程序,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完,把这一章写完。
然后就出现了存稿。
这时候第一个纠结就化解了。
接着第二个纠结又来了,那就是写到了苦情戏,我说过的,这本小说里于承珠的哭戏很多的,写的时候写得我很累。
我的心也是揪紧的,然后写完了两三章,我都要停一会儿,要到另外的空间去换换脑子,不能一味地沉浸在于承珠的世界里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尽管这么一个才貌双全,又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不是伤春悲秋,而是为了世事在愁苦,这一点也是很感人的。
她也不是全然没有伤春悲秋,她对师父的暗恋其实就是伤春悲秋,这是她这个阶层的标识,不过她很分得清界限,伤春悲秋只在一个人的时候,不会让它影响自己的生活。
所以说梁羽生笔下于承珠这个人物,是很难得的奇女子。
不过很多人都没有到她那个阶层,所以都不懂她的悲喜。
别人不懂,张丹枫懂,他也是那个阶层出来的,如果他不懂,她就不会那么爱他,她没有爱错,可是这段感情注定是不能见世的。
所以这是一个悲剧,在写的时候,我牵扯得很厉害。
很多时候,我想用现在的思路去看这段感情,可是写到后来,越觉得梁羽生的安排是对的,他们就是这么一个归程。
我不是怕折腾,而是折腾到后来,发现还是按照原来的才是最好的,这时候对我的情绪是有打击的,当然过去之后,又有新的感悟。这也是喝咖啡的感觉。
第三次纠结,那是快结束了,写得累了,是想过要早点结束的,可是真的结束了,我发现我很不舍,好像还有很多没有写进去,所以忍不住再看看,看看是不是要去修补一下,尽可能的完善吧。
因此那一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也是对我自己说的,该放下时,就要放下了。
想放下,却不舍,不就是喝咖啡那种余味犹存,仿佛上瘾的诱惑感吗?
所以这几天很想喝咖啡,但是又不愿意去喝。
经常喝咖啡,对气血还是不好。
我硬是不让自己去喝,所以就写几篇文章,细细剖析喝咖啡的缘由,再为自己创造一个从容悠闲的养生休闲空间。
别把日子过得急匆匆的。
只是写着写着,一个不小心,发现了自己的心事,自己的小秘密,原来喝咖啡还是因为心里有情意综没有被发现。
而且也是因为跟写小说有关。
既然如此,那么两边一起进行,把喝咖啡的缘由写下来,然后把写小说的心情也写下来,彼此对照,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然后就当做是自己的消闲乐趣吧。
不过,不写还不知道,还没发现,原来,在写小说这段时间里,我基本是一天一杯咖啡的,既需要提神,也需要触动灵感,增加构思。
然后一天一杯,很自然地就成了习惯,到了想放下时,真的舍不得,可是不能再喝了,经常喝咖啡,对身体也不好。
这时候来一个清理和规整,然后发现了很多秘密。
这不算是清理出来的垃圾,只能算是没有被发现的情绪,被看见了,也就好了。
那么,就写到这里吧!
2020年9月24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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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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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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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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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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