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女人都是不清醒的,道理都明白,可真的做不到。
如果袁绍华回去,那他们两个感情肯定不如以前了,心中都会有疙瘩。
姜容云叹了口气,谭秀娜说的有道理,感情这种事,一旦有了隔阂,产生分歧,再想回到从前,就很难了。
“怎么说呢,如果双方是真的喜欢,就互相克服一下,你也对他好一些,让他看到你的真心,如果他真的喜欢你,也能再坚持。”
反正对于姜容云来说,能让她放弃爱情的,从来都不是因为辛苦。她不怕吃苦,只要这个人值得。
“我知道了,那我尽量对他好一些,他为了我,跑到这里的确也是不容易,他就不是干这种活的人。”Χiυmъ.cοΜ
皇城底下,细皮嫩肉的,比女人都要娇气,没有理想没有明天,每天就是下地干活,他接受不了也很正常。
每个人的接受程度不一样,对待生活的态度也不同,她不应该拿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袁绍华就是袁绍华,他就是他。
想通这点后,谭秀娜心里也没那么难受了。
她觉得姜容云说的对,两个人相处,不一定非要男方付出,女方也是要付出的,不能做一辈子的公主。
袁绍华现在正是过渡期,她应该多给予一些鼓励,平常帮他洗洗衣服什么的,其实也没什么。
两个人以后若是结婚过日子,这些活也得她做。
谭秀娜走后,李国强走了进来。
“谭知情咋了?咋看她不太高兴。”
姜容云叹了口气。
“唉,跟袁知情闹别扭了。”
她说着,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听的宋建璋直皱眉,宋建璋是标准的大直男,他觉得袁绍华这样很没男子气概。
为了喜欢的姑娘,下地干活怎么了?谭知青那么好的姑娘,这点苦都吃不了,还算男人吗?
“这人看着娘们唧唧的,干个活儿也没个正形,谭知青跟这种人在一块,真是白瞎了。”
宋建璋虽然跟村里的很多男人都不一样,但他骨子里,还是很男人的。
“没办法,人和人不一样,人家觉得受不了这个苦,想要回去,也拦不住,我看谭知青挺喜欢他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姜容云一边说着,一边拿出鞋垫子绣,他想早日把男款的完工,给人送过去,到时候又能赚一笔钱。
“累了就休息会儿,这东西费眼。”
看姜容云没日没夜的绣,宋建璋有些心疼,别人家媳妇儿,男人都嫌懒,他家媳妇儿,却是勤快的不像话,姜容云这么能干,他都有危机感了。
“没事,我都习惯了,眼睛不疼。”
宋建璋坐到姜容云旁边,看着自家媳妇儿绣花,只觉得眼花缭乱。
“这个我一个大男人实在是干不来,不然我就替你干了。”
宋建璋现在粘人的人,比晓禾都要粘人,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凑在姜容云旁边。
离得这么近,对方的呼吸都撒到了脸上,这让姜容云有些不自在,于是伸手推了推宋建璋。
“大热天的,凑这么近干啥?”
“我就愿意挨着你坐。”
宋建璋舔着个脸,姜容云越是推她,他越往跟前凑,姜容云真是拿他没办法。
“你害不害臊?讨厌。”
姜容云说话时,嗓音软软的,还带着几分娇嗔,宋建璋听在耳朵里,那真是喜欢的不得了。
他也不管那么多,把姜容云手中的鞋垫子抢过来扔到一边,捧着姜容云的脸就亲了下去。
姜容云哼了一声。
“你胡子扎人。”
宋建璋男性激素旺盛,胡子长的很快,两天不刮就冒出一茬。
“弄疼你了?我现在就去刮,这破胡子,真操蛋……”
宋建璋心疼老婆,嘴里嘟囔着出去了,应该是去刮胡子了。
姜容云见状,忍不住笑了。
而此时在知青院的袁绍华,正在给家里写信,信里他说的很明白,让家里帮他搞一个回城名额,他不想待在这破地方了。
看到他在那里写信,江诚瞄了一眼。
“给家人写信?”
袁绍华下意识遮挡了一下:“嗯,对。”
“怎么?在这里不习惯是吗?”
察觉到他与谭秀娜之间的微妙气氛,江诚想着帮忙劝劝。
“有点。”
“刚来都不习惯,我们来那会儿也是,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你要是实在干不了,跟我们说一声,能帮的我们帮忙。”
江诚这人善良,身边不管是谁有困难,能帮的他都会帮。
不过袁绍华却是不领情,他不太喜欢江诚,总觉得他身上有股优越感,这里的男知青也都服他,私下都隐隐以他为头领,算是挺厉害的。
“不用,大家都有要做的事情,我哪能拖后腿,坚持就好了。”
在谭秀娜面前,他道德绑架对方帮自己洗衣服,在别人面前,他又想维护好自己的形象,有点两面三刀的意思。
“嗯,那就好,有什么事儿可以跟我说,大家都是朋友。”
“嗯。”
看袁绍华没有聊天的兴致,江诚也没没话找话,直接上床了。
谭秀娜以为袁绍华打消了回去的念头,她不会想到,袁绍华已经决定给家里写信。
晚上的时候,宋建璋说是不折腾了,可躺下后,手又开始不老实起来。
姜容云真是想不通,他哪来这么多的精力。
“别闹了,明天我也要上工,你这一折腾又是半夜了,明天起不来咋办?”
姜容云羞红着脸推拒。
宋建璋压着嗓子,声音充满了磁性:“容云,就一次,求求你……”
他都这样说了,姜容云还能怎么说?只能默默接受。
她抱着宋建璋,感受着对方的体温,那种感觉,是她在李国强身上从未体会过的。
好似不止是情爱,还有内心的满足。
她好像越来越喜欢这个男人了……
第二天,姜容云差点又睡过头,宋建璋起床穿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炕上的小笤帚掉地上了,把她吵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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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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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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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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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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