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普通老百姓容易被欺压,但是老天爷都看的清清楚楚,人在做天在看!我等日后当谨言慎行,无愧于民方能无愧于心啊!”
由于林言宸这次作的诗句浅显易懂,不仅是那些文人,就连文学素养不高的文官武将都听明白了其中意思。
随后便是引起了一阵思考。
而很快就有人回过味来,将话题拉到原先。
“唉等等,你们是否记得前面那句?同样也是八个字,可我却只听到一个民脂民膏,现在想想,应当不只是引用一个词语那般简单,在这里应该结合上半句,定是有其他深意!”
“是极是极,光是看后面那句,此诗就让老夫振聋发聩,不知前面究竟是什么啊!”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唰唰唰!
突兀的一声响起,所有人都顺着声音来源望去。
结果这一看不是别人,正是林言宸本人。
此刻的林言宸正背对着他们,加之清风拂过白色儒袍,顿时一股高手风范油然而生。
不得不说,人前显圣这方面,林言宸真没服过谁。
在任何领域,都不要用你的兴趣爱好去挑战别人的专业。
而林言宸的专业领域不是诗词,不是膳食,也不是武道。
他的专业领域正是人前显圣。
可以说,只要有人装逼,那就已经是在挑战他的领域专业了!
只不过,他选择背对众人并不是为了装逼,主要还是怕自己露出破绽,要忍住不能笑。
毕竟刚才他一不小心念错句子了,将“尔俸尔禄”念成了“尔食尔禄”,直到他念完最后一句时候才回过味儿来。
好在先前第一句基本没人听到,现在只要他表现的理直气壮,就算听到的也会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就比如一脸懵逼的怀玉。
她歪着脑袋拍了拍耳朵,有些错愕,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实力。
“怀玉你这是作何?”长孙奕察觉到怀玉的异常,立马就问了句。
“陛下,卑职刚才明明听见小林子说的是‘尔食尔禄’,可他现今又重复的却是‘尔俸尔禄’,我原本还想说他作诗不太工整的。”
长孙奕眉头一蹙,“朕怎么没听到?再者说他自己作的诗,如何有‘错’这一说法?”
怀玉连忙摇头。
“陛下您误会了,卑职的意思是卑职现今五品修为,对于耳力是非常有信心的,平日里时常听密碟汇报情报或者亲自去打探,对于耳力方面早已练就一字不差的本领,可在我听来,小林子前后所说的确有差。”
“如若按照卑职刚开始所听到的来看,这的确是不太规整的,所谓食在句中意思应当是官员所吃的食物,前半句也就是官员所吃的食物与所拿的俸禄,可后半句的民脂民膏却只有一个意思,这岂不就是不规整吗?”
长孙奕闻言微微思考片刻,随即露出明悟的神色,最终还是略感好笑的开口。
“朕自然相信你的耳力不会有错,应当是那小林子后面自己察觉到不妥,这才临时改进,不过换成尔俸尔禄后,一切就好似浑圆天成,能在短时间内作出这般好诗,不愧是朕看重的人!”
怀玉双手环抱,低声哼了一下。
“哼,他就是个登徒浪子,只知道人前显圣!”
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怀玉这种对耳力极度自信的高手,故而除了怀玉之外,也没人揪着一个字不放,倒是都被林言宸所作这简短的十六个字所惊骇莫名。
“此诗可当甲级之作!只可惜唯有十六字,否则又是一首难得的佳作啊!”
“你懂什么,这首诗妙就妙在只有这十六个字,以劝诫百官为题作诗本就很难,林大人现在用十六个字不仅作了出来,还发人深省,这才叫天才妖孽作诗!”
“就是,对于这首诗来说,再定品级已经毫无意义了!无论如何这首诗定能青史留名!毕竟近百年甚至是近三百年,都没出过这种劝诫官员的好诗了!其中意义与警醒作用是那些抒情写景诗词根本无法比拟的!”
“小小年纪作出这种警醒深刻的诗句,还能青史留名,真是上天眷顾啊!以后老夫定要将这首诗挂在床头,以便每日鞭策警醒自己,既然穿了一身官袍,被百姓称一句父母官,那就应当使出自己的职责,更别说自己做些什么老天爷都在看着,若是欺压平民,就算到了百年之后,老天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一众官员与贵族都给予了这首诗极高的评价。
他们有的是发自肺腑,有的则是被迫无奈。m.χIùmЬ.CǒM
因为如若别人都夸这首诗警醒深刻,就自己说这首诗不好,那岂不是摆明了自己心虚,也就是变相承认自己欺压老百姓了。
这种情况自然是极其看重名声的官场老油子们不想看到的,故而对林言宸作的这首诗,没有一个大臣敢说不好的。
毕竟也就十六个字,字字真理,真想挑毛病,那也挑不出来……
而那些大儒们面色就丰富的多。
最多的还是感慨和羡慕,可以说这次是真羡慕的几儿都紫了,比先前林言宸作出千古绝句时的酸还要更甚!
一个个都跟恰了十个柠檬、又喝了十吨老痰陈醋似的。
不外乎其他,他们身为儒家前辈,对青史留名的概念再清楚不过了!
这就是他们文人的毕生追求啊!
可以说文人的追求有什么成为大儒、作出好诗词文章、甚至有想要名扬天下的。
但这些最终都只有一个目的,也算是人生的终极追求,那就是青史留名!
最好是名扬千古!
就像是圣人那样的人物,即使过了几千年,仍是有数不清的后辈尊敬叫着他们的尊称,并且见到其虚影都能磕头跪拜。
而现在,他们的毕生追求,现在还有达到的人生目标,竟然被林言宸一个毛头小子给轻而易举的达到了!
只因为作了一首近三百年来最有意义的一首劝诫官员的诗词!
这一切都必定会被史官记载在册,占比还不是短短一个名字那么简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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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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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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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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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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