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居高临下看着吵闹的平民们,目光中的痛惜和怜悯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绝对的冷静与理性。
你们,好像不值得救啊……
他内心深处正在做着最后的抉择。
这时候,阿苒再次开口了:
“大哥哥,阿苒好怕怕,带阿苒离开这里好不好?”
小姑娘的这句话,仿佛给离鸣之火找到了一个绝佳的退场理由,他低下头,微笑着说:“好啊,那大哥哥就带你从这里杀出去……”
天平,在这一刻彻底倾斜,那象征着外面几百上千条人命的砝码高高翘起,对于离鸣之火而言变得一文不值。
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就在唯一的火光即将熄灭的紧要关头,人群中却有人站了出来。
那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他身上穿着洗到发白的破旧工装,脊梁因为长久的劳作已经弯曲下去,按理说,这样一个身材佝偻的老人应该是毫不起眼的,可偏偏所有人的目光在这一刻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就连那些哭喊者,叫骂者,都在这一刻闭上了嘴巴,静静的看着他。
老人走出了人群,他的腿脚似乎也有些不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可他始终高昂着头——哪怕弯曲的脊柱使得他做出这个动作时没有丝毫威风,反而带有几分滑稽。ωωω.χΙυΜЬ.Cǒm
人们之所以安静下来,之所以将目光投向这位老人,是因为在他的正前方,就站着恶魔一般恐怖的烈火。
烈火已经快要数完五个数,突然听到身后安静了下来,他带着疑惑回过头,正对上老人那双浑浊却坚定的眼睛。
不知为何,一向视土著为蝼蚁的烈火,在看到这双眼睛的时候目光竟然闪烁了一下。
“我姓牛,叫牛马,今年74岁。”老人走的很慢,一边走,一边吐出沙哑的话语。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在厂子里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辈子,因为当时的老城主告诉我们,劳动最光荣,所以我们这一辈人拼上了自己最美好的二十年,义无反顾。”
“后来,老城主不在了,新的城主告诉我们,勤劳能致富,那时候我们穷啊,穷到吃不上饭,所以我继续卖力的工作着,以求有一天能够过上富裕的好日子。”
“我是白天干,夜里干,逢年过节别人回家团圆了,我还在岗位上坚守着,因为穷怕了,家里还有老婆孩子,我是真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啊。”
“再后来,日子真的一天天好起来了,我们不再挨饿,身上穿起了新衣服,口袋里也有了那么一点积蓄,可是,这算富裕吗?这不算啊,人家住洋楼,开小车的才叫富裕,我们这顶多算是温饱。”
“我那时候就想,好日子应该还在后头吧,日子都是越过越甜的,谁还不盼着点好呢?”
“于是我咬牙继续干,哪怕上了年纪,身子骨渐渐不如从前,但是一想到勤劳能够致富,我这身体里就充满了力量。”
“我这一干就是好几十年啊,谁知,到了儿子长大成人,要娶妻生子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攒的那点积蓄连给他买套房子都不够,甚至首付款都要东拼西凑……”
“我是日思夜想,可就想不明白啊,不是说好了勤劳能致富吗?我寻思我也没偷过懒啊,怎么到头来就成了负资产了呢?我的劳动成果到底去哪儿了?”
“好在咱们的桑格城主有好生之德,他可怜我这样的老家伙没法给社会做贡献,特意将退休年龄延迟,后面又号召我们老年人再就业,总算是给我家那小子凑够了房款,要看着他娶妻生子,我这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落了地,兴许勤劳的确是能够致富的吧,我没富起来,一定是我还不够勤劳,那些身价亿万的大老板,想必勤劳的连吃饭都顾不上吧。”
“好在我还有儿子,我的儿子也成了一名工人,这时候就不能叫光荣的工人阶级啦,要改口叫打工仔,一个称呼而已,无所谓的,要与时俱进嘛。”
“我的儿子也很勤奋,甚至比我还要勤奋,他说不勤奋不行啊,房贷要还,车贷要还,孩子要上学,一家人还要有生活开销……我一听就吓坏了,你这样过日子,能富的起来吗?你这都入不敷出了,说明你还不够努力啊!”
“我的儿子随我,自然是争气的;打那以后,他早晨起来摆摊卖早餐,白天去厂子里打工,晚上又去干代驾,忙的不可开交,我以为勤劳致富能够在他这一辈实现,谁知就在十几天前,厂子里却传来噩耗,说他外出旅游的时候被流民抓走了,政府正在想办法营救。”
“我是相信政府的;桑格城主一向待人宽厚,他说救人就肯定能把人救出来——不怕诸位笑话,那天我看到他在电视上讲话,讲的真好,我都感动的哭了,哭成了个泪人儿,我想有了他这样的青天大老爷,我儿子一定能够回来与我团聚的……”
老人说着说着哭了,流下了两行浑浊的眼泪,然后他又莫名其妙笑了起来:
“哈哈哈,后面发生的事,那才叫一个精彩啊……不知怎么的,我那个比我还勤奋的儿子,就被人说成了偷懒跑出去玩的二混子,说他不务正业,被抓了也活该,最好死在外边,不要浪费政府的军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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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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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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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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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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