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等金凤姐吗?”
“她啊,今晚闹肚子,刚刚吃了两粒药睡下了。”
苗梭梭胡乱找了个理由糊弄过去,推着两人走出去。
三人就像是从养缸被倒入湖里的鱼,兴奋得一蹦一跳,来到了城西锣鼓巷前。
天还早,出摊的摊主刚把摊支起来,等待第一位客人。看到三人前来,连忙起身招呼。
“三位,吃石螺吗?炒的还是汤的?”
“吃,这小子说你这的石螺特别好吃,所以我们特意从城东赶过来,就想尝尝老板你的手艺。”
三个人本来是并排的,苗梭梭却把猴儿推到了前面来。
老板拿着锅铲敲了敲铁锅沿,自吹自擂起来。
“那你们就来对了,全永安城只有我这一家只做石螺的,我家祖上当年专门给洪天王做石螺,不好吃的话早就被赶出永安城了。”
“这么说你们家还是宫内的御厨呀!”
苗梭梭知道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吹牛的,但也配合着说,反正就图一乐。
“那当然了,后来天朝挥师北上,定都南京,那里的螺和水,都不如我们这里的,做出来总欠缺那么一点味道,为了不败坏名声,我家祖上就不干御厨,又回到了这里。”
也不知道说的是不是真的,老板说起来有板有眼。
“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今天也有幸品尝御厨的手艺,那就炒的汤的各来一碗,好吃了再加。”
苗梭梭说着,选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和猴儿狗牙坐了下来。
“好嘞,这就给你盛。”
汤螺是需要早早就放入锑锅里炖,加入了好几种香料药材,炖出味,汤浓了才移到一个小炉子上。下面放一些炭火保温,有客人来了才盛出来。
“汤螺汤螺,吃前先喝汤,螺肉会更香。”
老板捧了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汤螺上来,另一个女的,应该是他老婆,也端着三小碗螺汤放到了几人面前。
“还有这说法啊,那我先喝口汤先。”
一口汤下肚,果然名不虚传,汤鲜不腥,甜而不腻,瞬间润遍了整个喉咙。
“还有吃螺一定要嗦,不要用竹签挑,这样才能吃出螺的味。”
早已迫不及待的猴儿,夹起来一颗石螺,嘴唇含住,鼓足劲一吸,一声闷响,鲜美的螺肉已经到了嘴里。
回到了炉子旁,准备炒石螺的老板,回过头回应猴儿的话。
“这小哥说得太对了,用竹签挑出来的,就像嚼食喂崽,少了一种乐趣了。”xǐυmь.℃òm
这石螺肉吃起来确实比较好吃,不像田螺,搞得再好,那也会有一些泥巴味。而且炖的火候刚刚好,不老不硬。还有那味道,极其的独特,但又说不出是什么。
吸了几颗后,苗梭梭竖起大拇指。
“老板,看来你家祖上真是天朝的御厨,味道不错。”
“这还有假啊,我老家是桂平的,就是天王发兵的地方。听老人说,当年我老家整个村的人都跟了天王。只有我一家是做厨子的,其他的都是带兵打仗,后来,活着的没几个。”
老板看起来很健谈,又或许是现在食客还不多,滔滔不绝。
“任何朝代,最开始起事的地方,到了后来都没有几个是活的。”
苗梭梭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老板聊着,几乎忘记了今晚出来的目的。
“听说有三兄弟活下来了,他们是帮押运金银的小官,看见这么多钱财,起了私念。把挑担的人带到了山里,然后下令挖坑把金银埋了。为了掩人耳目,把挑担的人都杀了,也埋在那里帮守坟。”
听到了这里,猴儿都有点愣住了,阿娘不是说他家的祖坟也叫守坟吗?不会有这么凑巧吧。
“是和金银埋一起,做成了座坟吗?”
“是啊,金银可是会跑的,得有人守住,不然以后去找,肯定找不到。”
老板越说越起劲,石螺也炒好了,端上来放上,干脆坐到一旁聊起来。
“那后来找到了吗?”
“唉!他们命浅,受不了这么大的福,据说哥仨后来迷路了,好不容易走出大山。再后来,他们的后人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也寻找不到,还各自猜忌是对方提前去取了,最后反目成仇,分东离西了。”
苗梭梭也叹了口气,这种民间故事,大多数都是这种结局。
“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啊。要是线索流传出来,估计还得死一批人。”
“还真留有线索,是一首打油诗,叫做什么来着,天机藏在无口人,叮叮铛铛把锤抡。缠头群里胸无墨,竟有天朝聚宝盆。”
老板是真的觉得有此事的,不然也不会把这打油诗记得那么牢。
这时候,又来了两个人,男的肥头大耳,女的十月怀胎,看起来就要生了。他俩就是这锣鼓巷里的莫彪和二姨太,老板连忙起身去照顾。
二姨太怀孕了之后,总喜欢吃这些酸的辣的,最近又喜欢上了炒石螺,今晚缠着莫彪一起出来。
眼看着就要当父亲了,莫彪特别宠二姨太,有求必应。反正又不远,隔着一条巷子。
莫彪看到了猴儿,本不想理的,但瞄见了旁边的苗梭梭,口水差点流出来,走过去打了声招呼。
“猴儿,今天没事吧?这位小姐是?”
“是莫公子啊,这么巧,在这遇见你。她是我们卫生班的班长,是我们连长的…的…”
猴儿知道莫彪是个看见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人,连忙把仇士海搬出来,虽然没有明说,但这种遮遮掩掩的更有效果。
“哦,有缘有缘,你们的钱我一会一起付了,我这就不打扰你们用食。”
莫彪听懂了猴儿的话,加上二姨太在旁边,也不好过多看人家妹娃。所以回到摊前,点了一份炒石螺。
已经有好久没有看到二姨太了,虽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她肚子里的却是他的孩子啊。猴儿目光忍不住看过去,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也可以当阿爹了,忧的是他这个阿爹见不得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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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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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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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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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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