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姑说:“我要买一些水粉,出来时忘记带了。”
美玲就答:“你买水粉涂给谁看呢,这里都是女的,还不如买些瓜子嗑。”
“瓜子磕多了嘴起泡,买点毛线织件毛衣吧。”
“毛衣没有棉衣保暖,要我说买点棉和布回来自己做棉衣…”
女人做一堆,那就叽叽喳喳的聊个没完,整个洞里闹哄哄的,惹得洞口那些蜜蜂,都有点烦躁。
英妹用米浆水搅拌一些灶灰,涂抹在脸上,干了看上去,瞬间就老了二十岁,变成了山村老大娘。
而那边的香儿,油底把脸变得蜡黄蜡黄,一条头巾包住了整个头。不仔细看,还以为是哪家大婶种地回来了。
其他姐妹也都各自装扮,变得看不出原来的模样。
一行人下了鹰嘴岩,过了两道山,又穿过那条峡谷,来到了最近的村庄上。这村庄叫水秀村,因靠近大山,大多数人都是砍柴烧炭为生,家家户户都有木板车。
香儿雇了一辆车带着两姐妹去了八里台,那里是城郊,有户人家是专门弹棉被的。
而阿珍则是和大伙雇了另一辆车,去了北门市场,她今天的身份是给儿子操办婚事的大姨,采办油盐柴米酱醋茶等等。
英妹和月姑两人,进城到处走走。早听月姑说,有个染布厂老板,叫做韦明财,是个心狠手辣的人。
他工厂的工人,没有一个能拿到工钱的,拿不到钱也就罢了,很多人还会被以各种理由,倒欠他的,只能给他一辈子干活。
她俩就是去打探一下韦明财的住处,好准备下一次行动。
韦明财是位大土豪,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了。城东柳条街第一户,院门最大的那间就是。
走到了城东,来到了柳条街。英妹觉得有点眼熟,这不是当初莫彪把她从警察局带回来的那条街吗?
进到深处,看到一间房子被烧得漆黑,一角都已经坍塌了。虽然当时和莫彪回来,只看到过一次,但是现在依然能认出这就是莫彪的宅子。
记得当初猴儿说莫彪有可能就是她的杀父仇人,现在有能力为民除害了,却没能为自己报仇。养父养母在九泉之下,死不瞑目啊。
英妹转过身,看到隔壁有个老头,正在门口和孙子晒太阳。走了过去,“大爷,这户人家搬去哪了?”
那老头看了一眼英妹,又看了看那烧毁的房子,说道:“这老婶,你是莫家的亲戚吧,他们搬回和老爷一起住了,听说在城西什么巷来的,我年纪大了,一时记不起来了。”
“谢了哈!”莫彪是不是仇人现在还不敢确定,但有一人是肯定的,英妹把手伸进怀里,紧握那把手枪。心想,总有一天要亲手杀掉朱由九。
走出柳条巷,又在韦明财房子周围转了几圈,这才和月姑到市场上。
在铁器行,买了几把短刀,又到隔壁的小摊吃了碗河粉,两人就回去了。
短刀是买给姐妹们的,既然已经为匪了,没有件兵器傍身怎么行。这种短刀农村常用,买多少把也不会有人怀疑。
回到了山前的村庄口,香儿她们早已等候多时,十几床崭新的被子,用麻绳捆成一捆一捆的。
没多久,阿珍和众姐妹也回来了,老远就叫道:“老大,阿翠不见了。”
英妹心里咯噔了一下,“她没和你们在一起吗?”
“我们是在一起的,但走着走着就走散了,人多也没注意,等到要回来了才发现不见她了。”
想着今天早上说要下山,殷翠那和别人不同的反应,英妹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看了看天色,果断的说:“不等她了,我们立刻回山。”
整理好担子,每人挑上一担,浩浩荡荡的向山而去。
路上,走在最后的英妹,一直催促大家走快点,并不时的回头张望。
那殷翠不是走散的,而是故意躲开姐妹们。山上的日子她不习惯,白天坐在洞口晒太阳,看着远处的大山,就没有其他事做了。每天就几个人在那里聊天,几天下来,都快把从小到大的事情都聊个遍了。想着以后要长期在这里生活下去,那怎么受得了啊?
殷翠其实是个离不开男人的人,以前和老公江林在一起,生活不咋地,却也还夫妻团圆。后来虽说被卖到了舞凤楼,哭闹过一阵子,但是也觉得没什么,不就是多换几个老公吗?
回舞凤楼她是不想回了,回老公家吧又不甘心。思来想去,还是去找老相好刘文涛刘局长,看看能不能给安排个去处,于是便朝警察局走去。
警察局门口有两警卫把守着,殷翠走上前去,还没有开口说话,就被赶开来,只得默默走开。刘局长见她就容易,她要见刘局长,那就难了。
这一幕,被不远处的金贵看到了。金贵看着这女人脸虽然有点脏,年纪也有些大了,但身材还不错,便起了邪念。
“大姐,你这是要去哪啊?”
“我…我找刘局长。”
“刘局长早下班了,走,我带你去他家。”
“那好啊,谢谢你了大兄弟。”
突然有人帮忙,殷翠自然是感激不尽,也没有多想,跟着金贵就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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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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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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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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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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