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罗耀祖覃英妹>第14章 绑架
  领了钱,罗耀祖问:“还要吗?还要的话我们明天再打来。”

  “要的,只要是这种棠梨木或者锥子木的,就都要。”

  回到住处,罗耀祖约九干狸出来走走,问道:“知道哪里有戏班子?”

  “城里就有好几台,不过唱得一般般,要说唱得好听的,桂林全州的唱得最好,只是隔得太远了。”九干狸也是个戏迷,要说戏班子,那真是问对人了。

  “黄元松是个大戏迷,一般的戏班子,吸引不了他,要是能有个好的戏班子来唱戏,那他肯定出来。”

  “好的戏班子没有,唱得好的人倒是有。”

  “在哪?”

  “出城往南走,不到一里地有一户人家,主人杨老汉,拉得一手好二弦,他两个女儿唱戏,唱得比任何戏班的都要好,我都想把他一家劫到山上,给弟兄们唱戏呢。”

  听九干狸的话,罗耀祖觉得有戏了。一般人不会把二胡称作二弦,只有老戏骨才会这样叫。九干狸这样称,就证明他是真的懂,他说那户人家唱得好,那肯定是好的。

  第二天,罗耀祖继续挑柴去黄春富家卖,只是没有碰到黄元松拉二胡了。

  第三天,第四天,就在以为没有希望的时候,终于在第五天又听到了那二胡声,是那《三怕妻》的经典唱段。

  跟着婉转的弦声,罗耀祖唱了起来:“人在世间不怕穷,只要主意打得通,十二月卖凉粉,五荒六月卖火笼…”

  那黄元松听到有人附和,把整段拉了下来才停住,走出亭子,道:“这位兄弟,唱的可以啊。”

  “过奖了,我也是闲暇时听来一点,勉强哼得出而已,牌楼村有户人家,那才唱得好,唱喜的能把牡丹给唱开,唱悲的能把狗都跟着哽咽。”

  “噢,还有这等奇人,我倒想见识见识,可否引荐。”

  “好啊,哪天我带你去拜访拜访,顺便一起唱上一出。”

  “别哪天了,,明天我备上酒菜,你和我一同前去,就这么定了。”

  话说这黄元松,文绉绉的,一点都不随他爹。舞枪弄棒,作文经商,一样都不感兴趣,唯独爱上戏曲。要说听戏,那大多老百姓都喜爱,但像他这样痴迷的,真是少见。ωωω.χΙυΜЬ.Cǒm

  黄春富拿他也没办法,就这么一个独子,捧在手心都怕化,再说了,喜欢唱戏,也不是什么坏事,就没过多干涉。

  第二天一早,罗耀祖便来到了黄家别墅,黄元松也早已在门口等候,一个跟随的家丁,手提着一只猪肘和一只烧鸭。

  见了面,没有过多废话,叫上两辆黄包车,直奔城南牌楼村。可怜了那家丁,跟在后头一路跑。

  对于唱戏,罗耀祖谈不上喜欢,但并不讨厌。在十八垌,过年时每个寨子都会组织一些人唱戏,他没参加,却经常去看,所以也懂得了不少。这些天,更是每晚和九干狸跑去杨老汉那里,一是做足功课,二是混个熟。

  没多会,到了牌楼村,杨老汉一家早已在家等待,罗耀祖昨晚说了今天有位公子哥要来。

  杨老汉大女儿杨桂菲,二十三岁,长得倒也漂亮,但却没有杨贵妃的命,天天粗布麻衣,下地干活。招了个隔壁村的上门女婿,生有一男孩六岁。

  二女儿杨桂花,刚满二十,待嫁闺中。

  桂菲姐妹俩把猪肘给炖了,做了一桌好菜,酒足饭饱,已是晌午。把桌子挪开,锣鼓摆上,好戏开台。

  杨老汉拉二胡,女婿吹唢呐,六岁的孙子打鼓还兼敲锣。别看才六岁,平时耳濡目染,也是打得有板有眼的。

  黄元松和杨桂菲是主角,罗耀祖和杨桂花当配角。不需要涂脂抹粉,也不用戏袍上身。黄元松演相公时,罗耀祖就是奴才,演公爷时,那他就是小子。而杨桂菲演小姐,杨桂花就当丫环。

  从《王三打鸟》唱到《娘送女》,又从《二女争夫》唱到《阿三戏公爷》,不知不觉太阳已下山,家丁催了几次,黄元松还意犹未尽。只是再好的戏也有散场时,只得作罢。

  依依不舍的别了杨家父女,黄元松和罗耀祖出了牌楼。到了村口,刚好有两辆黄包车在那里,俩人分别坐上,赶回城里。

  唱了大半天,黄元松有点累了,靠在车背闭目养神。过了好久,问道:“来旺,快到家了吗?”

  来旺就是那家丁,许久,没听到回答,便睁开了眼,扭头看去,没看见来旺跟在后面,就连罗耀祖也不见了踪影。

  “哎,我那朋友呢?”

  戴着草帽的车夫没有回答,而是加快了脚步。

  此时天色已暗,路上没有行人,也分辨不出是在哪里,黄元松有点慌,又问:“你要把我拉到哪里去?我要回家,快把我送回家。”

  “别吵,马上就到家。”

  那是老四的声音,他又加快了脚步,在一处岔路口急停了下来,抬起车把向后一掀,把黄元松摔了个四仰八叉。

  没等黄元松喊疼,路边几个等候已久,蒙着面的人跳了出来,一把烂布塞到嘴里,手脚也被绑上,末了,还被装进了一个麻袋里。

  而此时的来旺,也被几个蒙面人绑在一棵树下,正受着鞭苦呢。刚才他跟在黄包车后面跑,跑着跑着,冷不丁有人从后面捂住了嘴,来不及反应,双脚也被人抱起来,抬到了这里。整个过程,快得就像是一阵风吹过似的。

  蒙面人是九干狸和几个弟兄,当然,黄包车夫也是他们自己人。

  九干狸边打边问:“知道我们是谁吗?”

  “好汉饶命,我不知道你们是谁?”

  “枫林垇断拇公知道吧?”

  听到了断拇公这几个字,来旺吓得尿都流出来了。坊间传闻,这断拇公可是杀人剥皮吃心的啊。

  “好汉爷,别杀我,我只是个奴才,心臭不好吃。”

  “你的心确实不好吃,你家少爷的心拿来下酒应该味道不错。”

  “对对对,他的心好吃,你们放了我去吃他的吧!”

  “狗奴才。”九干狸又抽了一鞭,骂道:“我放了你,回去告诉你家老爷,准备五百大洋,三天后送到枫林垇,别给我耍花样,耍花样我让他断子绝孙。”

  来旺听了,心稍微定了下来,连忙说:“我一定对老爷说,让他把大洋送到。”

  另外几个土匪把绳子给松了,九干狸又是一鞭,“还不快滚。”

  来旺哭喊着,头也不回的消失在夜色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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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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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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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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