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阳也听见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冲着门外问了句:“谁呀?”
门外没有回答,敲门声也停了。
赵阳头疼,他用力摁着太阳穴,冲门外道:“有事说事儿,没事儿就滚,再乱敲,老子就报警。”
门外还是没有回应,赵阳对着猫眼往外看,门前空空荡荡的。
转身时,大黄又卧在了原地。赵阳摸摸它的脑袋,说了句头疼就往屋里去了。
楼下,刘志宏与门卫大爷并排站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楼上。
门卫大爷打了酒嗝儿,抬手在刘志宏的肩上轻拍了下:“走吧,今儿晚上他是睡不消停了。”
“谢谢您!”
刘志宏转头,冲大爷鞠躬。
“实在不该将您老卷到这个事情里来。”
“你跟我客气什么,要不是你,我跟我闺女早就死了。”门卫大爷闷头喝酒:“老头子生平最恨的就是那种男人。你没跟我说什么,这一切都是老头子自己的主意。”
“大爷。”
“行了,咱爷俩喝酒去。”门卫大爷拽住刘志宏的胳膊:“咱爷俩有多久没见了?一年?应该不到一年吧。我记得春萍走得时候,天还没大冷呢。时间过得多快啊,一眨眼,一年都快过去了。”
“孩子还好吗?”刘志宏问:“小的那个也该上幼儿园了吧?”
“上了,已经是中班儿的孩子了。要不是因为这俩孩子,我都跟着我闺女走了。”wWW.ΧìǔΜЬ.CǒΜ
门卫大爷姓智,出生在江城市周边的一个小县城里。大爷命不好,八岁的时候母亲因病去世,一年后父亲娶了继母,又生了一个比他小九岁的弟弟。
有了新的老婆和孩子,智大爷在他父亲和继母眼里就成了多余的人。十岁那年,父亲和继母以翻新房子为由将他赶到爷爷奶奶家里,等房子翻修好了,家里也就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处。
尽管智大爷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可父亲和继母不愿意为他花钱。十三岁爷爷去世,十五岁奶奶没了,他一个人守着破落的祖屋过了大半年。那时候,连村子里的狗都同情他。父亲和继母受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就将还不满十六岁的他打发了出去。
他给人做过学徒,名义上是跟着师傅学本事,实际上是被师傅当奴才,当长工使。没工资,饭菜只能吃人家剩下的。干得活重还总挨打。他求人给父亲带信儿,可父亲不知道是没接到还是不想搭理他,他等了很久都没把父亲等来。
十八岁,他从师傅家里偷了点儿路费从师傅家里跑了出来。没跑多远就被警察给抓了。师傅报案,说他是贼。警察核实了他的情况,在教育他的同时,也把师傅训斥了一顿。在警察的见证下,师傅给了他三十块钱的工资。
那年代钱还是钱,三十块对他而言是笔巨款,他靠着那笔钱去了南方。他捡过垃圾,睡过天桥,最终靠着自己的吃苦耐劳,在南方站稳了脚跟,最起码吃穿不愁了。
后来,他遇见了跟自己一样命苦的老婆,他们成了家,生了一双儿女。这时候父亲老了,被继母跟弟弟抛弃了。他心善,不忍心看着父亲无依无靠,就带着老婆孩子回了家。
他们翻新了原本的祖宅,一家人生活的开开心心,可老天并没有眷顾他,他的媳妇儿就像他母亲当年一样,因病走了。为了不让一双儿女承受自己当年受过的苦,正值壮年的他放弃了再婚的打算,既当爹又当妈的拉扯着一双儿女。
儿子不争气,脾气秉性不太像他,反而像他那个不着调的父亲。女儿倒是乖巧听话,学习成绩也好,知道家里困难,大学读了师范,毕业之后在镇中学当音乐老师。
她找的对象是她的同事。说实话,大爷不同意,因为男人最了解男人,他一看那男人就觉得是个不太靠谱的。可架不住闺女喜欢,他只能咬着牙同意了他们的婚事。
婚礼前夜,他把女婿约了出来。他十分坦诚的跟他沟通,他不求女婿对女儿有多好,只求他不要辜负她,苛待她,不要动手打她。倘若有一天他真觉得两人过不下去了,没关系,把他的女儿送回家来就行。他当父亲的,愿意养着自己的闺女一辈子。况且他闺女有能耐,即便没有他这个父亲的帮衬,她也能过得很好。
女婿又是发誓,又是保证,让他误以为是他看走了眼。
一晃,十年过去了。
女儿每次回门都是一副幸福的模样,他也以为女儿跟女婿过得很好。女儿抱着两个外孙跳河的事情是别人告诉他的,等他赶到河边的时候,女儿跟两个孩子都已经被人给救上来了。救她们的不是别人,正是打从河边经过的刘志宏。对大爷来说,刘志宏不光是他女儿跟两个外孙的救命恩人,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女儿被救上来后,他才知道女儿这些年过得是什么日子,才知道女儿每次回门,都是怕他担心,在她面前装幸福。
女儿是学校里的优秀教师,是朋友眼中很能干的女人,但她却被自己的婆婆挑剔,公公嫌弃,被自己的老公戳着脸说她干啥啥不行。他们既想让她挣钱养家,又想让她伺候公婆,照看孩子,还想让她把家务全都承担起来。女儿是人不是神,她也会累,没有办法面面俱到。但凡她有一件事儿做不好,婆婆就会说她懒,公公就会说她笨,老公说娶了一个没妈的女人真倒霉,工作工作干不好,公婆公婆伺候不好,孩子看不住,家务还做得乱七八糟。
日复一日地被身边亲近的人贬低,女儿开始产生严重的自我怀疑。她得了严重的焦虑症,可婆家不仅不给她看病,反而以她糟糕为由,唆使她老公在外面找别的女人,甚至纵容那个女人来家里挑衅。
若非被逼到无路可走,他心爱的女儿又怎么舍得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共赴黄泉。
虽说女儿最后还是走了,可大爷不怨她,他知道她得的那个病辛苦,知道她熬不住了。他苦了一辈子,不忍心再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受苦。他承诺女儿,无论如何,都会帮她照看大两个孩子。
刘志宏找到他时,他正在自己的小农场里忙活。
知晓要帮忙教训地是个抛妻弃子的男人,他二话不说,关了小农场就来应聘门卫的职位。
好在,一切顺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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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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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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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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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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