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上了,三日后会有人来接洽。”
少女站立在屋前,手里握着一把木剑,闻言只是淡漠的瞥了她一眼。
“是吗?那我三日后再来。”
说完,握着木剑往门口走去。
跟妇人擦肩而过的时候,衣服的袖子被人拽了一下,妇人犹豫的声音响起,“仇厌呢?她不是刚回来吗?”
“走了,带着她姐姐离开了。”
莫忧抽回袖子,头也不回的踏入长街。
“你告诉她,如果她愿意跟我走,我会极力劝说那些人带她一起回去的。”
妇人不顾礼数的大喊,也不知道那个大步流星的少女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她是这么说的吗?”仇厌抚摸着自己幼时的木剑,脸上却没有任何欣喜之意。
“你是怎么想的?”莫忧问了一句。
仇厌长长呼出一口气,缓缓摇头,“不必了,她自己回去吧。”
如果是小时候听到这话她会很高兴,如果是刚刚见面的第一眼母亲提出来,她都会同意。
但现在这番话在她的心底激不起任何波澜。
木剑在手中翻着剑花,最后直指天空,仇厌的笑容像是刺破乌云的第一缕阳光。
“我——仇厌,可是要做这天下一等一的大侠!”琇書網
刚好走过来的九九听到这句话后,立刻掉头跑了,“温姐姐,仇厌又在说胡话了,赶紧给她开两贴药治治。”
“小屁孩,你在瞎叫什么啊!我这是志向高远。”仇厌看着九九的背影,气急败坏地跺着脚。
九九哪里听她的,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莫忧打了个哈欠,准备找个树好好补一觉,刚抓住树枝准备翻上去,腰间就多了一个“挂坠”。
“嘿嘿。”挂坠不怀好意的抬起脸,“小六六,能不能助我一臂之力?”
“你想干嘛?”莫忧晃了晃,没甩下去。
看来仇厌的手是彻底恢复了,都能把她抱的这样紧。
“给我来个特训!只要能够变得厉害,往死里训都行。”
仇厌笑着,眼里酝酿起一丝水汽,“我再也不要……当一个任人宰割的鱼肉了。”
莫忧答应了她,承诺三日后处理好自己的事就开始。
仇厌蹦蹦跳跳地走了,莫忧终于能安心的合眼眯一会。
树影婆娑,阳光透过树叶撒下斑点,尽管来人已经放轻了脚步,树枝上的少女依旧是睁开了眼。
“她刚才说的,你都知晓了吧。”莫忧率先开口。
立在树下的严雪点点头,而后想到莫忧看不到,出声应了一句,“我知道。”
她踌躇着,又问了一句,“仇厌她……还有说别的话吗?”
“她说她不想再任人宰割而无还手之力。”
严雪了然的嗯了一声,便不再开口,两人间只有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
她看向小镇的方向,那里曾生长了一个女孩。
她见证了姐姐的死亡后立志要做一名大侠。
后来在行侠仗义的途中,她遇到一个看起来奇奇怪怪的女子,女子虽然奇怪,但与她志气相投,两人便结伴而行。
不知不觉中,她们两个人的队伍变成了六个人。
成天喊饿得小乞丐,钻进钱眼的穷书生,变成小尾巴的小丫鬟,和一个强行加入他们当中的贵公子。
要说女孩最讨厌谁,那一定是那个穷书生了,坏狐狸一只。
每次仗着自己懂得多,就要去逗她,看见她气得跺脚,就会哈哈大笑。
但她不能赶走坏狐狸,因为坏狐狸会挣钱。
他挣的钱都成了女孩肚子里的餐饭,身上新式的衣裳,手中崭新的铁剑,和头上碧绿的簪子。
坏狐狸从来不会说什么,姑娘家家不该怎么样怎么样。
他只是会在女孩犯难的时候说上一句,想做就去做,至少银子管够。
可是,坏狐狸死了,死得时候身上的狐狸皮都被人剥了一层。
那张嘴,再也不能开口逗她生气,然后再用花言巧语哄好她。
坏狐狸被带走的那天,女孩如同从前一般,被人死死压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
她四处奔波上下打点,回来的时候却只能看到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骗人,银子明明不是万能的。”她哭了,泪水冲刷干净书生脸上的血污。
她不明白,为什么她握上了剑,却连心爱之人都保护不了。
那她这些年的坚持算什么?那这双握剑的手还有什么意义?
最终,在故事的结尾,她拖着两条无力的手,苟延残喘的活着。
“三日后我就送你回去吧。”漫长的沉默后,莫忧俯下身子突然说道。
衣服上的丝带,随着她的动作垂下来,轻轻抚摸着严雪的脸庞。
严雪从回忆中抽离,抹了抹眼角的泪,“我不回去了。”
“为什么?”真当听见这个结果的时候,莫忧没忍住自己的声音。
林间的飞鸟被她惊得四下逃窜。
“我要留下来,我要带着她们反抗。总有人要去开这个先河,我拥有现代的思维,没人比我更合适。”严雪坚定地说道。
“现代社会可以少一个警察,但这里不能缺少一位抗争者。”
当然没人比她更合适了,因为她就是被挑选来的。
但这样的话莫忧不能说,她脱口而出的是,“那叔叔和阿姨怎么办?他们只有你这一个孩子。”
刚说出来,她就自觉失言忙捂住自己的嘴。
心底的答案得到了印证,严雪露出真心实意的笑,“我爸妈早就生了二胎,而且如果他们知道了,也会支持我的。”
莫忧微不可闻地叹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
严雪等了许久,只好自己主动开口,“小忧,你不说些什么吗?”
“你都决定好了,我还能说什么。”莫忧有些颓废的声音从上方传来。
“要不你也给我特训一下吧。”严雪扯着莫忧垂下来的丝带,“好不好?”
莫忧没有说好或者是不好,她盯着头顶的树叶,直到眼睛酸涩泛起泪花。
“如果我说,你最终会死呢?你还是执意要留下来吗?”
严雪知道莫忧有自己的奇遇,或许她所说的就是自己以后的结局。
但她还是点点头,“人都会死,如果我在死之前能救下一个人,那我也死而无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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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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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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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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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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