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更是放大风的声音,“呜呜”的犹如号角声。
任谁也想不到在这恶劣天气下,一支队伍却扶老携幼在寒风中向着东方艰难前进。
王五依旧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虽然进攻老木崆的陕西清军和叛军均被他击败,但马昌元说过黄草坪那边有湖广清军,因此谁也不敢保证路上会不会碰到湖广清军。
故而做了最坏打算。
以命相搏,唯死而矣。
原本2000出头的队伍现在又多了一些。
途中王五又收容了几百人。
除附近躲避清军扫穴的百姓外,就是一些被打散的明军残兵。
这些残兵同王五一样也是抱定牺牲之志,宁可在丛山峻岭坚持游击,也不肯下山向清军投降。
人数最多的一股是个叫庞泗的把总带的队,有75人。m.χIùmЬ.CǒM
庞泗原是隶属总兵王加玉,可王加玉贪生怕死竟在大战之时临阵倒戈,致使明军大溃。
气不过的庞泗在被迫随王加玉前往清营途中带人离队潜入山中。
一潜就是一个多月。
期间与扫穴的清军有过交战,原本两百多人的队伍最后就剩七十来人。
刚开始庞泗他们还能从百姓那里得到一点食物,可随着清军扫穴规模扩大,他们就很难从百姓处得到食物了。
被迫躲在山中,一个个饿得走路都没了力气,脸看着也浮肿,就这他们都没生出降意还在坚持,令王五大为敬佩。
收容庞泗他们并提供食物后,王五同这个把总有过简短的对话。
大意王五询问庞泗若不是遇上他们,难道真要饿死山中。
庞泗沉默了好久,才说道:“总还是有点力气给自己来个痛快的。”
这个回答让王五也沉默了。
他没有问庞泗他们为什么而坚持。
因为这个世间不是他王五一人执着于大义!
感动无数后人、名扬千古的忠臣义士,从来不是凭空出现的。
看着可能是愚忠,实际却是这个民族能够屹立千年,不断亡国又不断复国的原因。
但你真要说这个大义是什么,一百个人却有一百个答案。
主流的自然是夷夏之辩。
但这是读书人的大义。
忠臣不仕二主也是大义。
这是当官的大义。
普通人的大义是什么?
大概就是对衣冠的执着了。
如果不是剃发令,王五觉得十几年前清廷就应该顺利统一中国。
衣冠,就是这十几年来前赴后继参加抗清的普通人为之执着的大义!
有人屈服,有人不屈服。
在寒风中艰难东进的这支明军队伍就是不肯屈服的存在。
只是,王五有点撑不住。
不是抗清意志有所动摇,而是连续两天没有合眼让他每走一步,眼皮子都重的很,脑袋也沉的很。
很想直接倒下睡觉。
管它冷不冷的。
哪怕再也不能睁眼。
但每次生出埋头大睡念头时,总有另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必须往前走。
因为他王五现在不是一个人。
而是三千人!
为了驱走瞌睡虫,为了对身后追随自己的队伍负责,王五无数次用尚未融化的雪水擦脸抹脖。
只为让自己能够清醒一些。
越来越多的将士学着王五的样子强迫自己清醒。
他们也都是人,不是铁打的!
可即便如此,队伍前进的速度还是不断减缓。
甚至有人因为体力不济原因晕倒。
再这样下去,掉队的也会出现。
望着前方漆黑的夜空,将一块雪团直接顺着脖子塞了进去,身子为之猛的一哆嗦后,王五突然对一直跟着自己的传令兵们喊道:“传令,跟我唱!”
“传令,跟将军唱!”
一道道声音在队伍前后不断传递着。
“娘,将军要我们唱什么?”
被保护在队伍中间的妇孺人群中,一个被母亲用绳子系在身后的小女孩好奇看着不远处正在传递命令的士兵。
年轻的母亲也不知道当兵的要她们唱什么,只是伸手拉了拉系在女儿腰间的布条,确认没有问题后这才放下心来,又将背在身上正在酣睡的小儿子往上提了提。
小家伙明显在梦乡中。
不知道是梦着糖葫芦了,还是梦着油汪汪的大肥肉,嘟嘟小嘴巴上竟流了好多口水。
唱歌?
唱什么?
同样的疑问也在艰难东进的明军将士心头浮起,人人都朝队伍前方望去。
未几,响亮的歌声自前方传来。
“莫打鼓,莫敲锣,听我唱这杀虏歌!”
操着各式口音的传令兵将王五的歌声不断朝后方递去。
“莫打鼓,莫敲锣,听我唱这杀虏歌!”
歌声亦从东向西逐次响起。
有男人,有女人。
有老人,有孩子。
“如今皇帝非汉人,满洲清妖老猢狲。”
“头戴红樱真狗帽,顶挂朝珠如鼠套。”
“驻防清妖更无赖,不用耕田和种菜。”
“兄弟你是汉家种,不杀仇人不算勇。”
“手执钢刀九十九,斩尽胡虏方罢手!”
“......”
一句又一句铿锵有力的歌词在队伍上空响起。
林中的飞鸟为之飞遁,小兽为之惊恐。
歌声越来越嘹亮。
似深夜中的巫山在吟唱!
方圆数里鸟兽为之一空。
“他们在唱什么?”
奉牛万程之命带一队人悄悄跟在明军后面的都司齐奎被前方传来的歌声惊住。
离的有些远,实在是听不清。
但那歌声却蕴含着一股强大力量,一股齐奎从来不曾害怕过的力量。
身边的哨官宋恩疑惑道:“大人,明军这么大声唱歌,就不怕暴露?”
“暴露?”
听那渐渐远去的歌声,齐奎摇了摇头,反问宋恩:“你认为他们害怕吗?”
“这...”
宋恩没吭声。
因为他知道他们不怕。
林中响起的歌声如狂风扫过迷雾,驱走困意的同时,也为明军队伍指明方向。
东方开始泛起鱼肚白。
黎明即将来到。
顺着先一批转移的刘亨部留下的指引,艰难行军的明军队伍终于穿过巫山的密林。
眼前是一片极其开阔的平原。
准确说,是一片群山包围的山谷。
“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视线内,有人飞速向王五他们奔来。
更远处,上百名骑士屹立在朝霞之下。
为首的两人,一个头发皆白,一个满脸胡须。
前者,靖国公袁宗第!
后者,南安侯郝摇旗!
王五也注意到了远处的骑兵。
他知道大概率是那两位大帅!
心中不由有些激动。
踏步向前,胸襟如有百丈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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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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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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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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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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