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崩溃,道义也彻底成了笑话。前脚拍着肩膀互相称兄弟的人,转过头就可以拿起刀子互相拼个你死我活。理由千奇百怪,也许是钱财,也许是女人,也许是地盘或者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理由,甚至仅仅是因为名字恰好犯了对方的忌!
所谓义薄云天,所谓不离不弃,所谓一诺千金,不过是太平时节饱食终日者的想象。现实却是,背叛,出卖和没完没了的欺骗。
尉迟敬德能够活下来,活到成为宋金刚帐下的一名头领,活到战败后归降李世民,不仅仅是因为他骁勇善战,同时,还因为他的头脑足够清楚。否则,他早就稀里糊涂地死于某场火并,或者某次出卖,成为了乱葬岗中的一堆枯骨。
某些人因为他长得虎背熊腰且相貌奇特,就认为他头脑简单,实际上大错特错。尉迟敬德也许没有“急智”,眼光和见识,却绝对不比朝堂上任何一位文臣差太多。他只是懒得把自己的眼光和见识表现出来,懒得理睬那些自作聪明的家伙罢了!
非但懒得在外人之前表现自己的聪明,有时候,尉迟敬德还故意会装出一副粗鄙无文的模样。并非为了自污,或者韬光养晦。事实上,武将做到了他这个地步,如果遇到一个心胸狭窄的君主,再怎么自污,再怎么韬光养晦,都不可能令对方的猜忌和防范之意降低分毫。毕竟,以往的战绩和在军队中的影响力,不可能随随便便藏起来让人看不见。
他故意装粗鄙无文,是因为这样做可以把复杂的问题变简单,无需再费心思考虑太多的繁文缛节。比如说,如果房玄龄遭到言官的诋毁,肯定需要花费口舌和力气去自辩,辩赢了都未必能证明他自己清白。而他,遇到哪个不开眼言官敢踩着他脑袋搏声望,一拳将此人打得满地找牙就是。
老子是个粗坯,粗人受了冤枉,就要跳起来用拳头讲道理。粗坯不会耍什么心机,如果谁对粗坯耍心机,就得先考虑身手够不够敏捷,能不能躲得开粗胚的两只大拳头。
然而,在李世民面前,尉迟敬德却不愿意做这种伪装。非但因为对方从第一次接受他的投降,就对他推心置腹。并且还因为彼此曾经多次并肩冲锋作战,生死与共。
在他眼里,李世民不仅仅是他的主公,某种程度上,还是他的朋友。如果哪天他在跟李世民面前也需要装粗坯,他这辈子就活得太孤独,太失败了。反过来,如果李世民哪天把他逼到需要装疯卖傻才能自保的地步,同样也是一种悲哀。
所以,既然今天李世民突然问起来,为何他看事情比某些文官都清楚,尉迟敬德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实话实说。
能在乱世中挣扎着活下来的,并且功成名就的,肯定没有一个笨蛋。特别是出身于底层,最后还侥幸活着进入大唐朝廷,甚至名列凌烟阁上的,眼界,见识更是一等一。
“嗯,这话倒是道理十足!”李世民看了尉迟敬德一眼,笑着点头表示赞同,“可是有些人啊,明明见识,眼界都是一等一,也同样于乱世中打过滚儿,最近却屡出昏招,你说这又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可就有些让尉迟敬德感到为难了。第一,李世民并未指名道姓,尉迟敬德找不到具体目标。第二,在乱世中打过滚儿,眼界见识都是一等一,犯了错李世民还不想明说的人,在朝堂上地位肯定不会太低,尉迟敬德不想给自己树敌。第三,则是李世民其实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经常火气上头就不管不顾,待冷静下来又会后悔。尉迟敬德有些吃不准,自己陪着李世民把目标臭骂一通,改天李世民是不是又改变了想法。
可不回答的话,又有些对不起李世民如此推心置腹,因此,犹豫再三,尉迟敬德终于给出了一个还算说得通的答案,“也许,也许是老糊涂了吧!陛下,并不是每个人的身子骨,都像您和末将这般结实。有些人,年青时简直就是当世诸葛亮,但是老得非常快,并且越老越糊涂。”
“啊,原来如此!”李世民闻听,立刻大笑着抚掌,“怪不得啊,怪不得。朕还以为自己又错信了人。”
“陛下如果觉得谁老迈不堪用了,干脆打发他回家颐养天年算了,省得他尸位素餐。”尉迟敬德想了想,笑着低声建议。“这样,陛下不用再为此人生气,而他自己,也没机会弄出什么大错来,不可收拾。”
这是他能在短时间内,想到的最好解决方案了。既为李世民出了气,又保全了那个最近惹了李世民不痛快的家伙,让其不至于落到与侯君集,张亮等人同样的下场。而将来李世民气消了,如果又想起此人的功劳,还可以再将其请回来,而不是在凌烟阁上对着此人的塑像暗自伤怀。
然而,这次,李世民却没有采纳他的建议。笑了笑,轻轻摇头,“算了,朕既然让太子监国,就先由着他去。让太子也明白,皇帝不是那么好当的。臣子也不都是一心为国,很多人心里头,实际上都有自己的一笔小账。趁着朕还在,某些人不敢做得太过。否则,哪天如果朕不在了,太子难免会处处受制。”
“谁敢,末将打烂了他的脑袋!”尉迟敬德的眉头立刻竖起,挥舞着胳膊叫嚷。Χiυmъ.cοΜ
话说出了口,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比李世民大了十好几岁。这样说,容易引起误会。连忙又摆了几下手,笑着说道,“这话不对,陛下龙体安康,肯定能活到九十岁以上。倒是末将,也就还能在陛下寝宫前再站个七八年岗,然后就得换别人来了。”
“刚夸完你聪明,你就学起了那些马屁精。”李世民翻了翻眼皮,没好气的数落,“朕还会在乎什么口彩?敬德啊,哪天朕如果比你先走一步,太子那里,你还真得替朕照看一二。”
“陛下肯定能活到九十九。”尉迟敬德叉手行礼,高声祝愿,“如果陛下需要,末将哪怕一百多岁了,也愿意为太子顶盔掼甲,驻守于宫门之前。”
“那朕就努力活到九十九!”李世民闻听,笑着点头。“你努力活到一百二。咱们君臣,做两个老寿星。”
“末将遵旨!”尉迟敬德再度肃立拱手,仿佛李世民刚才的玩笑话,是皇命一般。
“你这厮,倒是越老越会说话了。就不怕言官说弹劾你巧言令色?”李世民看了尉迟敬德一眼,笑着数落。
“谁敢,末将捶扁了他!”尉迟敬德立刻又摆出一副不讲理的粗坯模样,撸胳膊挽袖子。
李世民笑着啐他没正形,然而,心情却又变好了许多。导致接下来的哺食,足足吃了平时双份的量,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老太监张阿难早就得了太医的托付,要劝谏李世民控制饮食数量。赶紧在李世民身后,偷偷给尉迟敬德使眼色。尉迟敬德见了,便果断停下了筷子,站起身,向李世民辞行。
没有他这个饭量大的“老廉颇”在旁边做参照,李世民也就想起了太医的叮嘱。笑着放弃了对口腹之欲的追求,也站起身,命人准备笔墨,先亲笔写了一份手书,叮嘱尉迟敬德顺路带给刘弘基,然后,又命令张阿难替自己将尉迟敬德送出了宫门之外。
时间已经到了腊月二十五,宫门外的街道上,充满了过年的味道。往来准备年货的百姓,在道路两侧摩肩接踵。而退朝官员们的马车,也在道路中央排成了一条长队。
很少有人知道,数千里之外的草原上,有一场战争正在进行。即便知道,也不会太放在心上。贞观这个年号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作为历史上少有的盛世,如今整个大唐,除了少数闹灾荒和叛乱的地区,其余大部分都当得起“国泰民安”四个字。
既然是国泰民安,对于长安城内大多数人来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战争,就只能算是一个谈资,甚至有可能连做谈资排不上号。
真正的突厥王族,颉利可汗的嫡系子孙,眼下都在长安城内享福。甚至其中还有好几个,进了太学读书,诗写的比许多文官的子弟都好。车鼻可汗只是阿史那家族一个血脉关系非常远的旁支子弟,按照中原的传统,这种庶出旁枝,在颉利可汗的嫡系子孙死绝之前,根本没有家族的继承权,他车鼻可汗哪来的脸,宣称要回复阿史那家族昔日的辉煌?
“不错,不错!”骑在一匹纯黑色的大宛良驹上,看着周围安宁祥和的景色,尉迟敬德心中不由自主涌起了几分熏然。
作为武将,马背上博取功名,只是成就一部分。更大的成就,便是守护这份人间烟火。类似的话,很早以前秦叔宝就曾经跟他说起过,但是他当时嗤之以鼻。然而,在秦叔宝去世之后,他却对这句话感悟越来越深。
他尉迟敬德,当年陪着秦王李世民东征西讨,荡平各路义军和前隋余孽,钢鞭之下,亡魂无数。其中未必没有冤死者。然而,他尉迟敬德却从来都不担心冤鬼找自己的麻烦。因为眼前这太平盛世,有一部分也是他亲手用钢鞭打出来的。如果当初他没有对敌人举起钢鞭,也许便没有眼前的繁华和安宁。
今年冬天一点儿都不冷,特别是在繁华的长安城内,立春未到,风却已经都隐约带上了暖意。街道拥挤,哪怕有亲卫头前开路,尉迟敬德也无法走得太快。一边信马由缰,一边回忆今天在皇宫里发生的事情,不多时,就被人间烟火气熏得昏昏欲睡。
“鄂国公,鄂国公请暂且留步。我家国公想跟您叙叙旧。”正眼皮发涩之际,斜刺里,却有一名宫卫打扮的男子,骑着快马追了上来,隔着老远,就举起一份名刺,向尉迟敬德拱手行礼。
在长安,能够被皇帝赐予宫廷侍卫担任亲兵的老臣,可是没几个。尉迟敬德扫了对方一眼,立刻皱起了眉头,没好气地回应,“你家国公是哪个?大过年的,不带着礼物登门走动,找老夫叙个哪门子旧?”
“鄂国公说笑了,卑职乃是赵国公帐下亲兵。他刚才从尚书省出来,远远地看到您的车驾,特地追上来找您叙旧。但是迟迟追您不上,所以才冒昧派卑职前来请您稍稍等他片刻。”宫卫打扮的男子非常老练,再度拱了下手,将自家主人的名号郑重相告。
赵国公长孙无忌,当朝中书令,遥领扬州大都督,同时还是太子的亲舅舅,当今皇帝李世民的总角之交。
刹那间,尉迟敬德就意识到,李世民今天的不满,是针对谁了。偷偷在肚子里叹了口气,缓缓拉住了马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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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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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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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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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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