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头,柳树的枝条仍旧青绿婀娜,杨树、槐树、梧桐和枫树,却次第改变了颜色。
特别是靠近太极宫一带,梧桐的叶子表面如同镀了一层金,枫叶仿佛染了一层晚霞,而杨树和槐树的叶子则介于梧桐与枫树之间,金色的周围描着一团红晕,每有秋风吹来,就仿佛金箔着了火。
宫墙之内,不知道什么缘故,枫树很少,但槐树和杨树却随处可见,成排成行。每次有秋风吹过,金色带着描红的叶子,便从半空中缤纷而落,美得惊心动魄。
大唐皇帝李世民站在窗子前,两眼望着从天而降的落叶,一动不动。秋风穿过敞开的窗户,很快吹透了他身上夹了丝绵的锦袍,吹透锦袍下的缣衣,吹得他从前胸到后背都一片冰凉。然而,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也没有做任何躲闪,仿佛自己完全变成了一座雕塑。
他喜欢被秋风吹透身体的感觉,这让他仿佛重新回到了三十多年前,策马舞槊,驰骋沙场。
那时在雁门关附近,秋风比现在还要清冽十倍。突厥狼骑如同涌潮,半空中箭落如雨。前来营救杨广的各路英豪,一大半儿都被吓得面如土色,只有他和少数几个将领,顶着箭雨和秋风冲了上去,在狼骑之中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血路,直通雁门关下。
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昨日,只是那时的英雄,大多数都早已不在人世。
喜欢割敌将耳朵的罗士信,二十六年前在洺水城力尽被俘,不屈而死。每次出战都恨不得将全身包裹在铁壳子里头的慕容罗,在那之前就与自己的姐姐平阳公主一道,战死于娘子关。每战必先的秦叔宝,十年前病故,自己亲手为他题写了墓碑。还有,还有当时跟屁虫一样追在自己身后的侯君集,五年前不知道为什么发了疯,非要辅佐太子起兵谋反,让自己连赦免他的理由都找不出,只能亲自捧着一盏烈酒,将他送上了刑场……Χiυmъ.cοΜ
李世民自问不是一个软弱的人,然而,现在,他却真心希望当时的豪杰,都好好地活着,陪着自己每年都看一看这贞观盛世,看看这天下繁华,包括侯君集!
卧病在床这些日子,他不止一次地去想,如果当时自己顶住压力,做一次“昏君”,是否就能将侯君集保下来。
虽然侯君集参与谋反证据确凿,可是,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李世民太了解侯君集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多谋却寡断,做小事的时候胆大包天,做大事的时候却畏手畏脚。
这种人,说他贪污受贿,私吞缴获,李世民都信。说他主动帮太子谋划造自己的反,李世民只能苦笑着摇头。
所谓谋反,也就是太子谋划之时喊了侯君集,而侯君集当时既没拒绝,过后也没主动向自己揭发。
可满朝文武,换了别人跟侯君集易位而处,有几个真的忍心心去揭发?毕竟,太子是侯君集的女婿,侯君集如果揭发了此事,等于亲手将他自己的女儿和女婿,送上了刑场。
然而,面对满朝欲置侯君集于死地的文武,李世民却不得不选择了接纳众人的谏议,处以侯君集极刑。
他当时想做一个千古明君,就不能因为跟侯君集的友情,而践踏律法。为了大唐避免今后有人效仿侯君集,他也不能光念着侯君集的一项项大功。
可明君这个行当,就注定与孤独为伴。玄武门之变以后,他就没了嫡亲兄弟,父亲跟他之间,也隔了一道血河。
将侯君集送上刑场之后,他就没了朋友。
除了努力做一个千古明君应做之事外,他不能再有任何癖好,也不能再有任何偷懒的念头。他一天到晚兢兢业业,就像是被蒙上眼睛拉磨的毛驴。
驴子累急了,还能叫唤两声。而他如果忽然吼上两嗓子,长安城内外,就得平地起惊雷。大唐境内,不知道多少人会死于非命。
所以,他只能咬着牙坚持,咬着牙忍受皇位上的孤独和寂寞。
今年春天,他实在感觉筋疲力竭,又感染了风寒,干脆决定借机偷几天懒,让太子李治监国,由自己的妻兄,中书令长孙无忌辅佐,处理处理国事。本以为,自己放松个十天半月,休息够了,就可以重新振作起来,谁料想,自己竟然是个天生劳碌命,一躺倒休息,各种病症居然接踵而至。
从早春二月直到十月金秋(农历),李世民身上,各种毛病就没断过。并且,有些症状越来越严重,甚至让他感觉自己已经时日无多。
而他今年,不过才五十出头(虚岁,实际为四十九)。按照道理,本该龙精虎猛才对。他父亲李渊身子骨远不如他强健,五十岁的时候,才奉旨抚慰河东。两年之后,才终于起兵反隋,带领将士们直扑长安。六十岁到七十岁这十年里,还给他添了好几个比他儿子还小的弟弟妹妹,让他哭笑不得。
“莫非当日,朕真的杀了太多无辜的人,因此而损了阳寿?”人在生病之时,就喜欢胡思乱想,亲手开辟了贞观之治的圣明天子李世民,也是一样。
最近大半年了,吃了无数良药,御医也换了好几茬,他的身体却每况愈下。很自然地,他就想到,是因为玄武门之变杀人太多,遭了冤魂诅咒。
“呼——”恰哈又一股秋风扑面而至,让他登时就打了个哆嗦,脸色瞬间苍白如雪。
“陛下,茶熬好了,您先喝几口看看老奴的手艺是否退步?”右监门大将军张阿难迈着小碎步跑过来,用一件貂皮大氅,迅速将李世民的身体裹了个严严实实。
不劝李世民小心秋寒,这个伺候过杨广和李渊的老太监,心细如发,只管邀请李世民去喝自己刚刚亲手煮的热茶。
“嗯!”李世民知道张阿难一心为自己着想,不忍拒绝,答应一声,转过身,缓缓走向寝宫的内间。
张阿难悄悄使了个眼色,立刻有小太监蹑手蹑脚地走到窗子下,将木制的窗户合拢。虽然窗棱上镶嵌了透光度极好的琉璃和云母,屋子内的亮度,仍旧瞬间下降了一个台阶。李世民非常讨厌阴暗,眉头迅速骤紧。
还没等他发作,屋子内忽然又变得一亮,紧跟着,身穿明光铠的鄂国公尉迟敬德,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连礼都顾不上行一个,就高声请示,“陛下,程咬金那厮,打了一头八百斤重的大黑熊,将两只前掌割下来,快马加鞭送到了宫里。陛下今天有没有胃口?有的话,末将就让人送到御膳房去烹制,没有的话,末将就派人赶紧送回自己家的冰窖里冻起来?”
“滚,老子的熊掌,你也敢贪墨!”李世民立刻不再感觉寒气透骨,抬起脚,作势欲踢。
“末将不是怕陛下吃得太油腻,想替陛下分担一些么?”尉迟敬德轻轻一侧身,就躲了过去,然后涎着脸解释。“再说,程咬金那老无赖,运气好的没边,每次入山,不是打到老虎,就是打到狗熊。而末将,除了兔子和野鸡,稍微大一点的猎物,从来遇不上。”
“怎么不说你的一手烂箭法,遇上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啊!”李世民翻了翻了翻眼皮,撇着嘴数落。
“我年青时候,也能百步穿杨的。只是后来老了,眼睛就开始花了,距离远了就看不清楚。”尉迟敬德闻听,立刻满脸委屈的解释。“不像陛下,一点都不显老,还目光如炬。”
“少拿好话恭维朕,谁不知道,你是想留下来跟朕一起吃熊掌!”李世民坚决不上当,笑着戳穿尉迟敬德的小心思。
“所以说,陛下慧眼如炬呢!”尉迟敬德也不觉得尴尬,只管笑着重复。
“想吃就留下吧,这些日子,辛苦你了。朕不能连口热乎饭,都不管你!”李世民拿他没办法,只好摇着头答应。
“那,那,末将谢过陛下!”尉迟敬德大喜,立刻躬身谢恩,随即,扭过头,朝着门外吩咐,“来人,将熊掌送到御膳房去,要厨师好好搭配一番。”
“得令!”立刻有内宫侍卫高声答应着,小跑而去。很显然,等的就是尉迟敬德这一安排。
李世民见了,又摇头而笑。隐约间,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轻松了许多。
“末将已经派人回家去取鹿茸酒,今晚陛下可以小酌几口。”尉迟敬德是真不见外,继续笑着献宝。
“好,朕好久没喝酒了,便与你一道小酌几口!”李世民听得心动,眼神迅速变得明亮了许多。
老太监张阿难见了,顿时偷偷松了一口气,看向尉迟敬德的目光里,充满了钦佩。
事实上,在场的人谁都明白,无论是大唐天可汗李世民,还是鄂国公尉迟敬德,都不差这一对熊掌。然而,满朝文武,能如此混不吝地向李世民讨吃讨喝,并且不经允许就带酒入宫的,却只有尉迟敬德一个。
李世民这大半年来,龙体欠安,夜间经常做噩梦。每次做了噩梦之后的第二天傍晚时分,尉迟敬德一定会披甲持钢鞭入宫,在寝宫外一站就是一整宿。
按道理,皇宫内院,像尉迟敬德这种五根俱全的男人,是不准许夜间出现的。然而,满朝文武和皇宫内的所有人,却都不认为尉迟敬德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原因很简单,只要尉迟敬德来寝宫门外站岗,李世民就一定能睡得极为香甜。所有噩梦,都绕着他的走。
放眼大唐,能起到同样作用的,除了尉迟敬德之外,原本还有胡国公秦琼。然而,秦琼却天不假年。所以,最近七八个月来,在李世民门外值宿的任务,只能由尉迟敬德一人来承担。
尉迟敬德今年已经六十有四,李世民担心累坏了他,几度试图寻找年青将领跟他轮换。然而,无论是勇冠三军的薛仁贵,还是骑射无双的契苾何力,都无法让他远离噩梦。
大唐的年青一代将军里,找不到第二秦叔宝,也找不到第二个尉迟敬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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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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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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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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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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