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唐游侠儿姜简婆润>第173章 不同
  说时迟,那时快,喊话的大食男子根本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手中的苍鹰已经被射了个对穿。鲜血夹着数跟羽毛,顿时溅了他满头满脸。

  “啊——,我的鹰,我的鹰!”此人心痛如刀割,厉声尖叫,同时却本能地拉紧了战马缰绳。周围的其他大食匪徒,也纷纷单手回扯,刹那间,将各自坐骑的缰绳拉了个笔直。

  “唏嘘嘘——”战马悲鸣着抬起前蹄和上半身,将其背上的主人挡了个结结实实。胡子曰的第二支羽箭恰恰飞致,射穿了喊话者胯下坐骑的脖颈。

  “谢赫小心!”

  “冷箭,冷箭又来了!”

  “斥候,小心那名唐国斥候,他拿的是步弓!”

  ……

  没想到胡子曰竟然是一位射箭手,众大食匪徒们在松开缰绳之后,又尖叫着拨转坐骑,围着落马的自家谢赫,快速兜起了圈子,同时,将身体尽量伏向战马的脖颈。(注:谢赫,首领的意思。)

  “该死匪类,早晚遭报应!”虽然如愿命中了目标,胡子曰却被大食匪徒的集体反应,气得脸色发青,咬着牙低声咒骂。同时,将第三支羽箭搭上弓臂。

  所有匪徒同时采取一样的动作,说明林子外的这群大食匪徒,训练有素。而在这帮家伙平素的训练当中,骤然遇袭,战马就可以拿来当盾牌使用。

  在中原,骑兵向来把战马视为同伴。行军和作战之时,哪怕自己吃不饱,都会想方设法给战马弄一口精料。虽然遇到紧急情况,骑兵也会采取镫里藏身这种招数保命。但大多数时候,骑兵都会主动替战马提供必要的保护。

  像大食人这种连羽箭射向哪里都不看,就直接将坐骑充当盾牌的行为,等同于出卖袍泽,在胡子曰眼里,绝对不可饶恕。

  “嗖——”带着几分愤怒,第三支羽箭射向一名伏在马背上的大食人。不幸的事,这次,羽箭却落了空。

  目标的移动速度太快,身体也伏得太低,而他,已经一日一夜没休息,体力和精神,都远不如平时。

  “杀了他,他只有一个人,冲过去杀了他!”落马的大食首领,却没有被摔死。一个轱辘爬起来,用胡子曰听不懂的大食语,高声命令,“杀了他,送他下火狱接受审判!”

  “审判——”“审判——”众匪徒立刻有了主心骨,纷纷拨转坐骑,冲向树林。一半儿人挥舞着长剑,另外一半儿则快速将手中长剑换成了骑弓。

  “嗖——”“嗖——”,胡子曰毫不犹豫地射出了第四箭和第五箭。一支羽箭落空,另外一支羽箭,正中一匹战马前胸。

  可怜的畜生立刻悲鸣着摔倒,将其背上的匪徒摔出了一丈多远。草地柔软,这名匪徒受的伤并不重。然而,还没等他爬起来,其余大食匪徒,已经毫不停顿地策马踩过了他的身体,转眼间,就将他踩得筋断骨折。

  “畜生,一群畜生!”胡子曰以前从没跟大食兵卒打过交道,对大食人整体的印象,还停留在长安城里那些挥金如土的大食商贩和穿衣服很少的大食舞娘上。今日突然见到对方残忍如斯,骂得愈发大声。

  没等他再度拉开角弓,大食人的羽箭,已经朝着他的藏身处呼啸而至。刹那间,将他身边的树枝树叶射得绿烟乱冒。

  毫不犹豫横向跨步,胡子曰将身体藏于树干之后。随即,再度斜向走位,三步两步,来到自己先前准好的另一个藏身处,俯身,搭箭,直腰,拉弓,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羽箭迅速脱离弓弦,正中一名大食匪徒的胸口。

  “在那边,在那边!”其余大食人,根本不管同伴死活,一边高喊着互相提醒,一边调转骑弓,瞄向胡子曰的新藏身处。

  “嗖——”抢在藏身处被敌军的羽箭覆盖之前,胡子曰将第七箭射出,然后看都不看,背起角弓,如同猿猴般在树林里飞窜。转眼间,就又不知去向。

  众大食匪徒再度挽弓攒射,将胡子曰刚刚离开的位置,用羽箭覆盖。两轮过后,他们没遭到任何还击,也听不见胡子曰的动静。收起骑弓,举起长剑,互相掩护着策马进入了树林,从三个方向朝着刚刚被羽箭覆盖处快速迫近。xǐυmь.℃òm

  “救,救我。”前胸中箭的那名大食匪徒,口吐鲜血,却还未死去,在距离树林三十步远的血泊中,痛苦地将身体缩成了一团。

  正在策马进入树林的其余大食匪徒,迅速扭头,随即,又果断将求救声忽略。

  他们都是真神最虔诚的信徒,也是经过讲经人认定的,真神的仆人。为了真神牺牲,乃是他们的宿命,也是他们的荣耀。

  为了传播真神的荣光,为了地上天国的建立,他们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毫不犹豫的付出,当然,更不会吝啬自己的同伴。

  更何况,前胸中箭,鲜血却从口鼻中流出,说明箭蔟已经深入内脏。他们即便转身去救,也不可能让中箭者活着看到明天的朝阳。而一旦藏在树林中的大唐斥候趁机逃走,他们拿什么向讲经人,向真神交代?

  仿佛冥冥中真的有神仙,褒奖他们的冷酷。刚刚进入白桦林不到十步,他们就看到一具扑倒在树干旁的伤号。头盔着地,背后插着两支羽箭。

  “真神保佑!”走在最前方的三名大食匪徒,喜出望外,大叫着策马朝着伤号扑了过去,手中长剑在半空中划出三条耀眼的弧线。

  “唏嘘嘘——”还没等长剑砍中目标,一匹坐骑嘴里忽然发出了凄厉的哀鸣。身体向前踉跄了几步,轰然而倒,将背上的匪徒摔出老远。

  “呼——”一根手臂粗细的树干,忽然从地上弹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在了另外一名匪徒的左胸,将此人直接砸下了坐骑,口中鲜血狂喷。

  “有陷阱,有陷阱!“第三名匪徒吓得寒毛倒竖,赶紧拉住了坐骑,同时迅速用目光在身体周围扫视。哪里还来得及?他胯下的坐骑忽然也发出一串悲鸣,踉跄数步,软软地跪倒于地。前蹄处,一支飞镖透过蹄甲而出,血流如注。

  地面上的“伤号”,也被受伤的战马压在了身下,哪里是什么人,分明是一顶突厥人的皮盔和一件披风,底下塞了几根树枝而已。

  “小心,大伙小心!唐人在树林里布置了陷阱!”其余大食匪徒气得两眼冒烟,却不敢再继续前进,拨转坐骑,缓缓退向树林之外。

  已经潜行到树林另一侧边缘的胡子曰见状,果断从自己的后背上取下角弓,挽弓便射。由于树枝和树叶的阻挡,连续两箭,都毫无建树。然而,却成功激起了一众大食匪徒的怒火。

  “杀了他,杀了他!”众匪徒大叫着催动战马,试图冲到胡子曰身边,将其一剑砍翻在地。却不料,再度触动了胡子曰布置了陷阱,转眼间,就又有两人掉下了坐骑。

  “兔崽子,有种就过来一战!”胡子曰还不解恨,翻身跳上铁骅骝,抽刀在手,朝着众匪徒耀武扬威。众匪徒不知道林子里还藏着多少陷阱,不敢继续前冲,只能拿出骑弓对着他攒射。然而,却无奈树枝树叶茂密,没有一支羽箭,能够成功射到胡子曰附近。

  “出来,绕过树林!树林只有两三里宽,很容易就能绕到另一侧去。”最先落马的那名大食首领终于徒步赶到,看见众匪徒被胡子曰耍得团团转,哑着嗓子提醒。

  众匪徒闻听,立刻不再理会胡子曰的挑衅。再次拨转坐骑,退向树林之外。结果,不小心又触发了两处机关,被从头顶掉下来的石头,砸得鼻青脸肿。

  这些陷阱威力都不下,对战马的伤害,也远远超过了对人。然而,继续触发下去,众大食匪徒,接下来就得徒步赶路。因此,尽管心里头恨不得立刻将狡猾的大唐斥候抓住,碎尸万段,匪徒们却不得不放慢速度,一边小心翼翼地检查各自的四周和脚下,一边努力缓缓向外挪动。

  好不容易退出了树林,绕向另一侧。哪里还找得到胡子曰的身影?后者早就骑着铁骅骝,带着四匹备用坐骑,逃得不知去向。

  “该死的唐人,今天一定要把你抓住,送你下火狱!”大食匪徒头目阿布气得两眼冒火,跺着脚破口大骂。

  “烧死他!”

  “送他下火狱!”

  ……

  其余匪徒,纷纷高声附和,然而,却没有任何一个,主动请缨去追踪胡子曰。

  神仆都是真神的狂信徒,在征服波斯的战斗中,曾经创造过战死六成,剩余四成仍旧向敌军发起冲锋,并一举击溃敌军的奇迹。

  刚才的战斗虽然令他们折损颇重,却远不到让他们士气崩溃的地步。然而,对手的勇悍与难缠,却让每一名神仆,都心有余悸。

  一对三十六,居然还有胆子率先起进攻,如此勇敢的对手,他们以前从没见到过。而那让人防不胜防的陷阱,更是给他们一个个头大如斗。

  诚然,那些陷阱的威力都不大,杀伤目标主要也是战马。但是,草原如此广阔,没有了坐骑代步,他们不知道得走多久,才能见到人烟。

  而万一被同伴们没有及时跟上来,或者失去了坐骑之后,被上司视作累赘丢下,半夜里再遇到狼群,他们就得死无全尸。

  “不用沮丧,瀚海在东方,那名大唐斥候想与他们自己人汇合,只能向西南方绕路。”作为头目,阿布敏锐地察觉到了麾下匪徒们心中生出了畏惧之意,笑了笑,非常镇定地说道,“而他身边不止一匹战马,咱们虽然失去了猎鹰,却没失去眼睛。只要找到新鲜的马粪,就能再度咬住他的尾巴!”

  “谢赫英明!”众匪徒闻听,精神顿时一振,扯开嗓子齐声回应。

  “下马,进树林把受伤的弟兄全都抬出来。能救治的救治,无法救治的,留给阿奇斯他们收容。我这就给他们发信号,让他们带着备用坐骑,速速赶过来汇合。”大食首领阿布冲着众人点点头,继续吩咐。浑身上下,看不到半点受挫后的郁闷。

  众匪徒见他如此镇定,也纷纷抖擞精神,徒步进入树林去救助伤员。而头领阿布,则从死去的战马身上取下一袋子狼粪,摆在空旷处,用干草和树枝点燃。

  刹那间,灰黑色的烟雾扶摇而上,在天地之间形成了一根笔直的烟柱。紧跟着,他又拿出一支巨大的牛角号,奋力吹响。

  “呜——”洪亮的号声,在空旷的原野间回荡,久久不息。

  “呜呜——”一声回应,在东北方响起。紧跟着,又是一声。

  作为预备队的另外一伙大食匪徒,赶着备用坐骑跟了上来。依靠烟柱和号声的指引,迅速向首领阿布靠拢。

  “一会儿兵分两路,一路径直向西,一路转向西南。彼此之间,用号角声联络。无论是哪一路,只要发现那名唐军斥候的踪影,立刻用号角招呼另外一路去协助围捕!”眼看着自家麾下的力量,就要翻倍,首领阿布忽然改变了主意,蹲下身,用长剑在地上勾勾画画,“活捉那名唐国斥候,然后把他送回大马士革。这人应该是个身经百战老兵,大埃米尔需要通过这样的人,来了解自己的对手!”(注:埃米尔,总督。哈里发时代,对波斯和东方的侵略,主要由叙利亚总督来执行。)

  “遵命!”众匪徒们神色一凛,回答得无比郑重。

  在短短二十年内,大食国从两河流域,一路打到了呼罗珊,领土扩张了数十倍。沿途遇到的对手,要么野蛮蒙昧,要么腐朽不堪。

  久而久之,让大食国上下,心里都产生一股盲目的自大。认为远在东方的大唐,顶多与波斯相似。只要布置得当,用不了多久便能将其征服。

  而最近两个月的经历,特别是刚才的经历,却让众神仆们忽然发现,自己以前想得太简单了。大唐不是波斯,也不是拜占庭。

  他和大食一样强大,也一样朝气蓬勃。如果大食参照以前征服波斯和拜占庭的经验,来谋划征服大唐,后果必将不堪设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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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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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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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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