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1368年朱元璋于应天府祭天登基开始,到1644年崇祯帝煤山自缢身亡,历276年,共十二世,十六帝。
十六个皇帝,两个天降猛男,朱元璋、朱棣,两个一根绳,朱祁钰、朱由检。
一个大聪明,一个大吃货、蛐蛐天子,瓦剌留学生,独爱美阿姨。
痴情种、大将军、老道士、老色胚、大宅男、药丸哥、小木匠。
十六个皇帝,个个爱好特别,性格鲜明,别朝有的他都有,别朝没有的他还有,奇葩代代。
这个朝代有很多特点,比如深情,一半的皇帝都有一个挚爱,朱元璋与马皇后、朱棣与徐皇后。
朱瞻基与孙皇后、朱祁镇与钱皇后、朱见深与万贵妃、朱佑樘与张皇后,朱翊钧与郑贵妃、朱由检与周皇后。
十六个皇帝,八个皇帝有挚爱,至于其余八个……
一个爱削藩、一个爱美食、一个爱皇位、一个爱战争、一个爱炼丹、一个爱美女、一个爱红丸、一个爱木工,对女人的兴趣没多大。
这个朝代还喜欢欺负大侄子,比如朱元璋对朱文正、朱棣对朱允炆、朱高煦对朱瞻基、朱祁钰对朱见深。
经典台词:大侄子,你要去哪儿啊?你叔叔找你来了!
朱文正:……
朱允炆:……
朱瞻基:……
朱见深:……
有这样的叔叔,我是真服气!
另外,这个朝代还有个特点,骨头特别硬……朱祁镇一边去!
从朱元璋开始,明朝的铁骨正式开始,湘王朱柏自焚证清白、齐泰、黄子澄、方孝孺,虽然能力有问题,骨气却没得喷。
景泰朱祁钰,天子守国门,硬汉杨继盛,朝堂死谏劾严嵩,崇祯朱由检,君王死社稷。
江阴阎应元,扬州史可法、石柱秦良玉、晋王李定国、西湖三杰张煌言、病逝舟中张名振、岭南三忠、南天一柱、开台圣王、南明四帝……
国破家亡,铁骨不倒!
都说不忍细读南明史,此书专治高血压,因为亡国之际朝廷还在内斗,因为头皮痒,因为孔家降,因为……
史笔流芳,虽不成功亦可法;
洪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
却忘了江阴八十一日,十万百姓齐抗清,城破唯余50人。
忘了夔东十三家,家家铁骨不屈膝,永历帝死后依旧不降,到后来,李来亨举家自焚。
所谓不忍细读,除了那些软骨虫、争权者外,不忍的更该是英雄不得好死,祸害富贵善终。xǐυmь.℃òm
骨头硬的剃头降,骨头软的留发活。
是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是湖广填四川,是战争死亡八百万,间接死亡数千万,是圈地跑马、是献地投充,是遍地主子奴才,是遍地包衣奴隶……
一切的一切,还得从1328年开始说起。
这一年,元朝泰定帝去世,元文宗登上舞台,这一年,凤阳农家出了一个男娃,取名重八。
天灾人祸,至亲横死,入佛寺,求活路,然,世间无佛,唯人自救,少年行万里路,见世间诸恶,再归佛寺,心冷、善灭。
投义军,娶贤妻,一块热饼,一次重生,余生共白首。
定应天,战友谅、灭士诚、降国珍、灭友定,定江南。
天道好还,中国有必伸之理;
人心效顺,匹夫无不报之仇!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北伐元廷,收复燕云。
燕云十六州、辽东、河西走廊、云贵高原、河套平原,青藏高原,一块块疆土拓展,一处处汉地回归。
都说明朝疆域小,甚至说只是大一号的宋朝,但真的是这样吗?
明朝领略过草原风光,徐达、蓝玉、朱棣、王越、绝世名将、铁血皇帝,千军万马入草原,宋,有吗?
辽东的回归,朝鲜的拜服,女真的效顺,那三百多个卫所,那囊括黑吉辽的奴儿干都司,宋,有吗?
青藏法王入京朝拜,茶马古道经济发展,湟中三捷,青海长城,宋,有吗?
云贵高原,金沙、澜沧,三宣六慰,木府风云,永镇云南沐王府,助定贵州奢香夫人,宋,有吗?
七下西洋,旧港宣慰,宋,有吗?
答案非常肯定,以上这些,宋都没有,辽东、燕云是辽国的、金国的,河西走廊,西夏的,云贵高原,大理的,青藏高原,吐蕃的。
所谓争论,多是因为民族问题,比如明清粉丝争论,一个说蝗汉,蝗虫的蝗,一个喊螨虫,螨虫的螨。
一个说辫子丑,一个称八股文,一个喊猪明,一个叫倭清。
一个说子兴孝子、教皇贤孙,一个喊成梁孝子,昭和贤孙。
一个说海盗守国门,天子吊死鬼,一个说妖婆摄国政,天子投东瀛。
吵着闹着,骂着打着,仿佛死仇一般。
经常听说明粉(清粉)都是认真看历史,真正懂历史的……到底是不是这么一回事,自己没有自知之明吗?
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都想获得别人的认同,骂不过就扣帽子,“明粉、清粉”的大批量产生是因为什么?不清楚吗?
帽子少扣些,朝代粉自然会少些,毕竟,狂热喜欢一个朝代的人毕竟是少数,哪有这么多脑残粉?
多数人显然更喜欢看故事,更喜欢一个具体的人,也只喜欢特定的人,总不能因为喜欢赵匡胤就觉得郭荣(柴荣)该死吧?
不能因为喜欢某个朝代某一个人,就把人定义为朝代粉吧?
要是一个人既喜欢赵匡胤,又喜欢柴荣,你说他是什么粉?周粉?宋粉?五代粉?都不是,只是单纯喜欢历史而已。
还有的人既喜欢一个人,又讨厌一个人,比如嬴政,喜欢他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移风异俗,讨厌他穷兵黩武,不蓄民力,不行吗?
比如刘彻,喜欢他不服就打的性格,喜欢他将汉朝疆域扩张一倍,喜欢他的赫赫武功,讨厌他的刻薄寡恩,讨厌巫蛊冤案,不可以吗?
比如李世民,喜欢他一战擒两王,秦王当天下,喜欢天策上将、天可汗,讨厌他杀兄杀弟杀侄子,威逼老父亲,开启玄武门继承法,不行吗?
比如朱元璋,喜欢他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喜欢他延续汉文化,喜欢他的洪武大移民,30万军户镇云南,讨厌他继续推行殉葬,讨厌他的洪武四大案,难道不行?
喜欢的、讨厌的,都是一个人,你说这是某吹还是某黑?是朝代粉还是爱好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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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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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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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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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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