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赵彦>第364章 临淄王走了
  书接前文!

  开元之初,李隆基任用姚崇为相,拨乱反正,肃清朝堂不正之风,同时大肆捕杀蝗虫,赈济百姓。

  但当朝政一新,大唐这个巨无霸机器重回正轨后,李隆基便毫不迟疑的罢免了姚崇。

  诚然,姚崇有才,也有大魄力,但这人,有才的同时私心也很重,打击政敌,收受贿赂,结党营私,那是样样不落。

  国家有难处的时候,李隆基能够忍受,但当沉珂尽去时,就是姚崇倒台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李隆基的施政方针变了!

  他要的是以法治国,显然,私心很重的姚崇并不合适,于是,开元另一贤相宋璟上场拜相。

  姚崇、宋璟,房玄龄、杜如晦合称唐朝四大贤相,房谋杜断、蝗虫克星且不说,宋璟之所以能与三人齐名,有才是第一位。

  除了有才,宋璟更为李隆基所看重的一点就是这人耿直,极讲原则,该他的他绝不推辞,不该他的,半点不沾。

  干干净净的来,清清白白的走,这就是宋大人的人生信条,且一生坚守。

  但宋璟也有毛病,过于守旧,不愿变通,没有姚崇的大魄力,于是,宋璟也下台了!

  取而代之的是文武兼备的张说,显然,经过多年治理,大唐这具战争机器已经恢复战力,张说的上台也标志的武功赫赫的大唐再次归来。

  当然,打仗这事讲的是一个后勤保障,国力充沛,不可能今天说打,明天就骑着马提着刀找人干架去了!

  那不是打仗,那是傻子,具体可参照反面教材朱祁镇,一战赢了个大明战神的称号。

  朱祁镇:???不是,有我什么事?

  乾隆:你说呢?大明战神!

  朱祁镇:……

  李隆基不是傻子,起码现阶段不傻,于是,他任用张说改革兵制,同时大力养马、屯田,为开疆拓土做准备。

  别的不说,李隆基这看人的眼光是真的好,盛唐名将如王忠嗣、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甚至于造反的安禄山等人,哪个不是边塞杀神,声威赫赫?

  可惜,最后两王四个二硬是打成四带二,脑壳发昏到这个地步,除了玄宗,也是没谁了!

  言归正传!

  一切准备就绪后,李隆基开始了开疆拓土的步伐,于是,营州收复,丝绸之路再次打通,大唐的声威再次响彻西域。

  之后就更厉害了,王忠嗣,玉川之战,率三百精骑星夜突袭吐蕃大军,杀敌数千,打得吐蕃赞普狼狈而逃。

  桑干河之战,三战三捷,打得契丹、奚族联军全军覆没,回军的时候闲得无聊又活擒了突厥可汗,巅峰时刻身兼四镇节度使,比安禄山权力还大。

  高仙芝,号称山地之王,带着唐军翻越帕米尔高原,跑去中亚干架,专治中亚各种不服。

  其余如李嗣业、封常清、哥舒翰等人,那都不用细讲,因为他们之所以能在那个时期留名,没别的,就是能打。

  那个时期,大唐就是世界中心,周围邻居没一个敢吱声的,为啥?因为敢哔哔的都让大唐男子天团削了。

  打个一两次,这邻居可能不服气,但多削几次后,你会发现,这邻居是真乖,比如突厥、奚族、契丹……!琇書網

  文有姚宋称贤相,武有王高治不服,李隆基的开元盛世,至此彻底到达顶峰,于是,他堕落了!

  王维说: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杜甫言: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这盛世来得快速,去的也迅捷,纵横无敌的临淄王,眼见山河一片繁荣昌盛后便告别了大唐,留下的只是贪图享乐,毫无雄心壮志的唐明皇。

  公元373年,李隆基受武惠妃谗言挑拨,将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废为庶人并杀害,一日杀三子就是这么来的。

  这事儿吧……乱,是真他喵的乱,首先,武惠妃之所以谗言挑拨李隆基,并最终促使李隆基一日杀三子的根本原因就是武惠妃想让自己的儿子寿王李瑁当太子。

  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李隆基杀了三子后,她反倒被吓到了,并于同年病逝。

  在她死后,李隆基因为思念成疾,或者说老树开花,居然把目光瞄向了她的儿媳杨玉环,于是,太真道人横空出世,嗯,千古丑闻也就这么来了。

  整个过程简直乱得不能再乱,且除了太子李瑛外,就属寿王李瑁最亏,老娘、老婆都赔了,关键还没当上太子,简直……

  惨!惨!惨!

  最让人莫名其妙的就是,明明是一个扒灰丑闻,公公强占俏儿媳,怎么传着传着就成了爱情了?

  爱情两个字啥时候变这么脏了?

  你要不看看杨玉环是什么身份?那是寿王妃,李瑁的正妻,跟武曌是李世民的才人这事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这都能成爱情……呵tui!

  此话题略过!

  李隆基的淫乱暂且不提,单说用人方面,如果说开元年间的李隆基是雄才大略,那天宝年间的李隆基就是晋惠帝第二。

  都知道温柔乡是英雄冢,但没人说温柔乡还会磨灭人的脑子啊!

  看看天宝年间的李隆基都干了啥?罢免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气死王忠嗣,宠信安禄山。

  亲小人,远贤臣,听谗言,拒忠谏!曾经的临淄王要知道自己年老后是这副德行,估计得拔剑自我了结一下!

  当时的天下是个什么情形?内有李林甫、杨国忠专权乱政,官场贪腐成风,外有节度使虎视眈眈,窥视中原。

  要换了临淄王,肯定二话不说就是干,毕竟与人斗其乐无穷嘛!女人?不不不,那只会影响临淄王拔刀的速度。

  但唐明皇……贪权敛财而已,朕有的是钱,这天下再是几十年也败不干净,接着奏乐接着舞,美人儿,来,喝~!

  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这还用想?肯定是意思噻!

  安史之乱正式爆发,身兼范阳、平卢、河东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以‘忧国之危,奉密诏讨杨国忠’为由,联络契丹、突厥、同罗等族十余万大军,诈称二十万,兵发长安!

  叛军势如破竹,河北望风而降,就连洛阳也被安禄山拿下。

  当时的唐朝虽然承平日久,但并非毫无还手之力,毕竟王忠嗣虽然死了,但高仙芝、封常清还在。

  奈何唐明皇秒变微操大师,可能是怕干儿子安禄山打不到长安吧,为了保险,他先一步处死高仙芝、封常清,为安禄山攻克长安扫清障碍。

  高、封一死,潼关哥舒翰独木难支,仓促出战,丧师辱国!

  面对这惊天噩耗,唐明皇再没了临淄王拼死一博的勇气,居然跨时空跟完颜构学了山海游龙步,直接溜之大吉!

  兵至马嵬坡时,就连曾经跟随李隆基诛韦后、杀太平的心腹陈玄礼也忍不了今日堕落的李隆基,于是悍然发动兵变,逼迫李隆基处死杨玉环,至于杨国忠……早已是碎尸万段!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唐盛世,她是骄傲,乱世降临,她是妖孽!

  骄傲不骄傲的且不说,妖孽这话个人是极不认同的,哪有什么祸国妖孽?不过是李隆基晚年失了智!

  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其实更适合乱世闯荡,有着对手时,他们是雄才大略的英豪,但当对手没了后,咳咳,闲极无聊,乐于作死!

  总结一句话,就是闲的!

  马嵬坡后,太子灵武即位称帝,李隆基被尊太上皇,惶惶若丧家之犬,西逃入蜀!

  还是那句话,如果当年的临淄王见了自己年老时这副德行,大概率宁愿抹脖子自杀,也不愿做个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数年后,安禄山、安庆绪父子上演了一幕父慈子孝,叛军实力大损,唐军趁势收复两京,唐明皇也由此重回长安。

  一别数年,长安难长安,明皇非帝皇。

  曾经的长安是世界中心,万邦仰望,现在的长安,断壁残垣,野草疯长。

  曾经的临淄王,我来,我见,我征服!

  现在的唐明皇,迟暮、颓废,混日子!

  当然,颓废的唐明皇,就连日子也不好混,最忠心的高力士,流放外地,曾经的心腹陈玄礼,被迫致世,亲妹妹玉真公主,迫离皇宫。

  曾经他执掌乾坤,生杀由心,而现在,就连区区一个太监,当年在他身前连狗都不如的李辅国,也能吓得他几乎当道坠马。

  玄武门前,雄心勃勃的青年王爷!

  兴庆宫内,风烛残年的迟暮老人!

  两者都是他,但如果两者能够交流,那青年大概会对老人喝斥一声:废物!

  公元762年,李隆基驾崩,终年78岁,庙号玄宗!

  这一生,78载,少年俯首女帝驾前,诚惶诚恐,青年英明果决,心比天高,能自信的对那极肖其母的姑姑道一声,放心去,侄儿会带着大唐走向繁荣,打造盛世。

  数十年如一日的努力,不愿让姑姑小瞧了自己,开元盛世的降临,也足以证明自己的强大。

  可这临老了,怎就全变了?花非花,我非我!怪玉环吗?不,主导这一切的一直都是我,是我变了。

  玄宗?呵!这笑柄当传之千古,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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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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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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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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