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沈莺歌也没了方才那么局促,她低头看着掌心纵横交错的纹路,嘴角噙着笑意:“不过可惜的是,我们都怀揣着各自的秘密闭口不言,所以最后会走向何方,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咯噔。
车轮碾过路面碎石,马车跟着颠簸了一下。
容久垂下眼帘,敛去眸中微光:“已知注定没有结局的未来,不如早点一刀两断的好。”
沈莺歌霍然抬眸,定定望向他,试图从那上面找出任何一丝有关挣扎与不甘的痕迹。
半晌,她才缓缓开口,声音艰涩如砂石划过喉咙:“……大人当真是这么想的?”
两人视线相对的刹那,容久忽然想起了在晋陵客栈的最后一夜。
在他决绝地说出那些话后,那人的眼神与面前这双眼睛逐渐重叠,让他难得生出了些许想要落荒而逃的想法。
他自嘲般掀了掀嘴角,声音没有一丝起伏:“不然呢,人天生就拥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若那秘密是要人命的东西,又何必自取灭亡。”
这话听着像是在讽刺对方,让她不要做不切实际的梦,然而只有容久自己知道,他这话其实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沈莺歌垂在身侧的指尖骤然一缩,那日与云岫在船上的谈话重新浮现在脑海中,而这一刻,她忽然明白,其实自己早已有了决断。
她轻笑一声,竭力克制住自己语气中的异样。
“若连大人这般人物都说这种丧气话,那我们这些无名百姓还怎么活?况且我从不信命运,我只信人定胜天,若一个人注定走向末路,那两个人一起未必不能博得一线生机。”
琥珀色的眸子倏地一颤,容久的视线停留在她身上久久没有离开。
——
抵达南岐王城时,正好临近黄昏。
容久率领大部分人马离开,而沈莺歌则做好易容,由前来接应的几名锦衣卫带着朝反方向驶去。
纷乱马蹄声缓缓远去。
沈莺歌顶着画像上陌生女子的那张脸,掀开车窗上悬挂的布帘,回头望向容久一行人离开的街道。
她能看出来,在经过乌兰城外的那段路时,容久的情绪很不对劲。
除了掩藏在平静表象之下的悲伤,还有些更深刻,更炽烈的东西熊熊燃烧着,好像要将一些都焚毁殆尽。
乌兰城……
是因为那里发生过什么吗?
马蹄踏过后留下的飞扬尘土轻飘飘落地,沈莺歌也随之收回视线,打量起眼前这座陌生的城镇。
南岐与大雍截然相反。
大雍地大物博,各类资源丰盛,只要不遇上天灾人祸,百姓都能自给自足。
而南岐却不一样,他们地处广袤平原之上,大多数人以游牧和打猎为生,四周雪山环绕,气候更为寒冷干燥。
尤其每到冬季时,每一场降雪都来势汹汹。
大雪不但覆盖了牛羊所需的草场,也断了许多人赖以生存的活路,而这也正是多年前南岐会选择与大雍开战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除了生活习惯与风俗的不同,南岐的房屋也更为低矮,几乎没有两层以上的建筑。
沈莺歌一一看过路边的摊贩和行人,忽然察觉到哪里不对。
似乎……容久给她准备的衣服要比这些南岐当地百姓更为“大胆奔放”啊。
……这家伙究竟让她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
而这个答案,她很快就知道了。
沈莺歌看着马车外依次路过的二层小楼,艳色彩绸妆点门头,每家门口两侧甚至还挂着两个红灯笼。
她并不认识南岐的文字,但这并不妨碍她通过周遭环境判断出这是什么地方。
——这大概就是南岐的花街了。
大概个屁啊!容久这家伙果然一肚子坏水!就知道他没憋什么好主意!
沈莺歌气得险些从马车上跳下去,好在并未停留的马车即使阻止了她。
等马车在一家青楼后门停下,驾车的锦衣卫低声道:“可以下车了。”
沈莺歌刚一走下马车,就被轻扫过街道的风吹了个哆嗦,倒是不冷,只是……她从来没穿过布料这么少的衣服,总觉得惴惴不安。
花街还未开始迎客,楼内的姑娘们大多还在歇息。
沈莺歌在另外几人的带领下走进后门,径直上了二楼。
锦衣卫推开其中一间房门,冷冷道:“进去吧。”
沈莺歌粗略扫了眼屋内,便知这里是有人在住的,至少在他们到来之前是这样。
她笑了下,轻声问:“这位大哥,麻烦问一下,把我带到这儿来究竟是做什么?”
那锦衣卫连个眼神都没朝她偏一下,只说:“问那么多做什么,会有人告诉你的。”
沈莺歌撇撇嘴,走进屋内。
正如那个锦衣卫所说,她只等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就有人推门进来了。
来者是个身材丰腴的貌美妇人,鬓发间插着一朵硕大的红色花朵,她一进门,沈莺歌便闻到了扑鼻而来的香气。
对方看到沈莺歌的第一眼,眼中便划过一抹惊诧。
随后她扭着腰身来到沈莺歌面前,绕着打量了一圈,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不错不错,足以以假乱真。”
见沈莺歌一脸防备地看着自己,她捏着手帕掩唇娇笑一声:“哎呦,瞧我这记性,我叫窅娘,你也可以随这里的姑娘们喊我一声阿嬷。”
沈莺歌转了转身子,避开她肆无忌惮打量的视线:“你也是他们的人?”
窅娘愣了下,笑着摆摆手:“我怎么有那个运气能高攀他们那些大人啊,不过是形势所迫罢了。”
“形势所迫?”沈莺歌反问了一声,见对方没有回答的意思,她便从善如流地转换了话头:“听你说话,似乎不像这里的人,更像是……大雍人。”xiumb.com
窅娘打开一旁的柜子,叮叮咣咣地不知在翻找些什么。
“姑娘好眼力,不过我们这种人,烂命一条,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爹娘究竟是哪儿的人,但早年间我确实在大雍生活过一段日子。”
她拿着一堆瓶瓶罐罐,放到沈莺歌面前的桌子上。
“好了,我们开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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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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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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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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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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