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看到她也是一愣,脚步登时顿在原地,前也不是后也不是。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莺歌想要打破对方的误会,率先开口解释:“方才其实是个误会……”
“等等,”对方迅速扫了眼周围,确认容久没有跟下来后才低声道:“你放心,我们都明白,虽然你在少爷身边待得时间不长,但他既然格外……‘赏识’你,那日后你就多担待一些。”
“不是,你听我解释,这真的是个误会,刚才我们就是不小心摔倒,然后……”
她竭力自证清白的模样在对方眼里却是不打自招。
锦衣卫根本没把她的话听进去,甚至还好心宽慰:“其实你之前办得两趟差我们都听说了,就连……上头那位也对你赞许有加,你放心,这事我们不会说出去的。”
看着对方信誓旦旦的样子,沈莺歌彻底没了脾气。
……那她可真是谢谢了。
那锦衣卫临走前还拍了拍她肩膀:“辛苦你了,那我就先去办事了。”
沈莺歌不想说话。
她现在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
入夜后。
沈莺歌找了个借口从楼上下来,小心避过其他人的注意溜进凌烽屋内。
刚一进门,她就迫不及待问道:“凌大哥,你找到线索了?”
“嗯。”凌烽应了一声,也不废话:“我找到了昨晚和掌柜碰面那人的藏身处。”
这可真的是意外之喜,沈莺歌顿时精神一振:“你在何处找到的?”
她也安排了锦衣卫去找附近有没有可供人藏身的地方,但除了几处客栈外,大多都是荒山野岭,并没有像之前蒋泉掳走她时用来栖身的那种山洞。琇書網
凌烽从怀里掏出一份晋陵的地图,在上面指了下:“这里,有一座已经荒废的客栈。”
看到他指尖落下的那处,沈莺歌眸光一动。
他们来的路上也在山间见到过荒废的客栈或驿馆,但那些地方年久失修,屋顶墙壁没一处完好,别说住人,她都担心风大点就能将那房子掀倒。
“你如何能确定那人就在这里?”
不怪她有此一问。
昨夜是在谭掌柜回来后,她才与凌烽分开,就连特地前去跟踪的锦衣卫都碍于黑衣人的身手没有贸然行动,今日谭掌柜又一直待在客栈里没有出去。
她很好奇,他是从哪找到的机会。
面对沈莺歌的疑惑,凌烽直言道:“你应该没有忘了我在做外堂掌事之前是干什么的。”
“……追踪,刺探,暗杀。”她摸着下巴回忆。
如果说,当年沈非愁是站在万众瞩目中的醉西楼楼主,喜欢他的人追捧崇拜,厌恶他的人唾骂嫉恨,甚至让他一度成为了江湖传说的话。
那凌烽就是潜藏在暗夜中的影子。
没人知道他的身份,但所有人都知道,沈非愁身边有个身手与他不相上下的绝顶高手。
而且与沈非愁霸道惊艳的武功路数不同,这人行踪奇诡,神出鬼没,腰后两柄纤薄弯刀能在悄无声息间收割掉十数人的性命。
他像一道无迹可寻的影子。
想去的地方,如入无人之境,想杀的人,就算神佛也难挡。
这也是沈莺歌当初会独自来雍景城调查真凶的原因之一。
如果查到最后,暗害沈非愁的确实与宫里的人有关,那据她对凌烽的了解,对方一定会夜潜皇宫,手刃真凶。
凌烽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冷峻的面容上看不出喜怒:“对,有一种专门用来追踪的药粉,沾在身上后人闻不到,但特定的鸟类可以。”
经他这一提,沈莺歌瞬间就想起来了。
在醉西楼时,她曾见过一种名为乌蜂的鸟类,它们浑身漆黑,却比乌鸦更小巧。
它们时常徘徊在凌烽身边,有时站在他的肩头,有时停留在他指尖。
那些鸟类只听他一人号令,也只有他才能从那不足巴掌大的鸟儿身上获取到想要的信息。
从前沈莺歌没问过,现在她也不会问。
既然凌烽会把这些信息告诉她,那就说明他可以确保消息的真实性。
沈莺歌站起身:“好,我这就去安排。”
“等等,”凌烽阻止了她离开的动作,罕见地皱起眉:“那地方不太对劲,最好还是今夜我先去探一下虚实。”
沈莺歌没答应也没反驳,而是问道:“你发现了什么?”
“很难说,暂时没有证据,但昨夜我跟着药粉追踪去的时候,连乌蜂都不愿意飞进去,所以我怀疑那里可能有古怪。”
沈莺歌沉吟片刻:“不,凌大哥,这事你不便出面,不管是被那个黑衣人还是被锦衣卫的人发现,都会有麻烦,还是我带人去吧。”
她抬手制止住凌烽试图反驳的话,郑重道:“凌大哥,我知道你不放心,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有些事终究要学会自己面对,不可能一直生活在你们的庇护之下,你放心,我一定会注意安全。”
不只是这一次,以后她少不了要深入险境,凌烽也不可能一直在身边护着她,早晚她都要自己上的。
与其等遇到更强的对手时不得不上,不如现在先练练手。
凌烽与她对视半晌,终还是点了头:“好,我会尽量跟上你们,以防万一。”
这也是他现如今能做出的最大让步。
沈非愁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被人暗害,他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再一次发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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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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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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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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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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