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波澜不惊道:“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有点小聪明罢了。”
其实这本不算什么大事,方才跪着时容久便知道,沈阙只是在借机敲打他。
容久进宫已近十年。
他年少成名,如今不过二十四岁,这权倾朝野的九千岁他却已做了五年有余。
数千个日夜里,他双手染血,做下无数腌臜事,也背负了数不清的骂名。
但只有沈阙和他心知肚明,容久能坐上今天这个位置,不过是因为沈阙需要这样一个人,来替他做明君不能做的事。
而容久就是那个人。
亦或者说,他是沈阙用得最趁手的一把刀。
只是再锋利的刀,也要清楚自己被握在谁手里。
否则,这把刀可以是任何人。
沈阙打量许久,也没从那张了无生气的苍白面孔上看出什么来。
不过容久向来如此,他也并未觉得冒犯。
沉吟片刻,沈阙突然道:“之前的事办得怎么样了?”
“在城郊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已经派人暗中跟上。”容久掏出一封信,交由吴公公递了上去。
沈阙拆开信件,粗略扫过。
他满意点头:“听说当日有人下毒,身体可有大碍?”
“劳陛下挂心,无碍。”
沈阙吩咐送些补品到他府上,容久依旧是宠辱不惊的样子起身谢恩。
临近午时,沈阙本想留容久一同用膳,却被他以调查鲁阳郡王一案为由拒绝了。
走出勤政殿,才发现外头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鹅毛大雪。
浮寒吩咐了宫人去取伞,这才转向容久道:“督主,马车已经备好,稍等片刻便能走了。”
容久站在檐下,望着大雪默然出神。
皇宫内碧瓦朱甍,雕梁画栋。
唯有被这铺天盖地的雪色包裹,才能堪堪遮掩起略显荒诞的满目奢靡。
寒风呼啸,容久却如雪中青松,岿然不动。
一点雪色映在他的眼底,将那双浅琥珀色的眸子衬得格外剔透。
浮寒抱着狐裘大氅上前给他披上,目露担忧。
“走吧。”
容久收回视线,没等取伞的人回来,便径自走进风雪中。
——
鲁阳郡王府。
沈莺歌再次回到郡王府,才发现内外都换成了锦衣卫。
她和孔川亮明腰牌,又经过仔细地盘查搜身,好不容易才进入府内。
走到书房外时,沈莺歌意外发现,郡王府的书房与同样规模的府邸比起来,似乎更宽大一些。
她沿着外围走了一圈,并未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书房内,除了因被搬走尸身和部分证物而略显空荡,其它都维持了案发时的原样。
鲁阳郡王一案事发后,虽已封锁了消息,但还是止不住流言四起。
短短两日,沈莺歌有意无意中便听说了许多个版本。
有人说,沈梓固是因不满陛下赐婚,又与青楼女子珠胎暗结,这才一时想不开,自寻短见。
也有人说,他虽与被赐婚的周将军之女周锦并无感情,但此事对他来说实在是百利而无一害,他完全没理由寻死,肯定是被人暗害……
除此之外,突发恶疾,酗酒暴毙……各种猜测都有。
锦衣卫在容久的掌管下,向来独断独行,从没人敢质疑。
可沈莺歌还是在无形之中感到了隐隐的压力。
他们事无巨细地检查过每一处角落,可惜都没发现什么疑点。
沈莺歌站在紧闭的窗户前,若有所思。
她试图将一切串联起来,可总觉得其中缺失了关键的部分。
正当沈莺歌想再看看屋内有没有什么遗漏时,外头突然传来一阵嘈杂。
她走出门,就瞧见孔川正在同路过的几名锦衣卫交谈。
不多时,那几人便急匆匆离开了。
孔川走回来,说道:“有人悬梁自尽了,听说是鲁阳郡王的贴身小厮,不过幸好发现的及时,人救下来了。”
沈莺歌皱眉:“怎么会这样。”
“是不是因为郡王出事,所以他也想不开?”孔川想了想,又猜测道:“或是怕被怪罪?毕竟他贴身侍奉,郡王却出了这样的事,要是追究起来,他恐怕脱不了干系。”
沈莺歌却直觉事有蹊跷。
现在真相未明,宫内也并未传出要牵连旁人的风声,这小厮又怎会这般草率轻生?
她合上书房门,朝下人房的方向走去。
“走,我们去看看。”
鲁阳郡王的贴身小厮名叫福平,此时,他的房间内外都守着锦衣卫。
沈莺歌他们进屋时,福平正缩在床上一角,嘴里还咕哝着什么。
她走近了些,只见福平有些神经质地抱着被子,嘴里不断重复着两个字。
“有鬼。”
看见沈莺歌靠近,福平瑟缩了一下,手忙脚乱地将自己裹进被窝,好像这样就能阻挡什么一样。
沈莺歌没急着出声,她把炭盆挪近了些,待热烘烘的暖意传到床上,这才在床边坐下。
她看着福平,轻声道:“我认识一位很厉害的大师,听说经他开过光的法器可以驱邪避凶,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何事,我可以帮你求一件来。”
福平惶惶不安的眼神一颤,抬头看向沈莺歌。
“……真,真的?”
沈莺歌让孔川帮忙倒了杯热茶递给他,点头应是。
福平捧着茶杯,面上渐渐恢复了一丝血色。
他定了定神,缓缓道来:“我和福安都是从小跟着郡王的,前日,福安因为母亲生病,便向郡王告假,回家照顾母亲去了,所以,前天夜里,只有我伺候在郡王身边。”琇書網
沈莺歌回想起案发现场的状况,问道:“你当时是一直寸步不离地在郡王身边伺候吗?”
福平摇了摇头:“不是,晚上的时候,郡王说要喝酒,因为他一直有冬天热酒喝的习惯,所以我热好酒送进去之后便退下了。”
“不过我并未走得太远,只是守在书房门口而已,这样要是郡王还有什么吩咐,我也能及时听到。”
“那直到发现郡王被害,你都没看到有人进去过么?”沈莺歌心中隐隐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果然,福平点了点头。
沈莺歌皱起眉。
据她的调查,除了后来由他人打开的房门之外,其余窗户等都是从内落了栓的。
如果说自福平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沈梓固,到发现尸体之间都没人进出过的话,那他就相当于是在一个密室中死去的。
要真是这样,若不是福平贼喊捉贼的话,那沈梓固就很可能像传言中说的那样,是自杀。
正当沈莺歌对自己之前的直觉判断产生了怀疑的时候,福平开口拉回了她的思绪。
“我……我听说,仵作验尸后说郡王是在子时死的,是吗?”他不知想到了什么,害怕地蜷成一团。
沈莺歌一怔,试探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福平并未发现沈莺歌的怀疑,他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恐慌中。
“我是听外面那些人闲聊时说的,他们说,郡王是在子时死的。”
他攥紧了手中的被子,幽黑瞳仁定定地望向沈莺歌“……可,可是,我明明在那之后还见过郡王啊。”
“如果他子时就死了,那我之后看见的,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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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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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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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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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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