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从书房一路说到饭厅,陈明薇和柳氏一左一右地牵着她的手,恨不得将这些年她经历的大大小小的事全部了解透彻。
陈朝华已不是第一次被自己的夫人晾在一边,更何况这次还有沈兰措作伴,他反倒生出几分“过来人”的优越感。
沈兰措平日是个寡言少语的冷淡性子,只有遇见触及家人底线的事时,才会展露出他属于天潢贵胄的冷厉一面。
精心准备的饭菜很快上桌。
沈莺歌打量了一眼,惊讶地发现竟都是自己爱吃的菜:“这怎么……”
像是看出她的疑惑,陈朝华捋了捋胡须,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啊,这……是有人知道你今天要来做客,特意派人送来的菜单,说是你喜欢吃,老夫便收下了。”
不在场却知道她今日要来这里的人,不必深思也知道是谁。
沈莺歌眼帘一垂,唇角下意识弯了弯。
瞧见她的反应,陈明薇与柳氏对视一眼,心头顿时警铃大作。
柳氏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她碗里,轻咳一声:“那个……舜华啊,你这些年可有婚配?”
大雍百姓对婚嫁年龄并无固定要求,有人刚及笄没两年便已婚配,也有人双十之年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最迟在二十岁左右便会定下人家,只待两家谈拢,就可以择良辰吉日进行嫁娶。
如今沈莺歌二十有二,若不是当初沈非愁出事,也早该给她张罗婚事了。
沈兰措并未察觉两个女人之间的暗流涌动。
他把剥好的虾夹进沈莺歌碗里,头也不抬地嘟囔道:“舜华还小呢……着什么急?”
之前不知她的身份时,他对“应歌”处处提防,而今知道对方就是他盼了这么多年的亲妹妹,态度登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感觉她哪哪都好的不得了,哪有人能配得上。
听到这话,陈朝华悄悄在桌子下面拍了拍他,拼命使眼色。
沈兰措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虽不知对方用意,但还是识趣地闭上了嘴。
而沈莺歌在官场里摸爬滚打这么久,打眼一瞧便知她们在想什么。
只是,容久身份特殊,杀神似的九千岁人人唯恐避之不及,更遑论牵扯上关系,她要是直说,将来要面对的恐怕就不止是凌烽那一道坎了。
但她们也并无恶意,全然是出于对她的一片关心,若要隐瞒,岂不是辜负了这来之不易的家人?
她登时有些进退两难。
陈明薇见状,心里有了数:“罢了,咱们先吃饭吧,待会儿菜都该凉了,舜华才刚回来,这些事之后再说也不迟。”
“其实……”沈莺歌却忽地开口,她深吸口气,不顾旁边陈朝华暗示的目光,执意开口道:“我暂未有婚配,但……已经有心悦之人了。”
啪啦!
沈兰措帮她剥虾的手一抖,筷子撞在碗边,摔落在地。
席间顿时一片安静。
半晌,柳氏才扯起笑容打破尴尬:“哎这是好事啊!我们家也不论贫富贵贱,反正这雍景城顶了天也就是那帮子人,只要他待你好,其它的都不重要!”
陈明薇笑着附和:“没错,不论他家境如何,反正将来都有我们帮衬,绝不会让你受苦的,他为人正直,行事磊落,心胸宽广豁达,这才是最重要的。”
沈莺歌心虚垂眼。
正直,磊落,心胸宽广……这些字眼和别人对容久的印象还真是一点边都不沾啊。
眼看她的神情越来越尴尬,陈朝华暗叹一声,自觉责任深重,出面解围。
“好啦好啦,看看你们,舜华这才刚回来,你们就赶着让她嫁人不成?你们舍得,老夫还舍不得呢!”
像是终于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沈兰措急忙附和:“对没错!舜华嫁不嫁人不重要,反正有我在,我会照顾她的!”
“哎你这孩子,可别瞎说!”柳氏不轻不重地拍了他一巴掌。
左右为难的问题暂时搁置,沈莺歌笑了笑,觉得此事还得从长计议。
今天先给他们心中埋个种子,再潜移默化地改变他们对容久的看法,这样等来日他们关系暴露时,总不至于太过被动。
打定了主意,她也暂时安心。
今日这顿饭并未让下人在旁伺候,他们就像寻常百姓家那样,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互相问候这些年的生活,笑泪交织。
——
日头西沉。
夕阳在最后时刻盛放,于天边铺开瑰丽余晖。
齐安进殿时,沈潜正陪着戚怜月吃饭。
见是他,沈潜挥了挥手屏退左右,漫不经心问道:“有消息了?”
“回殿下,正是。”他从袖中掏出密信,恭恭敬敬递了上去。
沈潜放下筷子,展信一扫,忽地轻笑出声:“……听说应歌已经住进指挥使府了?”
齐安应声:“是。”
戚怜月用手帕沾了沾嘴角,问道:“查得如何了?”
沈潜将信递给她:“我早说过,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早听说医仙莫怀问在世时,常年携弟子隐居深山,但那又如何?人活着,就总会留下蛛丝马迹。”xiumb.com
看过信上的内容,戚怜月心下了然。
“这云岫不愧是医仙弟子啊,就连随莫怀问隐居时都经常下山为百姓医治,”她似是赞叹般感慨了一声,语气中却没多少真情实感,反而带着几分冷意:“不过,这反倒成为她如今惹人怀疑的地方。”
沈潜笑道:“母妃说得没错,她后来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两年,之后便出现在雍景城,还与应歌相熟的那位青楼老板搭上了关系……如今那青楼老板是暂时找不到了,但这医仙弟子可还留在东市。”
话锋一转,他看向戚怜月:“最近后宫中可有何动静?”
闻言,戚怜月冷笑一声:“依本宫看,应歌怕是很难为我们所用了,那日,本宫与皇后发生口角,他转头就跟那贱人去了景坤宫,就算他没和皇后站到一边,也不像要归顺我们的样子。”
更何况,太子那边同样虎视眈眈,不得不防。
“既如此……那也就没什么留着的必要了,”沈潜眸光微暗,起身将手中密信探入烛台纱罩,火光在他眼底摇曳跃动:“他刚搬进指挥使府,父皇一定暗中派人盯着,这段时间他不敢轻举妄动,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火舌舔舐而过,密信燃为灰烬。
“找机会把人带走,撬开那女人的嘴,她和应歌在一起这么久,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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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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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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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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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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