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其中说不定还有故意想看她慌乱无措的某种恶趣味。
就算他真的那么做了,也并无任何不妥,毕竟在成为九千岁之前,他也不是没做过伺候人的活,上至九五至尊的弘光帝,下至后宫内的各位主子,都可能享受过这种待遇。
——没人会觉得一个为奴为婢的太监,来伺候自己更衣这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
而沈莺歌之所以觉得别扭,一是从小的生长环境使然,自打她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能跑能跳的孩子之后,就很少让别人为自己做这些力所能及的事了。
用沈非愁的话来说,就是——“你又不是没长手,要是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学不会,那我们以后就叫你呆瓜算了。”
年幼无知的沈莺歌心比天高,哪会知道他这是激将法。
她只会不服气地想,谁要当呆瓜?我才不要!只有山下村子里那个,到二十多岁都还只会嘿嘿傻笑的村长儿子才会被别人这么叫!
于是第二天一早,年仅三四岁的小姑娘就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忙,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足足一个上午,才终于将那身看似简便的衣裙套在身上——就是多少有些歪歪扭扭,不伦不类。xǐυmь.℃òm
但自从那之后,她就彻底告别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特殊待遇。
至于另一层原因,自然和容久的假太监身份脱不了干系。
即使知道他现在受药物影响,与真天阉无异,她也从未将对方看作天生就该伺候人的太监。
如是这般地想了一番后,沈莺歌渐渐放下心来,觉得只要自己找个没人的机会和容久说一声,这完全不是什么需要担心的大问题。
担忧的事情不攻自破,她的心情顿时好起来,甚至有功夫去打量路两旁围观的百姓了。
作为锦衣卫,她也很少去掌管内卫的南镇抚司。
上次去还是因为“停职查办”而去交接手头事务,放下腰牌和官服时,心里难免还是有点愤懑遗憾。
只是没想到,不过短短半月光景,局势陡然逆转。
她不但回到了锦衣卫,还因为一封毫无预兆的圣旨,直接坐上了指挥使的位置。
……这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也许是成心不想看她舒坦,这样悠然自得的闲心在抵达南镇抚司门口时戛然而止。
从门前的石阶下开始,所有锦衣卫均退避两侧,整装肃穆,队伍一直绵延到了南镇抚司内,视线所及之处均有他们的身影,而且,依照眼前的情形判断,哪怕在她暂时看不到的地方,恐怕都如眼前一样整整齐齐地站满了等候他们到来的人。
犹如一条宽阔的无形长毯,铺就出她升官晋爵的康庄大道,直抵被无数人艳羡的那个人上人之位。
从此,她不仅仅再只是个得了陛下几分青眼的后起之辈,而是只闻其名,便足以让所有人心生敬畏的——锦衣卫指挥使。
她将是帝王手中所向披靡,无坚不摧的一把利刃,刀风所到之处,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不论心中是否服气,都得毕恭毕敬的向她行礼,尊称一声“应指挥使”。
沈莺歌翻身下马,在容久的带领下走向南镇抚司的大门。
他们走过的地方,锦衣卫们均单膝跪地,抱拳颔首,异口同声道——
“属下等拜见督主,拜见应指挥使!”
放在一年前,还只是在刑部做一个任人驱使的小捕快的应歌,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竟然真如自己所愿,踏上了她想要走上的这条路。
她经历过不止一次,堪称九死一生的危机,更受过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伤。
即使她一次又一次的死里逃生,可那些愈合在身体上,再也无法根除的疤痕却时时刻刻提醒着她,行至今日的一路,究竟是怎么走过来的。
沈莺歌踏进大门,南镇抚使逐暖已经带着手下的一干人等恭候多时。
和门外那些锦衣卫一样,他们在她的几步之外屈膝抱拳,掷地有声地落下一声“应指挥使。”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拜,等沈莺歌走到放置崭新官服的厅中时,已是一刻钟后的事了。
按大雍礼制,要为受封官员更衣绶带至少需要五人。
除了要一位像容久这般位高权重的大太监在场,以视皇恩浩荡,让人觉得皇帝对此极为重视外,还需要四名小太监从旁协助。
但沈莺歌身份特殊,为免她的女儿身暴露,容久摆了摆手,就让其他人退出了屋外。
房门合拢,屋内便只剩下了他们两人。
方才还略显嘈杂的脚步声和叩拜声被悉数隔绝在外,耳边顿时安静了下来。
彰显身份的四兽麒麟服正整整齐齐地叠放在托盘中,放在进门就能看到的桌案上,绯色官袍上珍兽纹绣栩栩如生,霸气非常。
其余诸如绣春刀,指挥使腰牌等物,则并列放在另一个托盘中。
直到此时,自接旨时起便觉得分外不真实的沈莺歌才终于抓到一点依托,漂浮在半空的思绪从云端缓缓落下,脚踏实地地落到了地上。
容久见她一副魂不附体的傻样,不禁失笑出声:“怎么,这就呆住了?”
沈莺歌难得失去平时伶牙俐齿与人斗嘴的能力,如大梦初醒般点了点头:“是啊,总觉得这一天就像个梦。”
旁边的人低笑一声,打趣道:“我还以为这世上不会有能让你震惊之事了,看来还是结论下的太早。”
缓过神来的沈莺歌白了他一眼。
其腹诽之意溢于言表——真不知道在他心里,她究竟是个什么形象,她又不是看破红尘,淡去七情六欲的出家人,震惊一下怎么了?
容久对此视而不见,掌心一翻朝她做了个请的动作:“那还请这位新上任的指挥使大人回回神,准备更衣了。”
“……真,真要你来更衣啊?”沈莺歌面露羞赧,结结巴巴道。
容久好整以暇地看着她,明知故问:“是啊,陛下有命,为人臣子的哪敢不从?”
沈莺歌嗫嚅了下,嘀咕道:“……我看你不从的事多了去了,这时候倒想起自己的本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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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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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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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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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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