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洛静妍洛长天>第26章 老知青
  赵文松和方志远都已经在这里,把粮食领到手里了。

  会计让他们三个人签了字,没人发给了十斤小麦,三十斤高粱面和二十斤玉米面:“这些先吃着,等过了秋收,你们就能用工分换粮食了。那时候吃的东西也多了,不会像现在这么单调。”

  别看只有六十斤,洛静妍生怕洛长天扛不动,实际上,他还真扛不动。

  江满月也是个弱鸡,洛静妍倒是没问题,关键是其他两个人太不给力,她又不能一起把他们的粮食都扛回去。

  那两个人都需要锻炼,于是,他们商量先让洛长天和江满月送一趟粮食,洛静妍看着剩余的粮食,等那两人回来后,洛静妍扛自己的粮食,洛长天江满月扛自己剩下的粮食,三人一起返回知青点。

  他们在知青点休息了一会儿,林珊珊和杜艺南才回来了。

  杜艺南一回来就嗷嗷叫:“这什么鬼地方,来村里需要走路,吃点粮食还要自己扛回来,太累了。”

  洛静妍和江满月都没答她的腔,林珊珊道:“艺南,习惯了就好了,咱们必须慢慢适应。”

  好在她是练过功夫的,身上有力气,比林艺南这个娇滴滴的强多了。

  不大会儿,回来了四个老知青,她们手里都提着东西,像是刚购完物。

  带头的跟洛静妍她们打招呼:“听大队长说今天会来一批新知青,就是你们吧。”

  江满月点点头,“我们四个女知青,男生宿舍还有三个男知青。”

  “哦,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沈如意,今年二十三岁,来这里已经六年了,算是咱们知青点来的比较早来的女知青了。你们刚来,肯定还有很多不知道的东西,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们老知青。”

  沈如意齐耳短发,长相周正,给人端方沉稳的感觉,洛静妍对她印象不错。

  沈如意旁边的圆脸女生,笑起来的时候,一双眼睛弯成月牙状,垂在胸前的两条麻花辫又粗又长,洛静妍看了下,发尾已经到了腰部以下了。

  “你们好,我叫孙甜甜,我今年十八,可我已经来这里四年了。我来的时候,我的辫子才到肩膀上,现在已经到及腰了。”

  孙甜甜,人如其名,确实是个甜甜的,看起来很可爱的女孩。

  如果不是皮肤被晒黑了,会更可爱。

  说起她的辫子,她就很自豪,把辫子撩起来,“你们看,我的辫子是不是很长。”

  江满月很羡慕她的辫子:“我以后也要留这么长的辫子。”

  随后,孙甜甜说出了自己的困惑:“长辫子就是打理起来有些困难,我来的时候,我妈说在这里呆两年就能回城了,一开始就是想看看我从来这里,到回城我的辫子究竟能长多长,后来一直回不了城,我也舍不得剪我的辫子了。”剪掉了辫子,就好像剪断了希望。

  “你妈肯定是骗你的,她怕你不愿意来。”杜艺南心直口快道。

  她的话直接戳中了孙甜甜的心窝子,她已经知道了那只是哄人的话了。

  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当初家里的粮食不够吃,家里才安排她下乡,大概是妈妈怕她不愿意,或者是怕她伤心,所以给她画了大饼。

  后来,她家里经常给她写信,问她在这里好不好,还说一些安慰的话,要她别难过。

  过年的时候,她妈说车费太贵,不让她回去,但会给她寄一些东西过来。

  她从头至尾都没有怨恨过她妈妈。

  现在想回城,没有特殊渠道,根本回不去,她也就不想了。

  她无所谓地笑了笑:“我妈也是为我好,她想让我能有口饭吃。我觉得这里还行,起码用自己的劳动就能挣口吃的。要是在城里没工作,就只能等着挨饿了。”

  孙甜甜后面的女知青,脸比较尖,一双眼睛的透着精明。

  她很热情地跟洛静妍她们打招呼。

  “你们好,我叫宋樱兰,今年二十了,我来这里已经三年了。”

  她从一进门,就开始打量起四个新知青了,她发现这四个新知青,有三个穿着都比较不错,家里条件也应该不差吧。

  但说穿的最好的,还要数杜艺南,簇新的列宁装,新裤子,新皮鞋,明显能看出来家庭条件很不错啊。

  以后要首先跟她打好关系才行。

  最后面的那个老知青,表情有些冷漠,不咸不淡道:“我叫刘慧芳,别的不说了,我有点累,先休息了。”

  她把东西放到靠墙的木箱子里,脱了鞋,上到炕上,躺下后闭上眼睛,不发一语了。

  孙甜甜和沈如意下意识对视一眼,又同时看向刘慧芳,房间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片刻,沈如意首先打破沉默。

  “女生宿舍来来回回就剩我们五个老知青了,哦,还有一个赵金蓉,她,她应该是去山上了没回来。其他老知青回城的回城,嫁人的嫁人,都离开这里了。我们都介绍完了自己,你们也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按照床铺的位置,洛静妍第一个介绍,接着是江满月,林珊珊,杜艺南。

  杜艺南看四个老知青的脸都又黑又糙,顿时又害怕起来。

  以后她的脸会不会也变成那样子。

  过了会儿,一个梳着麻花辫身形瘦小,看起来却很强干的女孩回来了,她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袋子。

  沈如意问她:“又去山上了。”

  “哦,运气好,捡到了一些板栗,明天给家里邮过去。”

  宋樱兰正想开口跟她要点板栗,听到后面的话,只能做罢。

  沈如意道:“佩佩,这四个是新来的知青,你跟她们认识一下吧。”

  丁佩佩中规中矩地向新知青做了自我介绍。

  “你们好,我叫丁佩佩,今年十八岁,来这里一年了,以后我们就是革命战友了,还请多多关照。”

  “哪有?是我们要请你关照才对。”洛静妍道。

  丁佩佩爽朗地笑了笑:“哈哈哈,大家以后住在一起,在一起劳动,互相关照,互相关照。”

  因为刚才她不在这里,四个新知青又重新向她做了一下自我介绍。

  相互了解完后,沈如意道:“我去看一下那边的男知青到齐了没有,如果到齐了,咱们男女知青到一块开个小会,大家都互相认识一下,再安排一下你们以后的生活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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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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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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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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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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