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门前拿了个竹篮,跟刘母和刘爱国说是上山采蘑菇,那母子两个没管她,任由她去了。
李红英走在路上,看到还有几个和她一样挎竹篮的妇女,估计都是上山找菌子和野菜的。m.χIùmЬ.CǒM
她跟那几个女人道不同不相为谋,故意不跟她们在一块走,拉开的距离越大越好。
到了山上以后,由于山路崎岖,植被众多,到处都是滚落的大石,李红英借助这些和崎岖的地势,很快就把那些人甩的无影无踪了,她一个人独自往深山里面走,去找庄菲菲所说的山谷。
庄菲菲告诉她在深山的最里面,可大山看起来连绵起伏,无边无际,她根本摸不清楚哪里才是最深处。
越往里山路越崎岖,植被愈加茂盛,参天大树的数量比外围增加了好多,庞大的树冠遮天蔽日,更增加了阴森的气氛。
她一开始还想着尽可能地往里面走,可前路的艰难时时刻刻都让她有停下脚步的想法。
不,她不能停下脚步,不能退缩,为了空间和物资,辛苦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她又往前走了一段路,现在她的脚下已经没有路了,到处布满了野草和荆棘,还有掩藏在草窝里的碎石。
咚的一声,他以为不小心,没有看到杂草窝里的碎石,被绊了一跤,趴在了一堆荆棘堆上。
初夏时节,人们都已经换上了单衣,因为衣料的单薄,这一摔,她身上好多地方都被荆棘刺到了,疼的她龇牙咧嘴,咬紧牙关站起来,粗略地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伤势,只是被荆棘刺破了皮肤,没有太大的伤口,便继续前进。
终于,她来到了一处她自认为在这里见过的最大最深的山谷,她不确定再往里是不是还有比这个更深更大的山谷,本来还想再往前走,她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庄菲菲和她都是普通人,她走了这么远已经非常疲惫了,庄菲菲在半天的时间里,不可能太往里深入,或许,她就是把鸡血石项链丢在了这里。
先下去找找吧。
峡谷一般都是比较陡峭的,李红英刚才信心满满,可当她真正动身想要向下行进的时候才,才发现了行进的困难。
峡谷两边的坡度很大,陡坡上和外面一样,到处长满了野草和树木,放眼望去,连一条小路都看不到,可见这里有多么的人迹罕见。
“嘎嘎嘎!”
耳边响起了几声乌鸦的叫声,她猛地抬头,就见有黑色的鸟儿扑棱着翅膀从她头顶的大树上飞走了,一边飞还在嘎嘎嘎的鸣叫。
乌鸦素来被人们视为不吉利的象征,有民间老一辈的说法里提到乌鸦,说乌鸦一般出现在死人的周围,比如说新建的墓地旁边就很容易出现乌鸦,如果谁家有将死之人,乌鸦就会出现在他们家的屋顶,在屋顶进行鸣叫。
乌鸦之所以会经常出现在新坟附近,和将死之人的屋顶,是因为乌鸦喜食腐肉,新坟里有刚埋下的尸体,一经腐烂自然会发出味道,能把乌鸦吸引过来。
而将死之人多数是因为卧床太久,如果护理不好的话,身上会长褥疮,特别是咽气以后,身体迅速腐烂,才会把乌鸦吸引过来。
以至于后来人们觉得乌鸦阴气太重,乌鸦出现在哪里哪里就会死人或者发生不好的事情,乌鸦渐渐成为了不祥之物的代表。
还有人把乌鸦喻为了阴间的老班长,其作用可想而知。
实际上,乌鸦只是一种普通的鸟类,并没有主宰人生死的权利,也没有主导坏事发生的作用,完全都是人自己的心理作用。
李红英被眼前的乌鸦吓坏了,她赶紧拍了拍胸口,一个不察,没注意脚下,踩到石子上,身子咚地歪倒顺着山坡滑了下去。
这一路下来,山坡上的石头和荆棘,都快把她的衣服划烂了,当然,她身上也少不了受伤,尤其是,一个膝盖处被磕破了,流出了很多血。
她坐在地上,草草处理了一下伤口,好不容易找到了裸露地皮的地方,捏了点干土沫洒在伤口上,用来止血。
她忍着身上的疼痛,把庄菲菲骂了千百遍。
“庄菲菲你个狗杂种!要不是你把宝贝丢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我也不用辛辛苦苦前来寻找,也不会因此而受伤。等我找到了宝贝,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她现在尚未到达山谷的底部,只是站在半坡上,就觉得这个山谷大的出奇,由于树木的遮挡,根本无法准确判断山谷的大小。
她决定就从自己站立的地方开始寻找,由于这边地形复杂,树木众多,为了防止再走回同一个地方,她用三块石头在地上做了一个三角形,如果之后再来到这里,看到地上石头摆出的三角形,证明她已经在这块区域找过了,不用再重复查找第二次。
她一瘸一拐地冒险在密林里寻找鸡血石项链的下落,由于过度专心,没有察觉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到了晌午,人体生物钟开始报警,她的肚子发出了咕咕叫的声音。
人饿肚子不止胃不难受,还没有力气,没办法,她只好找了一些野果子充饥,吃完以后,再继续寻找。
村里,洛静妍住处
洛长天在家里写作业的时候非要抱着黑虎,胖虎便待在洛静妍的空间里休息。
到了下午,陆酒儿又来找洛长天了,让洛长天继续教她学习文化课。
黑虎上午窝在洛长天怀里睡了两三个小时,下午准备和胖虎出发去山里找鸡血石项链了,谁知还没出发,陆酒儿又来了,她接替洛长天把它抱在了怀里。
黑虎有些着急了,生怕李红英会先他们一步找到那枚鸡血石项链,可陆酒儿把它抱得死死的,还惬意地用手撸它的脑袋。
“黑虎黑虎,你是我最喜欢的一只猫咪,让姐姐好好抱抱你。”
黑虎:“……”
哎,可爱是一种罪孽,暴雪也无法掩埋。
有时候太可爱太招人喜欢也是一种负担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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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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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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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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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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