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徐昭楠刘芹>第 112 章 嫌贫爱富的儿子(4)
  第112章

  虽然心里堵了一口气不想要前夫的钱,但,秦度明反应这么强烈,钱也都在手里了,刘晓燕也不想让秦度明再去接触一次秦金南。

  特别是刚刚发泄了一场,她没了之前那样激烈的情绪,对待这笔钱的看法也就没有之前那么钻牛角尖了。

  刘晓燕想了想,说道:“那这笔钱妈妈帮你存起来,以后当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秦度明看她两眼,有点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决定今天先不强求。因此点了点头,勉勉强强的说道:“钱给你了,你自己决定。”

  刘晓燕把这些钱接到手中,数了数,发现居然有一万五千块,一时很是惊讶。

  秦金南那个狗男人居然会给这么一大笔钱?

  她心中冒出疑惑,想要问一下秦度明这钱到底是用什么方式要来的,可看着儿子白净的脸上还有些泛红的眼眶,最终刘晓燕也没有问出来。

  算了,儿子那么要脸面的一个人,已经在去要钱的时候丢过一次脸了,何必又再多问,让他再丢一次呢。

  抛开这个问题,以及这钱是前夫给的之外,刘晓燕心里是高兴的。

  这可是一万五!对于现在一个月两份工加起来才不过五千来点的她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了。

  毕竟现在母子俩都住在娘家,虽然不用付房租,但是也很不好意思,平时要买点东西,或者给家里人一起用的公共用品都自己掏了钱买。

  刨除她和秦度明的日常的生活费之外,再要满足秦度明有时候的高消费需求,还要给秦度明的以后存下钱。

  刘晓燕过得十分局促紧凑。

  但现在有了这一万五,虽然还是不多,但至少心理上的压力就可以减少许多。

  如此想着,刘晓燕把钱点好,仔细的放了起来,准备抽空找个时间存银行卡里去。

  又和秦度明说了两句,她也从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去帮工夜宵摊专门穿的衣服去厕所换了。等换好之后,时间已经要来不及,刘晓燕立马急匆匆的骑上自行车。

  到了夜宵摊,刘晓燕又投入了繁忙的工作当中,直到一波客人吃完离开,她能稍微休息一下,才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她忘了问秦度明怎么没有去上学。

  今天可是工作日啊!

  然而等她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钟了,秦度明已经陷入沉睡当中。刘晓燕自己也累得不行,只能看了看孩子睡着的样子,就沉沉睡去。

  然而第二天睁眼,秦度明人影都不见了,同样不见的,还有桌旁挂着的双肩背包。一摸上铺的床,连点余温都没有,看来秦度明已经离开很久了。

  没想到秦度明居然会起这么早?算了,还是等晚上回来碰面了再问吧。

  这么想着,刘晓燕匆匆换上了印着‘xx保洁’的衣服。都要出门去上班了,拍着额头又折回来,来到自己放钱的地方,将一万五小心翼翼的装了起来。

  她今天得先去把钱存了,再上班去,不然不安心。

  而另一边,秦度明正在街上走着。

  看到一家网吧小小的藏在闹市之中的网吧后,秦度明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门口坐着睡眼惺忪的网管,看也没看,直接伸手收了秦度明的钱,给他指了台机子。

  这网吧一看就开了,有点年头了,里面的机子还是很早的款式,不过秦度明也不打算做些什么,他只要能够上网就成。

  他想给刘晓燕换一份工作。

  在网上查找了一番资料之后,秦度明终于找到了自己觉得合适的,于是他关掉电脑,背上包,坐上公交,去往他刚刚看到的一家培训机构所在的公司地址。

  这是一家秦度明在众多培训机构中找到的,看起来最为专业和靠谱的一家,里面有一项主要的培训内容是收纳师。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目前来说,国内不少家庭都已经展现出了折叠收纳的需求。而收纳师又不仅仅是如同做家政一样,只是简简单单的把客户家里收拾干净,还需要其他的专业技能才能够胜任。

  但是在原主的记忆当中,以及现在所处的环境来看,秦度明都觉得,只要经过培训,刘晓燕就肯定会是一个合格的收纳师。

  最关键的是,这个行业目前对学历年纪等门槛没有太高的要求,非常适合刘晓燕现在的情况。

  而他会来公司所在地,还是因为想要实地考察一下,看看这家机构是否正规,是否拥有客源等等。

  前台在得知秦度明的来意之后,直接把一本小册子递了过去。

  秦度明翻了翻,里面只大致写了他们公司的培训流程以及整个行业的未来规划等等,秦度明迅速看完了,仗着自己脸嫩,年纪小,跑去问了前台更细致的好几个问题。

  他长得好,又一口一个小姐姐的,嘴甜,前台便笑着耐心地回答了他的问题。甚至在秦度明问及各类收费课程以及兼职和全职有什么不同待遇的时候,还特意帮他去里面请了一个人事出来给秦度明解答。

  想要问的问题都得到回答,秦度明从书包里掏出一小袋子猕猴桃递过去,乖巧地说道:“听说这水果对女生好,美容养颜,给两个小姐姐吃,谢谢两位小姐姐耐心的解答我的问题。”

  ——万一真来了,他这前锋也是留下了个好印象。

  培训公司被他颜值和态度愉悦的两个人收下了这个水果,热情的欢迎他下次带母亲来试一试。

  挥挥手说了再见,秦度明这才重新坐公交回家去。

  在外面耽搁的有些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

  中午的时候,刘晓燕是不回来的,她那保洁公司有包一餐。不是什么好饭,但为了省钱,也为了省来回的时间,她平时都在工作地吃盒饭。

  家里面此时除了刘晓燕之外,外公外婆大舅舅妈两个表兄弟全都在。

  已经开始吃的一家人有些惊讶地看着进来的秦度明。

  其实昨天他们对于秦度明回来吃饭就已经很惊讶了,但是看在他昨天刚和刘晓燕吵了架,而且还带了菜回来,便没有说什么。

  但今天几个人把四方桌子坐得满满当当,刘晓燕也不在,最小的表弟就忍不住说道:“你不是说你有钱,不会再回来吃饭了吗?”

  秦度明想了一下,原主之前确实是说过这话,不过他说的是:“这种饭菜,狗都不吃,我才不回来吃饭!”

  大概是不想当狗,所以小表弟给换了一个句式。

  大舅母吴秋华瞪了小表弟一眼。

  才下了夜班睡了没一会的大舅面色疲惫,机械地吃着饭,并不想管其他的。

  因为知道外婆做饭总会做多,所以秦度明毫无所谓的洗手装饭,端碗过来。

  “这话昨天我带凉拌菜回来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要说了,我也好打饭回房间单独吃好菜了。”

  吃人的嘴软,小表弟小声咕哝了一句。

  秦度明没听清他说什么。反正不是什么好话,他也不在意。

  等挤着着表哥一起坐下后,秦度明看着桌上的菜,才知道原主之前为什么要那样子说话。

  没别的,主要就是因为一家子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只能由外婆做菜。

  但外婆年纪大了,喜欢吃软烂一些的,加上尽管这么多年过去,烧菜手艺也没变过还是六七十年前的架势。

  所以不管是从卖相还是从味道来说,都让原主这个曾经想吃什么吃什么,味道不好就能要求重做的家中小霸王无法忍受。

  不过等到晚上的时候,因为大舅母下班早些,能回来帮忙做饭菜,所有菜色就又正常了许多。

  这也是秦度明昨天没有发现这一点的原因。

  但秦度明伸出去的筷子都没停顿,直接夹了一块子面前已经用水煮黄了的,软趴趴的,还有一点一点黑色不明物黏在上面的黄瓜放到碗中吃了起来。

  等到吃完饭后,所有人各自抓紧时间回去午休。

  已经生锈了的铁架床躺上去后有一点点轻微的响声,秦度明感觉自己在这个声音中躺了没多久,手机的闹钟就响了。

  他睁开眼,迅速下床背上书包。

  “哥,走了!”小表弟的声音隔着门响起来。当然,秦度明知道这不是在喊他。

  院子里,表兄弟刘志盛和刘志远正在推车出门,准备去上学。

  他们学校离得近,每天坐公交不划算,所以兄弟两都继承了父母的自行车,每天蹬来蹬去的。

  这也就意味着,车后有座。

  于是脚已经开始踩踏板的刘志远忽然感觉车身一沉,有什么重物跳上了他的车。重力加惯性的作用下,车晃了几晃。刘志远连忙下车回头看向自己后座。

  然后和秦度明大眼瞪小眼了。

  “你怎么在这?!”刘志远大声道,“下来!”

  “不下,”秦度明不但不下,还催促道,“快骑啊,还得上课呢。”

  “知道上课就下来啊!你不读书我们可还要去读书!”刘志远嫌弃地催促他,同时晃着车,准备把人晃下来。

  秦度明抓着架子,稳稳地跟黏在上面了一样:“谁说我不读书的?你别张口就造谣哈。”

  刘志远翻了个白眼:”你都多少天没去学校了,爸妈姑姑不知道,难道我们会不知道?而且你不是说读书没用,跟那些混混混去了吗!“

  “你听错了,”秦度明面不改色的把锅扣在了刘志远的头上,“我只是说有事要不去学校一段时间,谁说不读书了?我是学生,正经事当然是读书!”

  怎么晃怎么说人都不下来,刘志远生气了,大喊了一声。见秦度明还是坐在那里,直接气地放开车把,转身快跑几步,催促前面停下来看的刘志盛快走,随后跳上了刘志盛的车。

  车主跑了,秦度明也不气,直接从后座跨到前面座椅上,握住车把,踩着脚踏板蹬了起来。

  等着看热闹的刘志远见秦度明追上来了,大声道:“你不是说你不会骑车吗?!”

  刚转学区过来的时候,秦度明就是用这个理由老让他们带。那时候他们还玩的好,秦度明又摆明了不愿意学骑自行车,所以带他也没什么。

  可后来秦度明做事越来越差,对姑姑也就是他妈妈更差,他们看不惯他的行事作风,所以不愿意和他玩了。

  到那时候,也没见秦度明学会骑车,所以刘志远才会干脆弃车,就等着看秦度明笑话。

  “这么简单的事情,现学就行了,”秦度明不屑,还指着他们说道,“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并不想代入,但是被指着,不得不代入的两兄弟:……

  呵呵,秦度明还是如以往一样的让人更加讨厌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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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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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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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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