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阳春三月,这日午后,叙州府大南门外。
“驾!驾!”
一人一骑,飞奔着,卷起一溜尘土。
这马背上的人,是叙州府千户所里,年轻的百户军官叶汉清。
“给我拦下!减速慢行!”
城门下,另一名百户军官,命令着守卫城门的士兵。
“铿!”
叶汉清从腰中拔剑而出:“敢拦老子,也不看看老子是谁?”
马背上,叶汉清手持厉剑,瞪圆了眼晴,已冲到城门下。阳光照在他手中的剑刃上,随着剑身的抖动,不时折射出一道道耀眼的寒光。
“这不是叶百户吗?”一个士兵小声地嘀咕道。
众士兵正怔愣的瞬间,叶汉清已奔入城门,往千户所而去了。
“他奶奶的!”城门下的百户骂了一句。
千户所内。
“啪!”
千户林士征紧盯着向他汇报的叶汉清,猛拍了一下桌子。
“叶汉清!你和你的士兵是怎样护卫税课司的?你们是干什么的?”
林士征狠狠地冲叶汉清吼叫着,由于用力过度,他额头上的青筋都快爆裂了。
“千户大人,丢失税银,是属下疏忽。”叶汉清避开林士征的目光,低下了头。
“何七这伙逆匪,竟敢劫我官府税银,必须将其剿灭!”林士征狠狠地吼道。
“是属下失职!请千户大人查办!”叶汉清紧咬着牙,心中升起的自责和愤怒,扭曲着他英俊的脸庞。
看着叶汉清,林士征在堂内踱起了步子。他在抑制心里的怒火,好让它慢慢平息下来。
思付片刻,林士征猛地叫来卫兵,令他速传驻防在各地的百户及以上军官,五日后的上午必须赶到这千户所,参加紧急军事会议!
“遵命!”卫兵领命而去。
“叶汉清,五日后继续参加会议!”林士征踱着步,话语中仍然带着怒气。
“遵命!千户大人!属下听候您的一切命令!”
五天后,一大早。副千户杨正和徐平率先赶到,林士征就叶汉清的汇报,迅速和他们交换了意见。
一个时辰内,另外九名百户也先后赶到。
会议开始。副千户徐平先是一番军纪军规的严厉训斥,而后,三位千户便同众百户展开了讨论。
三名千户认为:何七一伙惯匪劫了千户所护卫下的税银,这是千户所的严重失职行为。这件事,以后必定会惊动府里各界,会对千户所造成恶劣影响。
更严重的是,上面的五军都督府和都指挥司都将会有罪责下到千户所。因此,千户所必须要提前剿灭何七这伙逆匪,以绝后患。
“各位,说说你们各自的意见?”林士征的目光扫过众人。
“请千户大人立即下令,咱们现在就出兵,前去剿灭他们!”
“我愿提逆贼何七的头颅来见!”
“叶汉清,你一个募兵制的百户,刚上任,就丢了税银,还有脸回来见我们!”一个世袭的百户,鄙视地看着他说道。
……
众百户各有己见。
会议决定:先由千户连夜在驻守于府内的四个百户所,抽调出十名精兵。明日上午就让他们乔装出发,潜入长宁、珙县交界地带,打探何七一伙的匪巢和排摸他们的底细。
然后,各精兵再返回到这里汇总信息。最后,再由千户所制定作战方案,出兵清剿!
……
“只有摸清了情况,我们才有把握消灭这伙逆贼!”
副千户徐平看着众百户。他一手拿着地图,一手在额头旁用力地挥了几下拳头。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我们必须剿灭这何七这伙逆贼,以震天威!”林士征一字一句地高声说道。
稍后,林士征开始了解各百户所的兵力情况。
对于兵士和武器装备不足的百户所,他会禀报叙州府的叙南卫,及时调拔兵士和武器到各百户所,并保证每一个百户所都能有一百一十二名士兵的编制。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十天后的寅卯之时,各百户必须亲率各自人马,于本府东校场内集结听令。”林士征边说,边用严肃的目光看着众人。
“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散会!”
林士征叫住了正欲离去的汉清:“叶汉清,这次行动你必须参加,以功赎罪!明日早上,你务必到此!”
叶汉清看着一手提拔自己的林士征,往日那信任的眼神里,此刻流露出几丝失望和轻视。
“遵命!谢千户大人!”叶汉清惭愧而有力地答道。
天色渐晚,叶汉清回到军营,疲惫地躺到了军床上,他的神志开始恍惚起来……
朦胧中,他回想起来,自己原本是一名考古系毕业的大学生,名字也叫叶汉清,自已业余喜欢练习各种武术,犹其是在刀术上,已有了相当高的造诣。
今天下午,自己正在这座城市的一个建筑工地,抢救性发掘一座古墓。
这座古墓,墓葬规格很高,墓志铭上显示,这是五百多年前下葬于此的一位将军。发掘出墓主完整的棺椁后,接下来就是开棺,叶汉清负责清理棺内。只见墓主戴着头盔,身穿铠甲,在他身旁有一把佩刀,一块上过黑漆的木板盖在墓主的面部。
清理是从墓主的脚下开始,在清理到墓主的腰部时,出现了墓主的印章。叶汉清小心地刷去上面的泥圬后,印章上呈现出三个清晰的字:叶汉清。
叶汉清心里一惊:五百多年前,竟然有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人!这真是个巧合!
清理接近尾声。接下来,叶汉清要清理那块盖在墓主面部的黑漆木板。他双手小心冀冀地拿起木板,再把木板翻转过来,上面一行字猛然映入他眼帘:来者是我!
这四个字,让叶汉清陷入了深深的不解与迷惑。
清理结束后,在他走出考古现场时,脚下不小心绊到了一个石块,摔了一跤,瞬间他的眼前就一片漆黑……
冥冥之中,叶汉清感觉自己的身体在空中飘荡着,这时他看到一个骑着马飞奔的古代军人,就立刻把自己贴到了这个人身上。
此刻,军营里,躺在床上的叶汉清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切,再回想起自己刚才还在千户所里参加军事会议的情形。
叶汉清喃喃自语:我叶汉清下午还在考古,现在却来到了古代。我穿越了!我穿越到了五百多年前,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百户军官身上!
困顿的他沉沉睡去……
第二日一早,叶汉清和林士征挑选好的九名精兵齐集千户所,林士征一一作了分工和安排。
“泄露军机者,斩!”
“临阵退缩者,斩!”
“叛变投敌者,斩!
“限你们十日之内,必须返回这里!”
“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出发!”
林士征斩钉截铁地宣布命令。
十人步出千户所,在另一名百户带领下,以演习为名,出了叙州府南大门,乘渡船过了大江。
大江北岸,一片松林里,精兵们各自换上了军部已准备好的各类服装后,便三两个一组分散开来,向长宁方向而去。
叶汉清乔装成一名猎户,决定单独行动。他的任务是打探何七一伙的确切地址和人马状况。
在去往长宁方向的路上,要经过他的老家河口镇。
河口镇,张记刀铺。
张仕银正手拿烧红的铁刀胚子,把刃口放在水槽里淬火。
叶汉清急步走了进来:“张叔,给我挑一把好刀!”
张仕银把淬好火的刀胚放在铁橔上,眨巴了几下眼睛,认出叶汉清。很快他又用奇怪的眼神打量起叶汉清来。
“哎,汉清哪!你不是在府里做军官了吗?今天回老家来,干嘛这身装扮呢?”张仕银疑惑地看着他。
“张叔,我打猎路过这里,忘了带刀!”叶汉清努力地掩饰着自己的谎言。
“哟!汉清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一个熟悉的茑茑之声,传到叶汉清耳里。
这是张仕银的独生女儿张蓓玉的声音!
张蓓玉今年十八岁了,叶汉清和她小时都在这镇上长大。他大张蓓玉三岁。在当兵之前,叶汉清老爱往这儿跑,张蓓玉也喜欢和他唠嗑。
叶汉清记得,逢年过节,他一回到河口镇,张蓓玉一见到他,就开心得像一个小孩子。
叶汉清心里一阵激动:“蓓玉妹妹,我太忙了,没有时间来看望你和张叔。”
张蓓玉为叶汉清沏了茶,凝脂般的脸上洋溢着迷人的笑容。
“听说你升官了,是不是把我们给忘了?”蓓玉的丹凤眼里,灵动的眸子转动着,透着几丝狡黠。Χiυmъ.cοΜ
叶汉清接过蓓玉递来的茶水,目光扫过她的脸庞。好美的人儿!
张仕银看了看两个年轻人,转身去到卧室里,拿出一把刀来。
这是一把钨钢刀。是张仕银专门从淘金匠那里,购买来几十斤钨沙,将其熔炼后,再加入另几种材料,锻打而成。
张仕银把钨钢刀递给叶汉清,神色中泛着自信和骄傲。
叶汉清接过刀,拔下刀鞘。刀刃上,折射出绿茵茵的刺眼寒光。
他扯下几根长发,放到刀刃上用刀一吹!一阵隐约的嗡嗡声中,长发断作两截,随风飘落。
“好刀,好刀啊!张叔,多少银子?”叶汉清心里一阵窃喜!
张仕银平淡地说道:“这是把钨钢刀,你先用着。如果满意,银子嘛,咱俩以后再说吧!”
“这……,多谢张叔和蓓玉妹妹!那我这就告辞去了!”叶汉清说完,即走出了铁铺。
张蓓玉跑出屋外,冲着他背影叫道:“汉清哥哥,你这就走了,也不回家去看看你父母?”
叶汉清扭过上身,边走边冲着蓓玉摆手回道:“不用了,蓓玉,我忙呢!”
铁铺里,张仕银摆了几下头,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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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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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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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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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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