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刀·雁翎张昂雄姜卢>第144章 春宵一刻
  洗澡,即便是洗澡再仔细,再细致,再缓慢的人,这澡也总有洗完的那一刻。

  曲贝贝洗了足足一个时辰的澡,高明楼就那样安静地坐在桌子旁。

  酒换成了茶,浓烈的,泛着苦味的茶,他接下来做的事情需要他保持清醒,而不是保持醉酒。

  酒是催情的密药,但是,喝过酒,喝醉过酒的人都知道,当你真的醉酒以后,即便给你天底下最漂亮的女人,你也无能为力。

  高明楼在面对曲贝贝这样一位充满朝气,青春,纯美的姑娘时,肯定不会让自己无能为力。

  他也根本不怕曲贝贝故意拖延时间,因为没有人可以救她,此时此刻的曲贝贝就是他高明楼砧板上的肉,怀中的小猫。

  他绝不天真地认为小文会死在山崖下面,只有呆子才会产生那样的想法,不过,他判断小文一时半刻还爬不到山崖上。

  而且,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便是因为,平城在那座山的西南方向,而他们所在的青卢村却在山的北面。

  因此,即便小文爬了山崖,下山寻找曲贝贝也定然会向平城的方向寻找,绝不会想到往相反的方向寻找。

  曲贝贝再次将衣衫穿戴整齐,湿润的黑发却披在了肩头两侧,脸上的潮红因为热水的浸泡更加的红,鲜红欲滴。

  高明楼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局促不安的曲贝贝,眼中散发出征服的光芒。

  一只娇嫩的,害羞的,胆怯的羔羊,最能激发深埋在野兽内心的征服欲。xǐυmь.℃òm

  “脱。”高明楼说道。

  曲贝贝眼中露出诧异,语带惊讶得说道:“你说什么?”

  高明楼缓缓地说道:“脱光你的衣服,我需要确认你的衣服里面,没有藏任何可以伤害到我的东西。”

  看来他还没有被欲望彻底的冲昏头脑,对于一个刀口舔血的人来说,谨慎一点总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要不然这个人早就不知道死过多少次了。

  曲贝贝潮红的脸色上,露出尴尬,纠结,还有痛苦,对于一个还是处子之身的姑娘来说,把她的第一次交给一个自己痛恨的敌人已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了。

  而此刻,却要让她当着敌人的面,主动脱光她的衣服。

  突然。

  曲贝贝的眼中露出光芒,那是一种外人无法理解的光芒,喃喃道:“周夕沫,别以为就你会用你的身体救人,本姑娘也会。”

  周夕沫,庆武城周家大小姐,为了救王寅,当着众多男人的面,脱光了她自己的衣服,将她的处子之身展现在了众多男人的面前。

  这件事情曲贝贝自然是知道的。当然了,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不超过五个,曲贝贝便是其中之一,而当初看过周夕沫身体的男人们,没有一个人还继续活在这个世上。

  王寅不可能让他们继续活着。

  曲贝贝此时此刻的心里想的是:“你周夕沫为了救人可以放弃你的名誉,贞洁,一切的一切,我曲贝贝也可以。”

  在这个绝望的时刻,曲贝贝也只能用这个理由或者说借口来安慰自己。

  林家原本朱红色的大门,有些掉漆,早已没有了往日的鲜艳,亦如林家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势力。林家势力的瓦解具体是从那一日开始的,并没有人知道,大家只知道自从林家传出大小姐林婉怡失踪的消息后,林家慢慢地开始变的没落。

  上官红出现在了林家的大门口,看着不再鲜艳的朱红色大门,她并没有选择从正门进入,而是选择从旁边的墙头跃了过去。

  她忽略了一件事情,或者说一个人那便是林枯竹,作为一位公认的强者怎么会不知道有人擅自闯入了自己的地盘?如果说他不知道有人闯入了林家,只有一种情况那便是林枯竹不在,但是,林婉怡已经回家,林枯竹怎么可能会不在?

  整个林家仅仅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远远便能看到林婉怡正趴在窗口,遥望着昏暗的夜空。

  这是她自小生长的家,这是她自小便住的闺房,当她回到这个家,她感觉到这个家和这家的主人一样都有些陈旧,当她踏进自己的闺房她发现里面的东西都没有动过,依然保持着她最后一次离开时的样子,甚至于连它当日离开时碰倒的茶杯还倒在桌子上。

  闺房很干净,不用猜林枯竹肯定会派人每天都进行打扫。

  上官红出现在阁楼下,仰头看着林婉怡。

  林婉怡自然也看到了上官红,她的眼中没有惊讶,好像她知道上官红会出现一样,也没有希望,就好像她知道上官红并不能带她脱离苦海。

  她的眼神中传达出了两个字,“快走!”

  上官红看的出林婉怡眼神中透漏出的意思,可她并没有离去,当她决定放弃可以为父报仇的机会,甘愿来到林家的时候,就没打算一无所获的回去。

  最终还是林婉怡先开口说话,“你快走吧!”

  上官红问道:“你知道水福在哪里吗?他不见了。”

  林婉怡的眼神中露出急切,“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确定你没有请求你的父亲,将水福带到你身边?”上官红继续问道。

  林婉怡的说道:“没有。”

  上官红说道:“那有没有可能是——”

  “没有可能,你快走吧!”林婉怡开口打断了上官红将要说出口的话。

  她知道上官红接下来要说什么,“有没有可能是你的父亲瞒着你将水福带回了林家。”

  她不能让上官红将这句话说出口。

  上官红看着林婉怡的脸,脸上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就感到无比的难受,她迈步向阁楼走去。

  “你要做什么?”林婉怡满脸惊恐地问道。

  上官红用行动回答了林婉怡,她要走上阁楼,她要带走林婉怡。

  热在慢慢消散,因为,暖炉里面的火苗在一点一点的变小。

  该加碳了。

  但此刻却不是给暖炉加碳的最好时候。

  高明楼的双眼正紧紧地盯着曲贝贝的身体,青春,白皙,吹弹可破,可以让无数男人疯狂的身体。

  曲贝贝闭上了双眼,她不愿再看到高明楼的脸,和他眼神中散发出来的光芒。

  她的手缓缓地抓住了自己的腰带,只需轻轻一拉,她的衣服便会顺着比绸缎还要丝滑的肩头滑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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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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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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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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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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