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狗张目结舌,不可置信盯着凌云,想知道他这是何意。
刚准备进门的女人,全身微颤,低着头不停地大口呼吸,缓慢转动僵硬的身体,小心翼翼抬头看向凌云。
“阿姐~”
凌云嘴里继续喊着大娃,脚下动作不停,大跨一步,跳到大娃身边,张开双臂直接抱住她,自言自语道,“阿姐,弟弟终于找到你了。”
过了一会,可能是见到大娃没有反应,凌云松开怀抱,满脸婆娑盯着大娃,双手抓着她的手,“啊姐,是我,四郎。”
“四郎?”
听到这两个字,大娃努了努嘴,双手朝身上的衣服擦了擦,颤动着摸向他的脸,眼泪顺着脸庞流了下来,颇有泪流成河之势。
大娃喃喃自语道,“四郎,真…真的是四郎吗?我真的没有看错吗?”
凌云喜极而泣,紧紧抓着大娃的手,重重点头回应道,“阿姐,是我~四郎。”
大娃终于确定,眼前的人就是她的弟弟,随即两人相拥而泣,独留杨大狗继续目瞪口呆地看着。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凌云和大娃激渐渐平息下来。
大娃得见亲人,自是一刻都不愿松开凌云的手,生怕一松手,就是梦一场。
拉着凌云的手,往房间里走,他没有推辞,径直跟着大娃的脚步,进了房间。
双手压着凌云两个肩膀,轻声细语道,“阿弟,你先坐,阿姐给你倒杯水喝。”
凌云轻轻点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娃,她刚一转身出门,他猛地从凳子上跳起,瞬间来到大娃的身后。
盛了一碗水,转身就看到凌云在看着她傻笑,大娃随即跟着笑了起来。
待凌云喝完水,大娃摸着凌云的头,温柔道,“阿弟走,阿姐给你做饭吃。”
重新将凌云摁在凳子上,大娃突然想到什么,转身来到院子,看着还是有些发懵的杨大狗,“孩子他爹,你去隔壁借点细米回来,阿弟吃不惯家里的饭。”
“哦~好!”
闻言杨大狗木讷地点头,不过转身之前,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孩子他娘,云…云少爷真的是咱弟弟吗?”
大娃肯定道,“如假包换,你快去,后面我再与你细说。”
当凌云问起大娃这些年的遭遇时,大娃先是深呼吸,平复一下心情,这才娓娓道来。
话说当时大娃将自己卖了之后,就跟着一大人人家的小姐,可谁知那小姐疾病缠身,为了治病,大娃跟着她辗转各地,可是到最后也没能治好。
在她做丫鬟的第二年开春,那可怜的小姐就去世了。
小姐去世后,主人家就想着将其手底下的丫鬟,全部卖掉以补贴家用。
因为主人家给他女儿治病,已经用掉了大量家产,导致生活变得困难起来。
至于杨大狗和大娃,那时候杨大狗是赶车的马夫,经常照顾大娃,一来二去两人也熟了起来。
最后听说大娃要被卖掉,杨大狗便找到主人家,询问买下大娃需要多少银子。
主人家伸出两个手指,二十两纹银,可是杨大狗一个赶马车的马夫,哪里来那么多银子。
最后被逼无奈的杨大狗,回到南杨村,每家每户借了一点,才勉强凑够二十两。
当他将卖身契递给大娃的时候,大娃自是感激涕零,发誓一定会将这个银子还给他。
然后她写下欠条交给杨大狗,可是杨大狗本就对大娃有想法,又怎么会收下?
大娃见其不收,便想着就近找份工作,等有了钱慢慢还给杨大狗,可是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工作。
在身上的几个铜板花完之后,大娃又开始没有去处,没有吃食,更不知道如何回去。
就在她即将流落街头之时,杨大狗找到了她,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回家。
大娃觉得眼前的杨大狗是个靠谱的男人,并多次帮助自己,最后便放下戒备跟他回了家。
半年之后,两人成了亲,便生下了一个孩子。
凌云紧紧握着大娃的手,哽咽道,“阿姐,这么多年苦了你了。”
大娃眼眶湿润,昂着头坚强道,“阿弟,阿姐不苦…”
听到这话,凌云心里更加愧疚与心疼,这可是从小照顾他的人,可是却是最受苦受累的人。琇書網
为了照顾凌家,不惜牺牲自己,他哽咽难言,同时在心里默默发誓。
将来一定一定不会再让她吃苦受累,一定让她过上大富人家的生活,况且他现在已经有本事,将大娃照顾好。
“阿姐,弟弟以后,不就现在开始,不会再让你吃苦受累了。”
闻听此言,大娃没有说话,只是摸了摸凌云的头。
过了一会,庆幸道,“阿姐这辈子还能见到阿弟,就不会觉得苦了。”
大娃心里五味杂陈,这些年再苦,却比不上见不到亲人那种苦。
哪怕她已经嫁为人妻,已经有了小孩,夜里想到家乡亲人,还是情不自禁泪流成河。
她想要回家,可是哪怕她嫁给了杨大狗,也没有足够的盘缠。
更何况杨大狗为了将她救出来,欠村里人的钱,这几年也没还上,心里在想家,在想着怎么回家,也是幻想。
她曾幻想,若是这辈子能在见上凌家人一面,她死而无憾,如若不然…她死不瞑目。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日日夜夜的虔诚之心,感动了菩萨,竟然让她能在此地见到阿弟,内心的激动与喜悦不言而喻。
“大狗媳妇,我听闻咱家来客人了。”
突然门外传来一道声音,大娃闻声擦干眼泪,站了起来,凌云也跟着站了起来。
来人是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大概两三岁模样。
大娃见到人当即招呼道,“婆婆,您回来了。”
“婆婆,莫不是?”
凌云抬头看了一会女人,随后拱手施礼道,“晚辈凌云,见过亲家。”
女人一听,愣了一下,看向大娃,疑惑道,“亲家,大狗媳妇,这莫不是,难道是自家弟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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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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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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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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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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