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才知晓王家众人的称呼,王家主人也就是胖子的姨丈名叫王文轩,王夫人名叫刘艳丽,仍是胖子他娘的姊妹,二人育有一子一女。
儿子名叫王景辉,女儿名叫王娴静。
王景辉是胖子的表哥,比他大三四岁。
因为胖子每年都会随他娘,来道王家待上一段时间,当然有时候是王夫人到他家去,两人年纪相仿,所以关系向来要好。
话说这王景辉,别看他十四五岁的样子,但人家年纪轻轻便已是童生之身,比他们还要早两三年咧!
当然,考生童生的年龄,稍微比凌云要大上一两岁,他曾听胖子提起,也就三年前的事。
话说胖子死活要进书院读书,也不单只是因为在周府跟那书生发生冲突的刺激,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因为他表哥王景辉。
毕竟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有这么个表哥,胖子走亲戚地时候,常常遭受长辈们地打击。
无非就是你看你表哥怎么怎么样,再看你怎么怎么样。
就像过年七大姑八大姨,在你耳边说这个那个一样,喋喋不休,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无心之举还是有心为之。
可哪怕是无心之言,年幼地胖子还真就将其放心上了。
所以就读书而言,胖子是深受他的影响。
好巧不巧,他们正要一起约定去考院试,这时又多了一个王景辉,算起来可以算是四人组合了。
至于王大小姐,在遇到她之前,凌云对她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话说有一天他闲着无聊,在王府逛了下,后来发现迷路了。
于是一个人在王府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一个小花园,发现里面各种盛开的花,甚是好看。
于是他就在里面欣赏了一会,鲜花盛开,自然勾起了他吟诗作对的想法,顺带卖弄一下自己的学问的。
再说了,此时此刻这儿也无人,就算作不出来亦或是作得难登大雅之堂,也没有人发现。
此时偌大的小花园,凌云只身一人低头冥想。
这会突然来了两个人,都是个女孩子家。
其中一人身穿一袭淡蓝衣裙,外套一层透薄洁白的轻纱,把优美的身段淋漓尽致地现了出来。
齐腰的长发被春风吹得漫天飞舞,几缕发丝调皮的飞在脸前,更显淡雅天成。
头上无任何装饰,仅仅是一条淡蓝的丝带,轻轻绑住一缕头发。
浅浅一笑,梨涡淡现,手如柔荑、巧笑倩兮、美目一条蓝链随意躺在腕上,更衬得肌肤白嫩有光泽。Χiυmъ.cοΜ
目光中纯洁似水,偶尔带着一些忧郁。
还有一人不论是打扮还是衣着,都不在一个层次上,倒像是她的丫鬟。
低头沉思的凌云,并没有发现两人的到来。
其中一人突然开口道,“你这是哪儿新来的小斯,自己在这边杵着干嘛?见到我们家小姐也不请安。”
突然被人打乱思绪,凌云回头望着他们,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
只是刚一见到那女孩,心里扑通一跳,竟痴痴地看着她,一时之间愣了神。
一个女孩在自己家里,竟然被人光明正大盯着看,可想而知此时是多么的生气。
只见她脸上露出不悦,“哼”地一声。
凌云回过神来,不曾想自己直勾勾盯着人家看,还看失了神,真是个色批。
自觉失了礼仪的他,正当想道歉时,旋即一想自己才十岁,身子板也不算高,应该没事吧?
谁会跟一个小屁孩斤斤计较呢?
十岁在后世毛都没长齐,就算你上去亲女孩子一口,谁也不会告你非礼,反而会说你可爱。
这般安慰自己,凌云紧张的心渐渐平复下来。
正欲夸赞那小姑娘好看之时,不曾想竟被她旁边的人出声呵斥,“呸,登徒子,你还看?到底谁给你的胆子,竟然敢在这里偷窥我家小姐,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小姐?这人该不会是…”完蛋了,凌云内心无比崩溃,已经没了平时的从容不迫。
心想这件事可不能传出去啊!要不然纯洁小白的名声就要臭了。
若是被胖子知道,免不了被按上小色批的称号,他一向为人正直,怎么今天就着了迷呢?
凌云微微翻眼,瞄了一下那女孩,果然如此。
她那双忧郁的眼神,带着些迷茫,凌云脑海里浮现出两个字“好看”。
是真好看!
不过他此时已经没了欣赏的心情,迷路竟然迷路到主人公家的女眷闺房边来,说他无心之举,传出去也没人信。
凌云将头低下,向其躬身赔罪,“小子一时之间失了礼仪,万望小姐恕罪。”
女孩见他颇有礼仪,虽长得不算帅气,淡黄色的皮肤,且这幅做派也不像作假,于是她平淡说道,“无事,下不为例!”
“小姐,那人就是个登徒子,你怎么…”见到自家小姐竟然没有跟他计较,另一个人不免着急起来。
“没事,他也是无心之举,再说看他行为举止倒像个书生,想来也不会是那些人。”女孩淡淡一笑,为他开解。
自家小姐都这么说了,她在计较就是暨越,看又忍不下这口气,于是她跺着脚恶狠狠的盯着凌云。
见她没有生气,凌云这才松了口气,将心放松下来,不理会丫鬟一副吃了他的眼光,转身便要离开。
只是刚走两三步,突然想起了什么,慢慢退了回来,向女孩微笑拱手行了一礼。
“你还有何事?”女孩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眼里露出不解。
心想这人莫不是真如小玉所说,是个登徒子不成?
“小子迷路了,这才闯了进来,不知姑娘是否方便?”看着对他一脸戒备的女孩,凌云连忙说明缘由,不然看她这副样子,怕是禁不住要喊人了。
“哦?”女孩紧紧盯着他,又上下将他打量了一遍。
女孩不知道府里何时多了这么一个陌生的男子,虽然年纪小,但胆子可不小。
不仅偷看了她,还想让她引路,她都不知道怎么说他才好。
带亦或是不带,女孩在心里度量。
同时抬头盯着他看,此时的凌云已经没有了刚才那色眯眯的眼神,只见他眼神清澈带着期待。
凌云察觉到异样,微微抬头,于是两人相对视。
凌云看到女孩在盯着他看,不免有些尴尬,笑着摸了摸鼻子,女孩看到他这副样子,也忍不住抿嘴笑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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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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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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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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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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