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凌云李川>第三十四章 耿耿于怀
  “爹娘,你们不知道,书院考校第一关竟然是背诵。我看着前面许多人背得磕磕跘跘,吞吞吐吐,孩儿我一看这情景,内心不由得慌乱了起来。”当讲起书院第一关考校的时,胖子心有余悸。

  “儿啊,那然后呢,你是怎么应对的?”一听到自己儿子紧张,身为母亲的她,自然也跟着紧张起来。

  “娘你别急。”见到自己娘亲忍不住追问,胖子卖起了关子。

  男人见到自家儿子这样,心想他家儿子参加了一场书院考核,倒是变了个样。

  连说话也不在像往常那样毛毛躁躁,直来直去,反倒是学会吊人胃口。

  只见胖子嘿嘿一笑,“直到我见到那瘦黑的小孩面对夫子的考校从容自若,应对自如,我…我就跟着学。然后,哎!我发现自己不觉得紧张了,夫子的第一关考校就莫名其妙过去了。”

  原本男人看到胖子故作高深,模仿大人那一套觉得甚是有趣。

  现如今一听,确实有理,倒是那孩子帮了他一把,若不然指不定又要哭丧着脸跑回家来了。

  心想那孩子被他儿子羞辱在前,却又无意中帮了他儿子,算是以德报怨了。

  他得从旁侧敲,莫要让儿子再去欺负人家。

  只不过凭他儿子的品性,他倒是不敢摆明了说,得徐徐图之。

  不过男人不知道的是,凌云又怎么会是个吃亏的人儿。

  自身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人若犯我,我就把他们全都记本子上,将来有机会再同他们秋后算账。

  小样儿,跟我斗,你们还嫩了点儿!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有仇不报非君子,这就是凌云最真实的想法。

  不过在没有绝对实力之前,他可不敢轻举妄动,如若不然那日触怒到某些个大佬,动一动手指头就让他灰飞烟灭,得不偿失。

  猥琐发育,才是重中之重。

  “还有还有,第二关夫子直接让我们换了个房间,我见同他分在一个房间,我就上去找他,想感谢他,谁知他却是不接受。”

  胖子撇了撇嘴,“娘,我还以为是他不喜欢我咧!”

  “为何会觉得他不喜欢你咧!”女人轻声细语。

  “因为一开始我说他穿破烂……”意识到说漏了嘴,胖子连忙用手将嘴捂住。

  使劲的摇头,仿佛在纠正方才秃噜说错的话。

  两人若有所思,笑吟吟的看着他。

  男人耐人寻味道,“这么说,儿子,你把人家当众羞辱了?”

  胖子自是用双手捂着眼睛摇头晃脑,连连表示没有。

  直到摇累了,停下来一点点摊开手指,露出那双显得娇小的眼睛,委屈巴巴道,“娘,你要信我,我真没有,我就是觉得他穿着与众不同,就上前攀谈几句。”

  胖子声音异常小。

  “娘知道,娘知道,娘的宝贝儿子怎么会羞辱人家呢。”女人连忙安慰,抚摸着胖子的头,这才将他安抚下来。

  “也不是,就…只说了几句,但娘儿,我后面都没有再说了,再说了我也不知道他为啥穿这么破旧,上去问他他也不理我,我才说了几句。”

  胖子小手指对着小手指,声若蚊蝇的解释,生怕父母误会他仗势欺人。

  知子莫若父,父母两人又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小心思,不过他们又怎么会责怪自己心肝宝贝。

  哪怕自家儿子将人给打了,他们也无所谓,打不了花点儿钱,草草了事。

  再者说,凭借他们家在灵山县的实力,能让他们低声下气,上门道歉的至今还未出现。

  两人本就老来得子,对他自是百般宠爱,以至于他们的儿子自小娇生惯养。

  面对父母的百依百顺,胖子自然是嚣张跋扈,平常看谁不顺眼就打谁、欺负谁,打完赔钱了事。

  以至于在灵山县,隐隐有周家败家子的名声穿出。

  按男人的意思,就算他儿子再败家那也没事,他有足够的财富任由他败家。ωωω.χΙυΜЬ.Cǒm

  胖子他爹名叫周大富,是灵山县数一数二的富商。

  据说家财万贯,在县里跺上一跺脚趾头,灵山县也要震上两震。

  哪怕是县太爷见到他,也要给三分薄面。

  他娘叫刘艳霞,是他爹的患难夫妻。

  两人结婚时,周大富还只是一个在小饭馆帮忙的店小二,而他娘却是饭馆老板的女儿。

  周大富原名不叫周大富,本就是一个苦命人,只知道自己姓周,父母早亡,他只好来到县里找份工作养活自己。

  随后学着读书人那一套,给自己取名周大。

  老板见他勤劳,平常工作任劳任怨,坚信此人日后必定能大富大贵,因而把女儿嫁与他。

  周大富听到这消息自然是受宠若惊,连忙推辞,据理以争说自己只是一个下人,配不上小姐这般天仙。

  但好巧不巧,不单纯只是老板看中了他,就连刘艳霞也对他有好感。

  见他整日勤勤恳恳,为人老实靠谱,自然也相中了他。

  两人都没有意见,饶是周大富见自己一无所有,百般不愿,也实在找不到好的理由拒绝。

  更何况无论是从家境、外貌,他都找不到一个理由推辞,心中暗想哪怕他奋斗一辈子,还指不定遇上一个同她这般美艳的妻子。

  如今却是天上掉馅饼,送给他这么一个貌美如花的媳妇,自是心满意足,从心底喜欢,只是不好明说罢了。

  结婚之后,老板去世,周大富也接手了饭馆,成为了饭馆主人。

  也是从这开始,周大富凭借自己的手段,从一个店小二成长为灵山县数一数二的富商。

  有钱之后,周大富也没忘记刘艳霞,在他人有其身份以后大都娶了二房三房,但是他却始终如一。

  十几年来,哪怕刘艳霞未能为他产下一子,他也不为所动。

  周大富待老婆好,在灵山县是出了名的,有人相传他是惧内才不敢纳妾,也有人说他是疼爱妻子……

  各种各样的版本,但他本人却没出来辟过谣,也不曾指责那些说他不好的话的人。

  如此富商,却是糟糠之妻,在县里的风评中首屈一指。

  况且周大富为人大方,自从发了家之后,从不忘记救助贫苦人家。

  修桥铺路、救济孤寡,他向来不曾小气。

  就是周太太,也时不时的施粥舍米、行善积德。

  也许是精诚所至,最终让周太太生下了一子,老来得子的两人自是疼爱不已。

  以至于胖子这人,灵山县有名的大少爷,实打实的败家子。

  胖子名叫周守富,名字是他爹周大富起的。

  顾名思义,守富守富,自然是想着他以后能守住周家的财产,不旁人所夺。

  可是以他现在的品性继续下去,败家怕是有所难免。

  今年某天,周守富因为与径山书院一书生发生了争执,破口大骂。

  那人被打也不甘示弱,说他十成十的纨绔子弟,若是没有他爹,他这般德行,恐怕就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周守富自然不服,起了争执,两人你来我往,不相上下,直到胖子叫来小兵,一开口就要把他打折。

  面对将要大打出手的小兵,书生惊慌失措,悻悻地走了,临走前愤愤不平骂道。

  声称你若真有本事,那你就考上径山书院,考不上你就是个一无所长废物,不过是投了个好胎的纨绔子弟罢了。

  这就是周守富,为什么跟径山书院过不去的原因。

  当周大富知道这件事后,自是好生安慰他,让他不要在意这些谬论,那人不过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罢了。

  为何这般说?

  这就不得不说周大富为人心善,平常喜爱乐于助人,于是有很多科考的书上都爱找他资助,周大富也不计较。

  凡是来找他的书生,或多或少都会出一些路费,对于参加府试的书生更甚,不仅出路费,还把考试费给出了。

  于是在这灵山县里,周大富不论是的人缘还是名声,都是无人能及,无人能比。

  赶巧那个与周守富发生争执的书生,就是过来数求周大富帮忙的。

  谁知周大富曾听下人汇报说,这人曾不止一次出入烟花之地,于是只给了他一两白银。

  只拿到一两白银,书生自然是气不过,但在周大富面前又不敢发作,只好郁闷离去。

  谁知在门口碰见回府的胖子,还被胖子那他是乞丐,一天天就知道来他家讨钱。

  若不是他心善,儿子又怎么会死磕径山书院,怎么拦都拦不住,只好任之由之。

  “娘,你不知道若不是第二关那人帮了我,我怕是早已被淘汰了。”

  “哦?此话怎讲?”

  “第二考夫子让我们安静坐在座位上,然后不再说话,以至于很多人耐不住性子在哪儿窃窃私语,谁知最后夫子把那些说话的人通通给淘汰了,好险。”

  “那为什么说他帮了你呢?”

  “因为他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儿子才一动不动,这才能有幸通过考核。”

  明白了来龙去脉的两人,发现他家儿子这次能通过书院考核确实是得益于那小孩。

  于是周大富微笑道,“那你后面有没有对他表示感谢?”

  “当然有!只是后面还没来得及,他就跑了,我让小兵背着我追,谁知小兵背着我实在跑得太慢了,早知道不让他去了。”本是很激动的胖子,一想到连个人都追不上,就闷闷不乐。

  “对了爹,记得把小兵的饭量缩减几天,要不然让他吃太饱了,跑都跑不动。”

  “好,爹和娘听你的。”周大富看了女人一眼,女人感受到男人的目光,向他看了过来,两人相视一笑。

  小兵打死也想不到,都到家了,少爷还对那件事耿耿于怀。

  可怜的他,将要在胖子的摧残下,受冻挨饿,好生可怜!

  【作者题外话】:单单是胖子我就写了三章,有没有人知道胖子的重要性。

  哈哈哈哈!

  主角的主要转折即将上映,大家快来猜一猜到底是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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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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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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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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