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山竹林其实并不算真正的山,粗略也只能算做一个小山坡。这边都是竹子,每逢谁家里需要做些家具,都会往这来取。
就像他爷爷不单纯是个木匠,也会用竹片编制家用工具,就像大娃背上背的箩筐就是他爷爷做的。
类似家里用的,像扁担、扁筐,还有木桶之类,只要是能用木材做出来的,他爷爷一点都不含糊。
像平常家里用到的农具,村里面的老一辈大都会做,这还得益于这片竹林。
竹林有些平坦,一眼望去可以看到一些笋尖冒了头,而后兴奋的跑了过去。
在大娃心里,竹笋是不怎么好吃,除非是家里吃不饱饭,才会用这来填饱肚子的。
就像他们家在四郎一岁时,为了给他看病,花完了家中积蓄。甚至还向外人借了些许,因此他们家那段时间,吃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竹笋。
回想起来,那又涩又硬的竹笋,肚子不禁有些翻腾。但既然已经来了,况且弟弟叫喊着要吃,就干脆采一些回去,好好满足满足他。
本来她只是想过来随手带几个回去就行了,弟弟硬要拿着箩筐来,她又不忍心拂了弟弟的热情,只好听之任之。
没一会儿时间,凌云就挖得了一大捆。
心里不禁纳闷,这么好的竹笋,村里怎么没人愿意吃呢?
“阿姐,这么好的竹笋,没有人愿意吃吗?”
“这竹笋太过涩硬,村里不大有人爱吃,一般只有填不饱肚子的人方会来挖。”面对弟弟的疑惑,大娃耐心给他解释。
我滴乖乖,这东西如果有配料,绝对算得上是一绝味,怎么会不喜欢吃呢,古代人也这么挑食吗?
肯定是你们做的方式不对,等着吧!
等我拿回去,看我怎么处理,到时定要让你们大吃一惊。
半个时辰不到,大娃就弄了大半框。她还想再挖,却被凌云制止了,原因是太重了,等会怕她背不起。
他其实想多了,就算把箩筐装满。这点重量对于从小做重活的大娃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不值一提。
不过大娃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只当他要那么多就够了。
挖完竹笋的凌云在竹林里闲逛,他发现这片竹林很是舒适,漫步其中,仿佛轻舟荡漾在翠绿的大海中。
凉风一阵阵吹拂,空气中弥漫着竹叶味的清香,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真是个不错的乘凉宝地。
此情此景,不禁想吟诗一首哇!
走了一会儿之后,刚想往回走,突然从耳边传来一阵卡拉卡拉的声响。起初他还以为是哪个村民在这里锯竹子,只是四处观望后,却不曾发现有人。
顺着声音走进一看,竟然是一只灰色的竹鼠,正抱着竹叶在洞口啃。
只见它背对着洞口,聚精会神的低着头进餐。
瞧见是竹鼠,凌云自然两眼发光,此刻他的眼里都是肉。
他想起来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更别说这中纯正的野味了。
竹鼠后世他也常吃,因为父母早亡,家里仅有奶奶一人,那时的他经常会出去找些东西吃。
不知道是不巧合,前世后山也有一片竹林,那会凌云可没少吃。
除了竹笋,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各种各样凌云都捕过来吃。
同时也庆幸有这些东西的存在,要不然在后世他未必能活下去。
竹鼠他也抓到过,但都没有眼前这个那么肥。
他吞了吞口水,脱掉脚上的鞋,垫着脚趾头轻轻的靠近,一只手快去拎起它的尾巴,另一只手捏着它的头。
“嘿,抓到了。”
这真的是意外惊喜!
凌云见它动来动去,赶忙将它按住,而后蹲下来用大腿将它压住,防止它逃跑。
见已经控制住它,连忙扯开了嗓子喊到:“阿姐,你快来呀!”
大娃一听,还以为他怎么了,急忙站了起来。
随手拿起小锄头,追着凌云的声音找了过来。
“弟弟,你在哪里啊。”
“阿姐,我在这里,在这里。”
大娃看见了他蹲着,底下好像压着东西,“弟弟,你在干嘛?”
“阿姐,你快过来看。”凌云没有动,只是微微侧身,示意她走过来。
大娃见他神神秘秘地,赶忙来到他跟前,眼角一瞄,发现他身下正压着一直竹鼠,开心得咧开了嘴角。
“弟弟你真是太棒,出来就能抓到这么大的竹根鼠。”
只见大娃一只手揪住它的尾巴,一只手抓住的它脖子捉了起来,竹鼠咕咕叫个不停以示抗议。
大娃把竹笋压在了竹鼠身上,利索背起箩筐,牵着他的手回家。
还未进到家门,大娃就高兴地对着门大喊道:“娘,娘,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这么大个丫头怎还毛毛躁躁的,一点都不沉稳。”
坐在院中的梁氏,看着气喘吁吁的大娃,厉声道。
“奶奶。”一进门,看到是梁氏,凌云当即问好。
“乖孙儿回来了。”
一看是凌云,梁氏立马换了副模样,方才还怒气冲冲的,如今却是笑脸相对。
“奶奶,你猜我们带什么回来了?”
大娃也不生气,反正她已经习惯了,而是神秘兮兮地卖起了圈子。
奶奶不明所以,孙儿在旁边也不在生气,而是少有的打趣道:“带回啥啦?不就是竹笋嘛。我听你娘说了,四郎想吃这东西,带就带咧,怎生大惊小怪哩。”
大娃笑嘻嘻地咧着嘴同梁氏说:“奶奶,这次带回来的不仅仅是竹笋哦,还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哩。”
梁氏瞧见大娃这般神秘,也不禁起了好奇心,随后麻利地将箩筐解了下来。
卸下大娃身上的箩筐,一眼瞟过去发现只有竹笋,梁氏大失所望道:“怎么只有竹笋呢?”
只见大娃将那些笋都拿了出来,一只肥嘟嘟的灰色竹鼠显露出来。
梁氏当即就乐开了花,惊讶道:“哎呀,是竹根鼠,你们是怎么抓的?”
“是弟弟抓到的哩。”大娃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显得极为自豪。
“哈哈哈,我的乖孙儿,好样的。大娃你把这只竹根鼠放到鸡笼里去,明儿让你爹拿到镇上去卖了。”
随后还不忘念叨一句:“唉,你们挖这么多笋回来干什么,又不好吃。”
凌云眼看到嘴的肉破灭了,大失所望。但是这炒竹笋是不可能浪费的。
他睁大眼睛向梁氏嘟嘴道:“奶奶,为啥竹笋不好吃啊。”
“乖孙儿,这竹萌涩的很咧,不管怎么做,都去不掉这涩味。况且我们本来肚子里的油水就不多,吃多了容易肚子疼呢。”
梁氏无比耐心的给他解释了一番。
“那奶奶,竹笋的事就交与我处理,我保证能做的好吃,不过不是现在吃哦!”
“好好好,都听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你想怎么做都行,奶奶都听了你。”梁氏宠溺道。
凌云让大娃把带回来的竹笋全部把壳拨掉,然后拿着刀具,担着水桶来到河边。
“弟弟,为什么要把竹笋拿到这来?”大娃疑惑不解。
“阿姐,在家洗太废水了,到这清洗方便。”
“弟弟真好,知道省水。”
“阿姐,你把清洗好的竹萌一节一节砍段,然后取最嫩的,白色那一节。”
听到凌云的话,大娃手起刀落,一点也不含糊。
“阿姐,然后再把它们切成两半,最后再切成片。”
大娃觉得她弟弟是真能折腾,不过她也不闲麻烦,凌云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弟弟,这样就可以了吗?”经过一番周折,大娃将切好片的竹笋拿给凌云看。
“阿姐,就这样好了。”凌云将它们再清洗一遍,随后放到桶里,用水浸泡。
两人又回到了家,凌云让大娃将它们放在厨房里。
“弟弟,这个等会要不要把它炒了给你吃?”将竹笋放好,大娃不禁问道。
“阿姐,还不行哩,要浸泡几天,把它们的涩味泡出来,到时吃起来就不会觉得又涩又硬啦!”
“真的嘛?就这样泡真的有用吗?”大娃很是诧异。
“真的阿姐,过几天拿起来炒着吃,肯定好吃。”凌云拍着胸脯像她保证。
大娃将信将疑,不过没有继续追问。弟弟说过几日就过几日,如果到时不好吃,以后也省得他再折腾。ωωω.χΙυΜЬ.Cǒm
同时他还告诉大娃,竹笋要每天早上换一次水,连续五天就可以吃了。
还叮嘱她泡竹笋的水,不能用来喂牲畜。大娃感觉自己已经懵了,怎么弄个竹笋还有这么多规矩。
很多人不知道竹笋是有微毒的,如果用其浸泡的水来喂家猪,家猪吃了会突然病死。
为什么他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因为后世的他经常吃竹笋,有次他直接把浸泡的水拿来喂猪,导致的结果就是,养了好几年的老母猪突然死掉了。
他本以为是生病的原因,后来听到村里的老人说起,他才知道浸泡竹笋的水是有毒的。
“老婆子,方才看见柴棚的鸡笼里关着一只竹根鼠,到底怎么回事?”
晚饭时辰从外面回来的凌大山突然发现鸡笼里关着一只竹鼠,惊讶不已。
“你的宝贝孙儿上竹林挖竹笋逮到的。”说起这事,她脸上洋溢着笑容。
“哦?乖孙儿平常少出门,今日怎会想着出门挖那玩意?”
“他今日嚷嚷着要吃,就让大娃带他去了,你没看见,厨房桶里还装着他今日的收获哩。”
“爱折腾就让他折腾会儿,指不定下次能给咱们带来更多惊喜哩。”凌大山也不反对,孙儿愿意做什么都随他。
“反正地里没啥活,明日让大仁去镇上一趟,将竹鼠卖了,随便看看有没有短工。”
就这样,凌云心心念念的野味,彻底跟他无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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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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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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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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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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