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古代通信设施不发达,而茶馆又聚集了各方面的人物,因此,茶馆自然地成为信息交流的中心。
凌云想的并没有错,茶馆在古代确实是各种消息的荟萃中心。
四面八方的人们汇聚在这里,无论是年迈的还是年少的,话匣子一打开,谈古论今、天南地北任你调侃。
在这个信息堵塞的时代,能够提供信心的地方往往是有限的,而人声鼎沸的茶馆却会给人们带来大量的鲜活的信息。
不过虽然镇上离他家不是很远,但也有二十里路,自己走路去显然是不可能的。
先不说家人会不会允许,就算允许,凭他现在的体能和年纪,他也不敢单独去。
要是路上遇见个歹人,把自己给拐卖了,得不偿失。所以只能先把这事放在心里,等有合适的机会再细说。
休沐过后,就是学堂上学了。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凌云与你们年纪相仿,每次作业都能诵会背。你们倒好,一个个不学好,偏是这糊弄人的玩意最是在行。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www.xiumb.com
面对这群学生,李川是痛心疾首,心里惆怅道为啥人凌云能做到,他们就做不到呢?都是同样的年纪,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
台下学生:what?先生,你读书时也有凌云这种天赋吗?
李川的想法凌云全然不知,要是知道了估计他会为那群孩子默哀。
……
不过坐在庭院茶座上练字的凌云,隔着屏障都能感受到李川恨铁不成钢的怒火。
他倒是没有幸灾乐祸的感觉,倒是觉得有点对不起他们,毕竟他不是真正的小孩,这样书一背不好轻的挨骂,重的挨打。
现在他们一听到凌云的名字,犹如晴天霹雳,知道离遭殃不远了。
导致罗虎每次看到他,一脸委屈巴巴,可以想象,其他人是一副什么样的心情。
实际上他觉得李川是和蔼可亲、可敬的,对他们是寄予厚望的。
就单对凌云来说,从未骂过他一句,也未曾打过他一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他已经决定了,反正蒙学已经差不多,剩余的就是练字的问题。
可是这练字,凌云就没什么天赋了,不止没有天赋,他已经感觉到这是他的短处,碰到硬檫了,沉不下心地他怎么都练不好。
凌云内心嘀咕,这可能就是,上天给你打开一扇窗,就会为你关上一扇门吧。
当他把这件事说与李川听时,后者欣然同意,说他原本正有此意,因为能教的都教给他了。
剩下的只能到县里找秀才,或者书院进学,方能再进一步。
当他说明不再每天来上学时,他发现一旁的李振兴嘴角明显微微翘起。
而听到李川又说可以来借书,或者有问题随时可以来找他的时候,表情又愁眉苦脸的,像泄了气的皮球。
当回到家,发现杨氏和大娃俩人头发披散着在门口晒太阳,原来是杨氏在教大娃做女红。
女红俗称针线活,在男耕女织的社会,不管家境殷实还是贫寒,都是女子的必修课。
殷实的富家大小姐,做女红是为了修身养性,又或是做来送人情。像他们家做针线活单纯是为了补贴家用,同时打发时间,毕竟在这并没有其他娱乐项目,如此何乐而不为呢。
凌云在一旁看着,发现做针线活也没那么简单,不像我们大老粗缝缝补补那种,这不仅要精细同时也需心平气和。
大娃本就细心且有耐心,很快就掌握了基础的要领,一针一线缝得很是平整。
见状,杨氏面带笑容,难能可贵地称赞:“别的活不利落,针线活倒是不错,头一回倒也能缝成这样。”
这话凌云不赞同,他阿姐精明能干,还把他照顾得这么好。你说夸人就夸人,怎么还连夸带损的呢?
只见大娃脸颊悄然爬上了绯色,面上染上了喜色。她虽最年长,自幼却是不得疼爱,倒是什么活都交与她做,但她发现村里其他女子也这般,心里虽说毫无怨言,但也耿耿于怀。
四郎没出生时,不管是杨氏还是其他人,对她都没什么好脸色,一有不顺心轻则破口大骂,重则大打出手,其内心对杨氏孺慕又惶恐。
四郎出生后,倒是和蔼可亲了些许,特别当她把四郎照顾得好时,全家人都对她和颜悦色,同时毫不吝啬地夸赞她。
她自觉四郎是她的幸运儿,给她带来了许多欢乐。当然她对四郎照顾得体贴入微,也不单纯是为了自己。
身为长姐的她,自然是要保护好弟弟妹妹们,护他们周全,所以每当有事,她都会毫无犹豫地冲在前面。
难得今日收到杨氏的称赞,内心自然无比激动,一时无以言语。
杨氏望着她这黑黄的瘦脸蛋儿,嘴唇几乎没有润色,眉眼尽是她的影子,不禁有些心疼。
她心里其实也知道这些年苦了大娃了,每天任劳任怨辛勤工作,不管交与她什么活,都能用心去做,不觉对她有些愧疚。
她自觉这些年对她们些个女娃是没有什么好脸色的,动手的次数也不再少。
这般一想不觉百感交集,心如刀割,毕竟虽然是女娃但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一块肉,打折筋骨连着肉。
自觉露出这样的温情稍显不适,急忙道:“别晃神,手指头还要不要了。”
凌云在一旁看着,看着自家母亲的变化,心想杨氏就是如此,刀子嘴豆腐心,说话的情商不高,说话锋芒带刺。
凌云看着表面凶悍杨氏,怎么看都觉着她心里却是最软不过。只不过在子女亲缘上,便不那么亲厚,毕竟不是谁都能看得出来她藏在深处的关爱。
刚吃过午饭,凌云还未把不以后不用去学堂的缘由说出来,李川就上门了。
凌云大概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内心有些憧憬,也许是对继续读书的渴望吧,但这种愿景并不是那么强烈。
李川来了,家人虽然不明所以,但也喜形于色,立马将他迎进爷爷房间的客厅。
李川一进门,梁氏赶紧端茶倒水,之后就带着媳妇和孙女们出去了,还顺便带走了好奇的凌云只留下他爹,让他扼腕不已。
“汝儿天质高明,当继读书,将来定得功名,但稍用功诸生必尽,亦或科出。若能登科进士,不特光宗耀祖,亦吾村之无上光荣。”
李川方才坐下,连茶还未饮就直接破口而出道。
见到村里唯一的文化人这般夸赞凌云,两人自然是无比激动,喜笑颜开,久久不能平复。
“是以,汝儿蒙学已不可失,你们作何打算?”看着两人欣喜若狂的两人,他直接把凌云已经启蒙完成,不用再去他那里。
当李川说凌云蒙学已经完成时,两人呆若木鸡,不可置信,显然是被他的话给震惊到了。
他们虽然知道凌云聪明,很有天赋,但也不见得蒙学完成得如此神速。
别人家一年有时都学不会三本书,他们家四郎一个月就学完了。
有的人蒙学学了两三年还没学满,就被先生轰出去了,他倒好三个月就毕业了。
其实让四郎读书这件事,凌大仁却是从来没想过的。读书在他印象中,是那些有钱的乡绅地主才做的事。
那些富有的地主们,早早就把他们的孩子送去启蒙,不求求得功名,但求不成为败家子就好。
毕竟只要不败家,任凭其殷实的家境,便可保其一辈子吃穿不愁。
像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家却是不成的,供养一个读书人费钱不说,若是没得一点功名,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思及此,凌大仁便觉对不住铁娃,但凡家中有些资财,他这般天赋也能有所施展。
若是平平庸庸也就罢了,一辈子大抵也平淡而过,可吾儿这般聪慧。
况且李川特意上门,自然也是希望让他们继续让凌云读书的。
两人相视,却是没有回答,李川知道他们的顾虑,自然不会刻意催促。
堂屋内,正在进行着一场关于凌云命运的对话。
“这孩子有天分,能坐得定,是个聪慧的,不读书可惜了。”
饮过茶的李川,一副不达目的不摆休地表情。
……
“家里确实困难,村里村外的银子今年刚还清,现在可以说是无债一身轻,日子刚宽松起来呢。四郎若只是识字倒是花费不大,要是科考的话那就需要源源不断的银子,读书,那得是十几二十年的事啊,如今这家境怎么供得上?不是我们不想,实在是没办法啊。”
凌大山很是无奈,他自然想供,这些天他想了又想,实在是寻不出一个来钱快的方法,怎么看都觉着不切实际。
听到凌大山唉声叹息,继续说道:“况且我怕他以后读书不成,农活不会做,说亲都不好说,这不是毁了孩子吗?”
“种地,种地,一辈子只知道种地,我们祖祖辈辈种地,到头来种出了个什么样?倘若这孩子资质平平,倒也无事,但这等天赋,岂能埋没,不觉儿戏吗?”
李川勃然大怒,觉得凌大山简直不可理喻。
其实凌大山也想凌云继续读书,但是这事急不得。家里的债刚还清,俗话说无债一身轻,家里没点积蓄哪敢继续让他进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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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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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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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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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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