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难得比你早回来,就做了几道菜。”
“媳妇,你先领媛媛洗手,你们俩先吃,正好我再炒个鸡蛋。”
华阳说罢,转头进了厨房。
几分钟不到,一道小葱炒鸡蛋就被端上了餐桌。
媛媛坐在凳子上,拿着餐具敲了敲。ωωω.χΙυΜЬ.Cǒm
“太好了,吃饭,我要吃饭。”
媛媛神色焦急道。
华阳笑了笑,给媛媛盛了一小碗饭,放在媛媛面前。
江映雪则瞪了媛媛一眼。
“媛媛,不要敲餐具,谁教给你的?”
媛媛停下手,怯生生的看了江映雪一眼。
“我为什么不能敲餐具?”
“我之前看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敲……”
媛媛嘟起嘴,有些不高兴。
江映雪还要说,却被华阳拦了下来。
华阳笑了笑。
“媳妇,先吃饭。”
“媛媛,别的小朋友敲,是他们不懂礼貌。”
“爸爸告诉你,吃饭敲碗,穷姥姥家吗?”
“你不想姥姥家穷,以后就不要敲碗知道吗?”
华阳说着给媛媛夹了块鸡蛋。
媛媛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等我再去姥姥家,姥姥要不给我做好吃的,我就一直敲碗,让她一直穷!”
话音刚落,华阳一口饭差点没喷出来。
江映雪叹了口气。
“华阳,你看看,都是跟你学的。”
“才多大,就会要挟人了。”
“媛媛,你以后不许敲餐具,知不知道?”
“行了,赶紧吃饭吧!”
江映雪拿起筷子,夹了口菜,吃进去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一直以来,华阳做的饭,都特别好吃。
平常要不是因为华阳忙,下班晚,她恨不得天天让华阳做饭。
华阳笑了笑,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家三口,吃的其乐融融。
正吃着,江映雪缓缓放下筷子,看向华阳。
“华阳,今年过年回家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此话一出,华阳夹菜的动作直接僵住。
他咽了咽口水,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江映雪还记得这事!
“那个,先吃饭。”
“我再考虑几天……”
华阳说完就开始,往嘴里扒拉饭。
媛媛闻言抬起了头,她看向华阳,眨了眨眼睛。
“爸爸,你是不是要带媛媛回家看奶奶?”
“太好了,媛媛还从没见过奶奶长什么样子。”
“我看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奶奶,就我没有……”
媛媛话还没说完,华阳慢慢放下了筷子。
他摸了摸媛媛的脑袋,挤出一抹笑容。
“你们先吃,我吃完了。”
说完,华阳起身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看起电视。
电视上,正播放着神探狄仁杰。
他看着电视,双眼有些发直,心思完全没在电视剧上。
自从他离开家,上大学以来,整整七年时间,他从没回过一趟家。
倒不是他多么绝情,而是那个家,对他来说,早已不能称之为“家”。
有些家很大,大到九百六十万平方,足够装下十几亿人口,可有些家很小,小到容不下他一个人!
想到这,华阳默默点了根烟。
他重活一世,即便拥有未来几十年的记忆和经验,可依旧无法跨过心里的那道坎。
他父母都在济山市,他也是济山市人。
当年报考大学,填报志愿的时候,他原本想考到别的省份,可被父母劝住,留在了东海省。
父母打算让他报考济山理工大学,可他不想去,所以高考的时候,特意空了几道题,最后考入了二志愿滨海大学!
上大学到毕业以来,他跟家里唯一的联系,就是大学期间,家里每个月打来的生活费!
四年大学,他没给家里打过一通电话。
曾经他也是成绩优秀,靠着勤工俭学和国家奖学金,支撑起了大学的花销。
如果不是因为他足够优秀,也获得不了江映雪的青睐。
虽然他重活一世,按理来说不应该对父母抱有多大的埋怨,可一切的心结都来自于,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华志博!
华阳深深吸了口烟,缓缓吐了出来。
他从没见过自己亲生母亲,记事开始,他爸妈就在一起,当时还有个小他几岁的弟弟。
后来,他才知道自己母亲任娟,不是他的亲生母亲,但从小到大,他从来都没感受到所谓的“后妈”。
任娟对他视如己出,从来也不偏向谁。
他从没在乎过是否亲生的事情,直到他毕业那年,弟弟华志博按照家里父亲华国庆的要求,考上了济山理工大学!
自此之后,他在父亲华国庆嘴里,就成了狗屁不是的废物!
而他勤工俭学,拿的奖学金勉强够活,可他弟弟华志博一个月的生活费,够他花三个月的!
当年,父母之所以要他报考济山理工大学,也是为了给家里弟弟铺路……
甚至高中有一段时间,由于家里穷,父亲还让他辍学出外打工,硬把他从学校里拉回家,不让他念书。
后来,要不是他高中班主任极力劝说,他连考大学的机会都没有!
就算父亲同意他继续念书,让他考济山大学,也是出于私心,为了给华志博铺路。
让他留在济山市,等到华志博毕业之后,让他能够扶持华志博,弯下腰让华志博踩着他往上爬!
华阳很不理解,明明都是亲生的儿子,凭什么待遇天差地别?
难道就因为,他比华志博大几岁,作为家里的长子,就注定成为牺牲的那一个吗!
从小到大,他从未在父亲身上,感受到过一丝父爱。
哪怕一点点都没有!
每次华志博惹了祸,不问三七二十一,教育的棍棒,从来都直落在他的身上!
华国庆把大部分爱,都给了华志博。
而剩下的爱,落在他身上,就只有那一句“你要是不好好念书,趁早别念了,过来跟我进厂子!”
所以,他拼命念书,拼命学习!
为的就是不断考学,离开这个让他窒息的家。
终于,在他大学毕业之后,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家。
那天是七月三号,下午,天空阴沉沉的,仿佛憋了一场大雨。
争吵的爆发是在吃晚饭的时候,外面下着暴雨。
屋里,华阳和父亲华国庆的争执,盖过了外面轰鸣的雷声……
他离开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块钱。
拖着行李,冒着大雨,走了三个小时,才走到车站!
暴雨冲刷着他,却丝毫感受不到寒冷,能感受到的只有解脱后的轻松!
那天晚上,他独自坐在车站里,等到了第二天五点,赶最早的一班车,回到了滨海市!
后来,他和江映雪结婚,努力工作,努力赚钱,搬入新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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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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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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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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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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