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锹把粗细的眼镜蛇,张着嘴,龇着獠牙,朝熊贵攻击而来。
熊贵最怕蛇了!
即便重生成狮子,他还是怕蛇。
不光熊贵怕蛇,胜雪似乎更怕,看到蛇的那一刻,她就低吼着,一蹦三跳的远离。
眼镜蛇巨毒。
这条眼镜蛇这么粗大,其毒液的量,肯定也是倍增。
它应该是突变体,发生了变异。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肯定得落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尤其是,现在的熊贵,系统里强化点为0,有解毒药都兑换不到,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
就在眼镜蛇的毒口,要咬在熊贵的左前腿上时。
二愣子一个箭步,冲了上来,爪子一拍,就将眼镜蛇的脑袋,拍得一歪,跌入旁边的草丛里。
熊贵惊得一身毛发炸立。
吼!
我艹!
眼镜蛇!
二愣子,给老子上,活吃了它!
熊贵给二愣子下命令,这正是用二愣子的时候。
蜜罐最爱吃的是蜂蜜,但同样也喜欢吃毒蛇。
它的体液很特殊,对毒具有强大的免疫力。
不用熊贵下命令,平头哥也不会放过这条眼镜蛇的,这几天,它本就饿了,见到这么一顿丰盛可口的大餐,怎么可能放过它?
当然,有了小黑主子的命令后,它愈发亢奋。
它觉得终于到了交投命状的时候,得好好把握住机会,以便小黑主子正式接纳它。
一番试探性的攻击后。
二愣子逮住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去,一口咬住了眼镜蛇的脑袋。
接着,二愣子就开始吧唧吧唧地品尝蛇肉。
这一幕。
令得胜雪很是惊悚,生吃毒蛇,就不怕毒死么?
熊贵倒没觉得什么,他早就知道二愣子是毒蛇的克星,对于蛇毒,它天生就有免疫力。
在二愣子进食时,熊贵爬上一棵树,而后观察整个草原。
一眼望去。
他看到了象群,长颈鹿群,黑压压的水牛群,两三只犀牛等,这些都是大型动物群,根本不是两只母狮就能狩猎的对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动物,如跳兔、灰兔、狐獴、土豚等,这些小动物,没多少肉,抓捕的性价比太低,狮群一般不会去打它们的主意。
而那些狮群常狩猎的对象,如角马群、斑马群、瞪羚群、羚羊等,却是一只都没有看到。
领地很大。
一眼望不到边。
远处,地平线上,枯草与蓝天接壤。
一群小黑点,在地平线上来回奔跑走动。
即便是熊贵的眼力,也看不清楚它们是哪个物种?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是入侵者,是在坚刀狮群领地上活动。
在一块领地中,肉食者之间,都是竞争对手。
狮王巡视领地,主要是驱逐竞争对手,捍卫自己的主权。
鬣狗群与狮群,之所以是世仇,也是因为竞争关系造成的。
找到了目标,就省得盲目巡逻,也不用撒尿来震慑入侵者,直接让入侵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就完事了。
这就是熊贵爬上树的目的——寻找入侵者。
鬼面却不会用这个办法来寻找目标,一是不会爬树,二是没有熊贵这么有智慧。
熊贵从树上跳了下来,而后,看了一眼二愣子。
二愣子一双前爪,抱着眼镜蛇的身子,从蛇头开始吃,一直吃到了七寸位置。
眼镜蛇在它的嘴里,就像辣条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连蛇头都吃得干净,却一点不受毒素的影响,很显然,二愣子不是第一次吃眼镜蛇了。
蜜罐一般在初次接触一种新毒时,都需要睡上几个小时,才能解毒。
解毒完后,它体内就会产生免疫力,以后,这种毒素对它的影响力,将会大大降低。
熊贵收回目光。
朝着目的地走去。
二愣子看小黑老大走了,于是,加快速度啃食了几口,而后打了个饱嗝,舔了舔嘴,就快速跟上去。
一路上。
熊贵看到了几堆新鲜的骨架子,都是最近几天啃食的痕迹。
当然,骨架子没有丁点肉沫,全被秃鹫啄食一空。
这应该是一副疣猪的骨架……啃得只剩一个猪蹄子,散落在枯草间。
这副……看这挂角,应该是瞪羚或羚羊。
咦!
这里怎么有一股熟悉的味道。
熊贵走到一副庞大的骨架跟前,从庞杂的味道中,闻出了一点熟悉的感觉来。
这……应该是一只雄狮的骨架,散落一地的鬃毛与头骨,可以分辨出来,从胸骨上的暗红血色痕迹来看,大概也就是昨天被啃食一空的。xǐυmь.℃òm
熊贵围着这副骨架子转了一圈。
他在草丛里,找到了一块皮毛,这块皮毛,令他瞬间知道了,这俱骨架子的主子是谁了。
长满了疥疮的癞皮,看着就恶心。
这骨架的主子,是那只被抽了后腿筋的癞皮,绝对错不了。
癞皮有这个下场,是在熊贵的意料之中的。
不过,现场的气味中,并没有鬣狗的味道,而是一股陌生的气味。
每一堆枯骨中,都有浓郁的这股气味。
这股气味携带者,就是这些枯骨的元凶。
熊贵从枯骨堆的数量、以及猎杀癞皮雄狮的实力上判断,这股气味的族群,在数量上,应该是一个大的家族。
“这个族群应该就是入侵者!”
“很可能就是自己现在要去收拾的目标!”
“领地上的猎物,吃的吃,赶的赶。”
“怪不得,两只母狮,这几天都没有任何收获,以至于狮群饿肚子。”
熊贵决定要狠狠地收拾这批入侵者。
他不断靠近入侵种群。
在接近它们之时。
熊贵先是爬上一棵树,了解入侵族群的情况。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一番观察……
原来是一群毛色杂乱的野狗!
这里好像是野狗的临时营地,得有五六十只的样子,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族群。
草原进入旱季,有些领地的食草动物群,已经开始在迁徙,而一些食肉动物,就会追随食物而奔走。
这群野狗,趁鬼面受伤,不但在领地里偷猎,而且,干脆入住领地之中,大量猎食,惊得食草动物群提前迁走。
在草原上生存,本没有对错,一切都是为了食物,为了活着。
但是,因为这群野狗的到来,就影响到了坚刀狮群的生存,那就是你们一群野狗的错。
不认错,也可以。
那就拿出不认错的实力来!
谁的实力强大,谁就是领地的拥有者,谁就是对的。
熊贵从树上下来,忍不住就来气,他一连饿了三天,肚皮空空,而那些野狗,却一只只吃得肚皮滚圆,长膘不说,还长足了野心,竟然嚣张得忘记了这里是狮群的领地。
这简直是不把坚刀狮群放在眼里!
事实上,这群野狗,昨天围杀癞皮狮王,吃了一顿死饱。
癞皮的血肉,喂饱了它们肚子的同时,也滋长了它们的野心。
它们以为癞皮是这片领地的狮王。
狮王都被斩杀。
还有谁能阻挡它们嚣张气焰的增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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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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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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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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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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