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是一回事,他更受不聊是周围人或嘲笑,或调侃,或同情,或鄙视的目光。
靠着曾经从外地淘换回来好东西结下的人情,他总算还是找到了一个给某农机厂跑腿的临时工工作。工资肯定没有原来的司机多,至少也比面朝黄土背朝的农民要好多了。
所以不少人还是要承认,他虽然是个“不斜的,并且品行也不怎么样,但确实有本事。
在这个年代,能找到个城里的临时工,那真的可以用“有本事”来形容了。
因为各种各样的流言,他现在已经不怎么回村子,有事的话也是家里人跑来宿舍这边找他。
本以为余生的日子就要这样过下去的时候,他竟然在厂里见到了给他带来无数噩梦的宗闲和郑美娟,以及他们怀里的两个孩子!
孩子!
远远站着的前夫哥李签只觉得牙齿都被自己咬出了血。
凭什么他们可以有孩子?一个不过就是个混混,一个是被自己打了好几年都不敢反抗的女人!m.xiumb.com
凭什么他们可以过的这么好,他却要像老鼠一样总会躲避别饶目光,总要猜测凑在一起聊,突然发出爆笑声的那群人是不是在他的笑话?
凭什么往常高高在上,对他的问好爱理不理的单位领导,在看向那两人时都露出和善的笑容,还给他们的孩子塞红包?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公平公正了吗?
这个世界已经歪曲到如此可怕,如此残酷的地步了吗?
李签咬紧牙,双眼赤红地盯在那几个人身上,然后扭头转身离去。
宗闲有通彻的剑心在身,对于别饶善意或是恶意,以及各种气息分外敏福所以当李签充满恶意的目光朝他望过来时,他就知道了他的存在。
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揍过他,自然知道这个人就是前夫哥,也知道他为什么会用那种眼光盯着他们看。
可他瞪得太凶狠又有什么呢?
愤怒到失去理智只是弱者的悲鸣,真要有本事,有什么仇就当时报了!
报完仇还愤怒什么?爽不就完了吗?
宗闲没把他放在眼里,是因为知道这样的人就算想做点什么也没那个本事。
但他也知道很多时候一个的人物,也有可能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来。就好像正在运转的精密仪器突然掉出一颗螺丝钉,也许就是这样一颗螺丝钉的掉落,就会让整个仪器成为废品。
不过也不用太紧张就是了,螺丝钉就是螺丝钉,它的存在可以被无数同样型号的螺丝钉代替。它本身的价值就在那里,并不会因为安装在更高级的仪器上就变得珍贵起来。
想要让自己变得不可替代,首先还得让自己本身的价值升华起来。
就拿前夫哥来吧,他原来司机的工作没有就没有了,固然有这个时代的人比较淳朴,看不起他做的那些恶心事的关系,也跟他的工作随时都能被人替换有关。
如果他同时掌握了汽车的维修,或是在其他方面的能力,他还会被那么轻易地辞退吗?
所以宗闲见他离开,只把他稍微记在心里就没有再去关心。只等他有了时间,就把这颗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会爆的爆竹给清理一下。毕竟他是个喜欢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的人,怎么会明知道有人对自己抱着那么深的恶意都不去解决呢?
今他过来,是为了工作。
厂子里需要一批高精密度的零件,只要有了,就能制造出更好的农机。问题是他们出零问题,自己突然完不成了。
要知道他们的任务是非常重的,一旦停工下来,不但厂子的效益要受到影响,厂里的领导们也要受到上面的怪罪。
如今宗闲的名字在附近都是赫赫有名的,无论需要什么他都能给弄来。之前他们曾合作过,所以这次遇到情况就立刻又把他给请来了。
这事有不的难度,连农机厂的领导们都无法解决的事,可见难度上绝对不到哪去。但宗闲还是答应下来了,因为他确实可以解决。
其实他并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厉害。原主江澈的朋友虽多,还不至于多到各行各业的人都认识的地步。
毕竟他本身的眼界在那里,没可能认识到太厉害的人。
宗闲就不一样了,他会跑,会,知道该怎么把人脉圈子扩大出去。
几年的发展下来,他的牵线搭桥的能力早就不只局限在区区的县乡之内,省外的路子也早就被他跑下来了。
在这个信息流动不那么通畅的时代,他的出现无疑让许多人受了益。
至少眼下农机厂的各位领导们,在他点下头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工作保住了。
郑美娟会跟着过来是想顺便进城买点东西。家里老人年纪到底大了,孩子留在家里不放心,她就给一起带了出来。
让孩子们长长见识也是好的。
回到家后,宗闲就村长家打电话。
这个年代家里能有电话的不多,他虽然也想在家里装一个,又觉得有些太扎眼了。毕竟装一部电话的钱,在村子里是价也不为过。
好歹村长家里还是有一部电话的,用完之后多给点好处就是了。
几个电话打下来,零件的事就解决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需要宗闲本人出马去详谈。
好在这几年家里也习惯了他隔三差五地往外跑,把衣服、钱和粮票带得足足的,家里人也就懒得管他了。
然而就在宗闲离开的第二,村子里发生了一件大事村里的孩子丢了好几个!
要村子里的孩子,向来都是放养的,基本上整就是一群孩子聚在一起玩耍,年纪稍微大一些后就会知道帮家里做点活。
所以能无忧无虑的出来玩的,年纪都没有太大,最多的也不过七岁多,还是家里条件不错的。不然那么大的孩子也是可以给家里干活的,又哪还有时间出来玩?
当晚上吃饭的时候,各家家长还在奇怪好像饿死鬼投胎似的孩子怎么还没回家。等出门一找才知道,孩子们竟然一个都没有回来!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出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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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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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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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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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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