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射箭!老大说过只要不射脑袋这小东西死不了!”
“快,抓住他,那小东西居然还能跑?”
男人们愤怒的声音在山林里爆开的时候,李稷已经跑出了十丈来远。
直到跑出去的时候,他还对自己的好运感到震惊。
距离他恢复意识,已经过了两天。
被绑在马车里时他全身都被套在麻袋里,眼上蒙着黑布,这样的环境会让人丧失对日夜交替的感觉觉,不知今夕是何夕,但他不会。
因为在恢复意识后,他全身又疼了两次,这让他清晰地知道已经过去了两天。
这两天他都在装晕,外面的男人们会每半天喂他一碗水,离开东吴王宫已经将近七天,他也七天没有进食,肚子已经饿得没有了感觉,浑身都发软。
不用他装,他整个人已经是半死不活的状态。
看守这样半死不活还被装在麻袋里的小孩,到了第七天是个人都会放松警惕。
黑衣人和那个巨汉一直没有回来,外面那群男人渐渐放浪形骸起来,之前时不时会进马车来查看他的动静,后来除了喂水没人再来看他。
马车在行驶了一天后就停了下来,空气中有着泥土的气息,马车外更是传来鸟雀的鸣叫,李稷推测这群人是将马车停在了一片荒林之中,听他们的对话,李稷得知这群人将在这里等那巨汉和黑衣人前来会和。
此时外面温度较高,应该是白天,而在外面汉子们的对话中,黑衣人和巨汉将在今天夜里归来。
李稷默默躺在麻袋里,掌心出了汗。
之前马车外十分喧嚣,更有烤肉的香味传来,是这群人在做午饭。
那么从现在到傍晚,是他准备逃跑的最好时机。
李稷决定赌一把。
虽然从现在到傍晚时间最充裕,但他决定等夜色降临时再逃跑,虽然那个时间离黑衣人和巨汉回来的时刻很接近,但在夜幕下,他更有希望逃跑。
毕竟这群人再对他放松警惕,但只要他逃出这辆马车,还是会被立刻发现。
他需要更多的隐蔽,让他能跑远一点,再远一点。
首先,他必须要解开全身的这些束缚。
解开套在手腕上的绳索其实没花多长时间。
因为不久前这群人放松了他手腕上的绳索。
“老大的主子之前说了,不要把他手脚绑太紧,时间长了手脚会出问题,只把麻袋扎紧就好了。”
他在放松的绳索里拼命活动手脚,在双手手腕的皮都被擦烂之时,他的双手挣脱了绳索。
他立刻取下了眼罩,隔着麻袋光线不强,但他还是花了很长时间适应。
再然后他解开了脚上的绳索。
可是接下来他用尽了所有方法,无法打开麻袋。
装着他的麻袋结实无比,他用牙齿去咬,牙都咬出了血,但麻袋却连个洞都没破。
怪不得这群人之前说只要把麻袋扎紧就可以了,看来这麻袋应该是特制而成。
他也不敢挣扎出太大的动静,以免惊到外面的男人们。
至此,他陷入了绝路。
马车外的光线一寸寸暗了下来,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冰冷,内心越来越绝望。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他被抽昏过去是那个黑衣男人说过的话。
“居然在这个时候觉醒了?”
觉醒。
这个词李稷听赵光说过,并且说他觉醒后身体多了一股力量,能做到很多平常根本做不到的事,甚至可以操纵风。
如果他真的已经觉醒成为了修行者,是不是他也能有别的力量?
李稷拼命回想赵光和他说过的操纵风的方法,但不管他怎么尝试,四周都是静悄悄。
什么都没发生。
看来他注定就是这样一个废物。
等那个黑衣人回来,他就会像外面的野兽一般,被这群人分而食之了吧。
李稷仰面躺在麻袋,察觉到眼眶中涌出了滚烫的水,但他深吸一口气,咬住带着血腥味的牙关,将那股泪意压了下去。
“我们阿寄,是个小男子汉呢。”
这句话不知是母亲在临终前的呢喃,还是他太过于思念产生的幻想,但李稷一直记得这句话。
他是男子汉,他不能哭。
哭?
但就在这时,他忽然察觉到,他眼眶中的泪珠,浮动了起来。
泪。
水。
水?
一股微弱的气流在他胸口穿行而过,李稷怔怔看着浮在空中的水珠,那一刻他好像和整个世界都取得了联系。
他好像本能地就知道该如何操纵这一切。Χiυmъ.cοΜ
他想要更多的水。
就在他腾起这个念头的时候,浑身从手腕开始又开始剧痛,这是第一次在辰时之外他的身体泛起这种剧痛,但李稷记得当时他已经来不及惊讶。
因为麻袋上浮现水痕,无数水珠穿透麻袋,出现在他眼前!
“嗯?老三,什么动静?”
“感觉好像别的有修行者的真元威压涌动,境界还不低。”
不,其实当时他的境界是很低的。
事后李稷多次回想自己的那次死里逃生,都觉得匪夷所思。
因为哪怕他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当时才等阶十的他就可以操纵水法。
这样的事也就在当时发生过一次,在遇见李昭后他再想尝试,却再也没成功过,直到他登临等阶七后才能再次操纵水法。
也许是生死关头激发出的潜能,当时的他做到了这一切。
不,他其实做到的还有更多。
马车周围的男人已经都警醒了起来,他看着眼前凝聚的水珠,他心中产生了另一个想法。
如果有一把刀就好了。
有刀的话,他就能刺破这个麻袋了。
然后奇迹真的发生了。
水珠一点点凝聚,然后伴随着轻微的咔嚓声,一股寒意传来,水珠们开始凝结,最终变为一柄冰刃。
一切都像是在做梦一般,但李稷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
因为已经有脚步声向马车走来。
他拼尽所有力气刺破麻袋,然后猛地扑出了马车。
外面果然是一片山林,他趁所有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冲向缝隙小的树丛中。
他身量小,这样也许能逃掉!
但下一刻,他的身后除了男人们的追杀声,再一次传来了那个梦魇般的男声。
“怎么回事?给他逃了?”
是那个黑衣人!
那个黑衣人居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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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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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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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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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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