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孤身一人在森林中奔跑了。
没有任何人在身边,只有一望无垠的山林,山路崎岖,他却可以在山林中肆意奔跑。
李稷放开了全身的束缚,尽情地舒展真元,向着前路奔跑。
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他穿着一身粗衣,带着面具在云雾森林里奔跑,再多的树枝抽在身上他也不觉得疼,只要待在她身边不远的距离内,再凶猛的野兽都不会伤害他。
有的时候他还会遇见她救治过的野兽,给他叼来一些土特产。
在她身边待久了,他身上也自然而然沾染上了她的气息,不少自带境界的凶兽都能认得他是她身边的小家伙。
最多的一次,李稷记得他从一只母猴那里一口气收到过二十个桃子。
这可是一笔巨大的财产。
年幼的他只觉得像是发了财,专门找了个树洞藏了起来,走到半路又觉得亏心,重新挖出来抱回了家,然后那天就吃到了美美的桃子宴。
桃子冻,桃子馒头,糖水桃子,桃子馅饼……
李稷一边在丛林中奔跑,一边微笑起来。
如果不是有最后那段回忆,那真是他生命中最为美好的一段时光。
好在记忆还没有走到最后那一段之时,他就在山林中捕捉到了那个散发着热度的身影。
也许是认为自己逃得已经足够远了,衣衫褴褛的老乞丐在远处停了下来,躺在一棵歪脖子树的树杈上喘着粗气。
林挽弓从后腰掏出一只已经有些开裂的酒葫芦,拔开塞子就往嘴里倒,结果发现葫芦已经空了。
“嘶,该死!”
把葫芦狠狠往下倒了倒,男人颓废地往树上一瘫,低低骂道。
他伸手揪住自己花白的头发,内心像是在天人交战。
“你个软蛋!怎么就跑了呢?”
李稷收敛浑身气息,站在树丛深处,静静看着这一幕。
“你跑什么?她难道还能吃了你?”
“还不知道是不是呢!见一面你会死啊!”
男人花白的头发被搓得乱如鸡窝,李稷还以为他会说些什么,但颠来倒去都是这几句话。
眼看着男人的脸皮都要被他搓下来,他走出了树丛。
“谁!?”
纵然满心懊悔嫌恶,但树杈上的男人却依旧异常警觉,在靠近他十丈开外就张开了屏障。
李稷站在屏障前,躬身行礼,“前辈。”
“这个声音……”林挽弓眯起眼睛,“东方仪的义子?”
“是,”李稷点头,“在下名为李稷。”
“李?”林挽弓愣了下,深吸一口气,“我说好像有什么在追着我,原来是你小子。”
“前辈原来发现了,”李稷笑了笑,他也猜到此人不是无缘无故地停下来,估计是想把他这个尾巴解决掉。
“论起在山林中的能耐,火法者果然不管怎么样都比不上水法者和风法者,”林挽弓盯着整个人仿佛都和山林融合在一起的青年,眼中露出一丝危险,“刚刚我说的话,你都听见了?”
“听见了,”李稷淡淡道,“不过前辈无需担心,我本就是受人所托前来找您的。”
他隐去了抓这个字,一上来没必要这么激烈。
“找我?”然而林挽弓听到找这个字依然僵住了,下一刻神情陡然复杂地盯着他,“谁找我?东方仪?许沧海?”
“都不是,”李稷道,“说是前辈的一位熟人。”
“我在这的熟人除了我徒弟就只有那两个老东西,”林挽弓冷笑,“不管你是替谁跑腿,和他们说,老子今天心情不好,谁都不见。”
“是吗?”李稷神情平静,“我不知道前辈和她有什么纠葛,有人托我带一句话来。”
“什么话?”林挽弓狐疑道。
李稷看向被林挽弓丢在树下的空葫芦。
“托我的人说,今晚在世安院有人请您喝山海居十年窖藏的好酒,请您务必要来。”
这听上去是一句稀松平常的话,但李稷面具下的黑眸忽然微微睁大。
扑通一声,林挽弓从树上掉了下来。
萦绕在他身边的屏障也瞬间解开了,李稷看了他一眼,走到了歪脖子树下,俯身看向躺在地上的男人。
“前辈?”
李稷看向四周,重点看了看缠绕在山石上的藤蔓,估量其柔韧与结实度。
林挽弓只觉浑身一股寒意,深吸一口气坐了起来。
李稷目光回到他身上,“前辈不愿意去么?”
不愿去的话那个人会找人把他绑去吧!
就像当初他躲在酒楼里喝花酒不愿去锻炼,结果每次都会被不同的银蝉卫抓走,打包好送到她面前,那丫头……
想起那个人,林挽弓脸上放浪不羁的神情忽然淡了下来。
李稷看着他的神情变化,心中有底了。
“前辈看来是愿意和晚辈走一趟了。”他静静道。
“去是可以,不过小子,”林挽弓手搭在膝盖上,看向身前人脸上的面具,“你和她又是什么关系?”
这人明显就不是当兵的,东吴国师义子的出身也一直是个谜,而且林挽弓记得很清楚,他在北魏收到的消息,前秦公主订婚的对象应该是南楚春华君。
可现在来追他的这个,是昭华君吧?xǐυmь.℃òm
“你是……”
林挽弓皱了皱眉头,看向李稷,斟酌了一下说法问道。
“你是她的新男人?”
“咳咳咳!”
茂密的山林里,李稷呛住了。
……
……
汝阳城内,灯火通明。
“这届中阶大典真精彩啊!”
“寒山书院的人在晴风阁聚会,老弟,你也一起去?”
“去去去!正想找人聊聊今天的对战呢!”
整个城内都是狂欢的气氛,今夜汝阳注定是座不夜城。
今夜宵禁取消,每家每户都洋溢着欢乐的气氛,人们在茶楼酒肆里高谈阔论,大户人家更是门户大开,在中阶大典里子孙取得好名次的家族都在撒钱放炮。
唯有一处院落,外面守着金吾卫,维持了一定的安静,但还能看到内里挂满了灯笼,喜气洋洋。
连牌匾上“世安院”三个大字今日都挂上了红布。
“金吾卫?”
林挽弓戴着一顶斗笠站在街角,看向身边的李稷,“赵暮人不会御驾光临了吧?”
“应该没有,”李稷道,“派金吾卫送魁首回家似乎是惯例,防止魁首被人半路劫走。”
“这样,”林挽弓撇撇嘴,“想来他也进不去。”
但金吾卫守在门口,证明那个人就在这个院落里。
看着远处阔朗的院落,林挽弓脚步生根。
真的要见吗?
他既害怕见到,也害怕见不到。
万一不是呢?
那他这次恐怕再也爬不起来的,对人最残忍的就是给与希望后戳破,他是个软弱的人,实在承受不起。
但就在林挽弓犹豫之时,好几辆马车却都同时驶向世安院,门房喜气洋洋地前来迎接。
“前秦继子和霍公子到!”
“后辽二王子和风华君到!”
“北魏继子和光华君到!”
林挽弓看着这一幕有些目瞪口呆,“这……这是要干什么?”
“啊,她之前说好像要开什么宴会来着,”李稷看着从马车上下来的人,神情并不意外。
“什么宴会?”林挽弓成为天阶后耳朵好,已经听到了院内传来水声,这么多世家子弟王公贵族,想来最风雅的聚会方式只有哪一种了吧?
“流觞曲水吗?”
林挽弓问道。
“不是,”然而林挽弓没想到,李稷闻言却否认,神情微妙地开口。
“我记得她说是叫什么……”
“旋转小火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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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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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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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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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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