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月谣>第五百零八章 成长
  林挽弓。

  嬴抱月记得这个名字。

  她上辈子的时候,因为两个人的名字十分相似,经常被人误认为是兄妹。

  但事实上林挽弓不是她的兄长,而是她师父林书白同父异母的弟弟。

  当年在和林家解除关系后,她师父曾经回过一次林家,发现这名丧母的弟弟被捧杀得过于肥胖惫懒,出于不忍她师父就将他带到了都城,当了自己的挂名弟子。Χiυmъ.cοΜ

  到了都城后,虽然没有人捧杀他了,但林挽弓还是终日游手好闲,只是他虽然纨绔,但并不会做什么坏事,更不会欺男霸女,算是个只爱吃喝睡觉的,不惹事的纨绔。

  她也曾经想教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师弟剑法,但林挽弓怕累怕饿怕晒还怕疼,折腾了几次之后,她就放弃了,只是在他每次体重快要过度超重的时候把他从酒楼里拖出来,让他坐在石阶上看着她练几组剑,然后动弹下身体就做罢。

  林挽弓每次都会带着酒菜坐在石阶上笑嘻嘻看着她练,只是要他模仿,总是不伦不类。

  嬴抱月记得自己拿这个不求上进的师弟很是无奈,想要训斥,但对方比自己还大五岁,且她每次看到这个人没心没肺的笑容,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不会练就不会练吧。

  她只希望他能一直这样快活地过上一辈子。

  林挽弓在人生态度上也是一直无比洒脱,总是嚷嚷着将来要当个赘婿,他嘴甜人缘好,最爱交际,嬴抱月记得她和师父判断就算没有她们的庇护,林挽弓将来在贵阳也能混得开,后来就不再管他。

  嬴抱月知道如果师父当初真的对自己的意外提前有所察觉的话,也会安排好林挽弓,保证他富裕悠闲地渡过下半辈子,做他梦寐以求的富贵闲人。

  所以回到这个世界后,她没有去找他。

  那个白白胖胖没心没肺的男人就这样活在她的记忆里,只要想起他会忘记她们,在某个地方快活地过着日子,她就心满意足了。

  她不想把他拉到修行者残酷的世界里。

  毕竟那是个杀生都会害怕的胆小的男人。

  她原来是这么想的。

  嬴抱月怔怔注视着面前瘦削的男人,很难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身上的肉去哪了呢?

  她记忆中的林挽弓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张喜庆的圆脸上带着婴儿肥,整个人吃得白白胖胖宛如一只小白象,唇红齿白,一笑起来就见眉不见眼。

  可是现在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修行者,却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

  褴褛的衣服披在他的身上,凸出尖尖的骨架,脸上背上腿上手上的肉全部消失不见,整个人少了一大圈,唯有一双眼睛凹下去,变得深邃黝黑。

  这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乐天的师弟。

  唯一让她熟悉的,只有握在那双手上的剑。

  逐日。

  当年她师父林书白打造出三把剑,逐日、奔月和摘星。奔月和摘星是为姬清远和姬安歌准备的,而逐日剑被她师父交给了弟弟林挽弓。

  在看到孟诗拿出这把剑的时候,嬴抱月的确惊讶过,但她当时以为是孟诗从别的渠道得到的,完全没有将这把剑的原主和北魏剑圣联系起来。

  因为她还记得林挽弓得到这把剑时乐颠颠地抱住来找她,“师姐,这剑是不是很值钱?我以后要是没了酒钱,把它卖了行不行?”

  嬴抱月记得自己弹了他一个脑瓜崩,却没有反驳他的话。

  因为只要她和师父还在世,林挽弓就不会没有酒钱,而如果她们都不在了,林挽弓也守不住这把剑,想卖就卖吧。

  所以看到孟诗拿着这把剑,嬴抱月还以为铁定是林挽弓把剑卖了,然后这把剑流落到了孟诗之手。

  她没有想到,那个她记忆中一直软弱扶不起的师弟,守住了这把剑。

  而如今他握着这把剑,挡在了许沧海面前。

  她进入云雾森林之前,她记得林挽弓只是等阶八而已。

  这八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察觉到身后少女的视线,握着逐日剑男人的手在不为人察觉的角度微微颤了颤,但下一刻男人的目光已经恢复了古井无波。

  “这个名字真是许久未用了,”他淡淡道,面前对面的许沧海,“之前我不出来,是因为时机未到。”

  “现在你要欺负我徒弟,我岂有不管之理?”

  这话等于承认了他就是林挽弓,台下上了年纪的修行者们都露出了愕然的神情。

  “林挽弓?我记得这个名字是……”

  “就是大司命那个酒鬼弟弟,还以为早死了,他居然就是北魏剑圣?”

  桂花树后的姬清远也十分愕然,脖子僵硬地转动,看向他身边站在他和姬安歌中间的戴着斗笠的男人。

  “这个人……就是我们的舅舅?”

  季大咳嗽了一声,点了点头,“虽然模样像个乞丐,但他的确是你母亲的弟弟,你和安歌的舅舅。”

  “原来他还活着?”姬清远神情复杂地注视着这个二十年来第一次见的舅舅,以前的事他已经不想追究,只有一点疑惑,“他什么时候来的?”

  季大又咳嗽了一声,“他至少昨天就已经在汝阳城中了。”

  果然如此。

  姬清远盯着季大的眼睛,“那他为什么不到世安院来,不来看我们?”

  季大和林挽弓明显是认识的,季大都知道去世安院找他和姬安歌,林挽弓不可能不知道。

  就算林挽弓对他和姬安歌毫无感情,但世安院……还有另一个人在啊。

  “这个……”季大嘴角尴尬的笑落下,眸光变得沉静下来。

  “有一句话叫作近乡情更怯。”

  季大注视着石台上衣衫褴褛的清瘦男子,轻声开口。

  “那个院子里,有你家舅舅不敢去见的一个人。”

  “不敢见?”姬清远愣了愣,还想说些什么,台上已经再一次响起一声巨响,许沧海和林挽弓居然又对了一剑!

  这次两人都后退了一步。

  “你的徒弟?”许沧海冷冷开口,“她女扮男装欺骗陛下,已经是北魏的罪人。你要是包庇她,与之同罪。”

  “这孩子伪装成男人的药是我给的,”林挽弓凌乱的头发在剑风里飞舞,“要她装成男人来争中阶大典魁首的人也是我。”

  “师父,您……”孟诗闻言愕然,想说些什么,却被莫华拉住。

  “这次中阶大典魁首的彩头你应该也见到了,”林挽弓淡淡道,“那是我姐姐的剑鞘,我怎么会不来抢?”

  “所以这一切都是我指示的,师命不可违,这个孩子是无辜的,所有罪责都是我这个师父的。”

  “说得好听,”许沧海闻言冷笑,“将那把剑鞘送来的人,明明就是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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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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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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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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