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月谣>第二百五十一章 秦风
  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

  楚歌。

  楚歌是楚地的民歌,更是楚地八百年的精魂。

  此时,就在夏风猎猎的马场上,八个楚地少年放声高歌。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

  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

  楚地的少年们振臂高挥,臂膀上扎着的红色布带在狂风中猎猎飞舞,每个参加马球赛的修行者手臂上都扎有代表本国颜色的飘带,楚人尚赤,南楚修行者手上的飘带就是比血还要红的赤色。

  在少年们清啸声中,赤色的飘带如同一簇簇的火焰在马场上燃烧。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横绝四海,当可奈何?

  他们是楚人,是帝高阳之苗裔,是雄飞的大雁,是火之兽神朱雀神的子民,身上流淌着尊贵的火之血脉。

  所以,他们,怎么可能输?

  输给曾经不看重贵族只看重军功连王族都出身卑贱,满地都是土里刨食黔首的秦人?

  虎狼之军?

  何况现在的前秦人,不过是吓破了胆,群龙无首被拔了牙的老虎!

  楚地的少年,脸上带着楚人的自矜,高唱着楚歌,向失去战意被气势所压倒的前秦少年们冲去。

  随着那一声声的楚音,那一声声鸿鹄高飞与横绝四海,周围围观的南楚民众的声音也沸腾起来。

  “鸿鹄高飞!”

  “横绝四海!”

  “南楚必胜!”

  球场内马蹄声炸裂,球场外叫喊声震天。看着策马奔腾红巾飘飘的南楚少年们,所有旁观的南楚民众也一起高喊起来。

  楚歌本就是民歌,而此地又是楚地,虽然也有其他国家的看客,但来看热闹的大部分还都是楚人,叶思远等人所唱的楚歌轻而易举调动了其他所有旁观者的情绪。

  而就在这时,伴随着少年们清亮的声音,球场边忽的传来了清越浑厚的青铜之音。

  这是,磬声。

  姬嘉树轻抚胸口向球场立着号牌处的高地看去。为了宣告开始结束,马球场边都设有钟、磬和鼓。而此时伴随着楚歌响起的磬音,居然是原本守在那里的礼官受场上气氛所感,不由自主地击起磬来。

  金石之音,楚歌阵阵。

  天时地利人和。

  姬嘉树看向马场上气势喧天的南楚骑手,闭上了双眼。

  战者,势也。

  不管叶思远曾经使用过多少卑劣的手段,但连他都不得不承认,此时众人齐唱的楚歌,是极为精妙的手段。

  连他听着这样的声音都难掩热血沸腾。

  他毕竟是一个楚人。

  没有一个楚人,会不被这样的声音所打动。

  而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群体的作战中,甚至胜过个人能力强大的高手。

  战者,势也。

  这句话姬嘉树曾无数次听他的父亲向他提起,对于他们这些会站在高处受人追随的人而言,最重要的往往不是个人的强大,而是如何煽动起追随者的热情。

  如果说个人的战斗是靠一招一式,那么众人的作战往往靠的就是这么一股气势。

  在姬嘉树看来,其实前秦和南楚的马球队,在实际实力差距上并没有那么大。即便低阶上前秦略弱,但有嬴珣霍湛两个高阶高手在,低阶中还有嬴抱月这个不寻常的修行者在,低阶的差距是完全能被弥补的。

  而前秦此时输,就输在了气势上。m.χIùmЬ.CǒM

  或者说是输在了领导者的气势上。

  叶思远纵然骄纵,但在激烈的比赛和厮杀中,强势的领导者在这个时候能起到的作用远比陈子楚嬴珣这样谦谦君子要强。

  叶思远本身的实权地位也是一种震慑,南楚众人不得不服从于他,此时加上楚歌营造出的气势,可以说南楚的胜利,已经板上钉钉。

  “秦人要完蛋了!”

  “一群软脚虾,就这,还曾经号称虎狼之师?”

  “真正的秦军早都死了,这些少年郎估计都没见过老秦军吧?”

  “哈哈,还秦军?秦人现在还剩下什么?”

  秦人还剩下什么?

  在阵阵的楚歌,楚人的欢呼,楚地的钟磬之声中,嬴珣头脑一片空白。

  秦人还剩下什么?

  荣耀,地位,国土,皇权。

  什么都没有。

  这里是南楚,他们面对的是庞大国土下最骄傲的人群,而他们这些秦人,没有人为他们欢呼,无甲无胄,赤身徒裼。

  什么都没有。

  “我们要输了……”

  这一份绝望从前秦的球头而起,弥漫到球场上的每一个前秦人身上,那一声声的楚歌像是声音的毒药侵蚀着他们的意志,而他们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对抗,只能等着被南楚人碾过,丢盔弃甲,一败涂地。

  只因,他们,什么都没有。

  “我们……”之前被嬴抱月救下的前秦修行者手臂颤抖,喃喃开口。

  “我们什么都没有。”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

  “是吗?”

  在绝望冰冷的空气中,却响起一个平静的女声。

  “什么?”那个前秦修行者怔怔侧头看去,而就在这个时候。

  “咚!”

  在笼罩全场的楚音钟磬,忽然响起一声重鼓!

  这是……耳边传来弓弦的嗡鸣,那个前秦修行者愕然看向身边骑在马上张弓的少女。

  初阶大典马球战可以用剑击球也可以用箭击球,每个修行者的马上都佩有箭囊,里面装着特制的钝头箭。

  而就在这时,这个少年怔怔看着那个少女张弓搭箭,向远处马球场边的大鼓上再射出一箭。

  “咚!”

  响起重鼓声,仿佛敲击在每一个前秦人的心上。

  “咚!”

  而伴随着沉重的鼓点,在楚音遍布的马场,滚滚沙尘中,响起了那个少女的声音。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在漫天的楚音中,那个少女的声音却高亢清越,直上云霄,不输于任何一个人。

  “这是……”高台上,姬嘉树猛地睁开眼睛,看着在马场中央张弓射箭,引吭高歌的少女。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少女再射一箭,高亢的歌声,撕裂秦人之中的绝望。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这是……”高台上姜元元同样怔怔开口,他的身边姬嘉树张了张口,但不等他出声两人之间忽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秦风·无衣。”

  “梦阳先生?”姬嘉树一怔看向身边之前见惯争斗一直在闭目养神的老者,此时那双苍老的眼睛却已经睁开,静静凝视着马场上的少女。

  “居然是《无衣》,”老人轻声道,“真是好久没听到了。”

  如果说鸿鹄歌是楚地的民歌,那么秦风·无衣正是秦地的民歌。它不光是一首民歌,更是诞生于秦地抗击西戎大战中的军中战歌。

  “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梦阳先生凝视着众人中心的那个搭弓射箭的少女,静静开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这是前秦的战歌,是曾经全民皆兵的哀歌,是嬴氏家族登陆战场前的誓歌。

  谁说没有衣裳,我与尔等同披战袍。

  君王出师作战,修整我们的戈矛。

  在我们的战场上,与君同仇敌忾。

  听着那个少女的歌声,嬴珣只觉浑身血液都滚烫起来,一股热意泛上他的眼角,少年猛地一擦,伸出双手同样振臂高呼起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谁说没有衣裳。

  这一刻,修整我们的甲与兵,与君共赴国殇。

  曾经放下剑的前秦修行者们睁大眼睛,缓缓握紧手中的剑。

  “谁说我们什么都没有?”那个前秦修行者看着少女放下手中的弓,侧目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少年眼中的目光缓缓的变幻,忽然泛出一颗泪珠,随后他也开始放声高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先楚歌,后秦风。

  握紧手中剑的前秦修行者,纷纷抬起头,发出同样的山呼。

  那个少女开始奔跑,在猎猎的风声中,她手臂上黑色的飘带飞扬。

  而这一次,她的身后,跟着其他七个少年。

  马球场上,所有人都开始狂奔,少年们狂奔着,前秦的队伍狠狠扎入南楚队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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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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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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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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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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