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兵磕巴了几句,白狼王淳于瀚抬眼,将自己手中的酒杯丢了出去。
砰的一声,金杯正中小兵的额头,血流如注。
传令的西戎骑兵头晕眼花,磕头到地上,“阿木古将军说,求大汗让贵族们出手。”
“一群废物!”
白狼王用西戎语骂了一句,露出凶狠之色。
阿木古是守卫白狼王庭王军的统领,他手下的骑兵大多是低阶修行者和平民,但素来所向披靡,在草原上从未尝过败绩。
“不过是一群奴隶,他居然有脸让贵族出手?”
白狼王怒不可遏,抚摸着自己身上挂满的人头皮,碧瞳里闪烁着危险的光。
对于西戎人而言,骑兵是最大的倚仗和骄傲。
可此时阿木古请求支援,意思就是说王军撑不住了,需要贵族里的高阶修行者出手。
对于白狼王而言,这是足以让他将阿木古碎尸万段的耻辱。
但白狼王没有从宝座上站起,更没有走出大帐去看一眼战况。
对于白狼王庭而言,白狼王是最神秘的存在,他需要保持神秘。如果他轻易走出帐篷,会让那些下贱之人生出非分之想。
淳于瀚目光阴郁地盯着大帐中央,沉默不语。
帐篷中央的舞姬被地上传令兵的血吓得浑身发抖,却依然在卖力舞动着自己的身躯。白狼王没有叫停,如果她们擅自停下,马上就会被撕成碎片。
这形成一个诡异的画面,一边歌舞升平,一边惨叫连连。
“大王,”帐篷角落一个披着熊皮的男人站起身,向白狼王抚胸行礼,“弟愿意为大王出战,一定把那群贱种碾成泥作王庭的肥料。”
这话说的雄壮,但说话的男人大腹便便,满脸酒色之气。
白狼王看了一眼自己硕果仅存的兄弟,神情阴晴不定。
这是他的一个庶弟,名叫淳于熊。人如其名,是個蠢笨如熊的家伙。因为没有本事统领自己的封地,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白狼王庭,将封地丢给手下治理。
但好在人算忠心,全家上下都一直唯白狼王马首是瞻,是条忠诚的好狗。
可惜不是条能干的狗。
白狼王环视了一圈帐篷里的贵族,他早在火起之时就令所有停留在白狼王庭的贵族都聚集到了王帐之中。他邀请这些人来后,并没有和他们谈论如何御敌,只是继续饮酒享乐。
帐篷中年纪大一点的贵族大部分走路都费劲,只会举着酒杯对着舞姬流口水,倒是年纪轻的小辈围绕在那些老翟王身边,望着帐外跃跃欲试。
淳于瀚收回视线,重新端起酒杯。当初和他一起当翟王的兄弟大多都丧命于林书白之手,剩下的几个老翟王要么年老要么昏聩,都算不上能干。
淳于熊不过是等阶六,但因为和他血缘关系近,在淳于氏一族中也算是首长,让他带领大军出征是不成的,但带领几个年轻贵族们倒是不成问题。
但他首先需要搞清楚,到底是什么人令他蒙受耻辱。
“外面到底怎么回事?”
白狼王冷冷望着地上的传令兵,“不过是一群奴隶,不可能强过王军。”
“可那群奴隶像是有高人指点。”
传令兵有苦难言,跪在地上结结巴巴将外面的情况描述了一遍。
白狼王碧瞳闪烁,原本轻佻的神情发生了变化,“难道……”
“大王?”
淳于熊久久没有得到回应,已经不耐烦了,“不管是什么人,老子出去一股脑端了!”
“慢着,”淳于瀚却没有暴躁易怒,若有所思地摩挲着手中用人头盖骨制成的酒杯。
奴隶们造反,他本就没当回事,打死了拖去喂狗就是。
但正如他之前察觉到的,有人在利用西戎的奴隶。
那群没脑子的贱种人再多,也摆不出军阵来,更没那个熊心豹子胆敢对主子动手。
就算有人指使,淳于瀚原本也没放在心上,他统治西戎多年,多少叛乱都平定过。
可此时传令兵描写的场面,却让他想起了一段尘封的记忆。
“夜袭,放火,军阵。”
淳于瀚曾经见过这种作战方式。
这样的作战方式牵连着他脑子里一块和恐惧相关的记忆,被淳于瀚封存在最深处。
外面的厮杀声愈演愈烈,这不是个好兆头,说明入侵者已经逐渐攻破外围的防御,正在靠近最中心的王帐。
“大王!不过是一群蠢猪,侄儿去砍了那为首之人的脑袋!”
望着王座上若有所思的淳于瀚,有几个年轻王族忍不住了。淳于夜不在西戎,此时正是他们表现的机会,外面又都是些手无寸铁的奴隶,更让他们肆无忌惮地想要冲出去大杀特杀。
淳于瀚的回忆被打断,却少见的没有动怒。
他的目光掠过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和一脸献媚的淳于熊,反而停在帐篷深处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身上。
这个老人一身念佛的打扮,指尖捻动着一串灰色的念珠,看上去肉体早已衰老到无法骑马。
但只有淳于瀚知道,这老人手中的念珠,每一颗都是他打败的死敌头骨所作。
“叔公,”淳于瀚眯起眼睛,看着那位老人道,“你可否带孩子们出去看看?”
老人睁开双眼,有些意外地看了白狼王一眼。
他听了听帐篷外的动静,“大王,是想起黑虎军了吗?”
这个名字一出,帐篷内的年轻人均露出震惊之色。
对他们而言,黑虎军是故事里的一个名字。在他们小的时候,曾经被父辈抓在马背上被迫迁徙,在那些屈辱的日子里,他们懵懂地问阿爸阿妈为什么要走,父母总是一脸屈辱地回答,“黑虎军来了”。
“黑虎军……不是已经全都死了吗?”
淳于熊脸上横肉抖动起来,他没有正面和黑虎军作战过,但他亲眼曾经看着当年他那些不可一世早早被封为翟王的兄长命丧黑虎军和林书白之手。他被吓得屁滚尿流,扑到父王的脚下求他千万不要封自己为翟王,这才留下一命。
“套用中原人的一句话,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淳于瀚阴郁地盯着帐门,“云那边有消息吗?还没回来?”
“国师大人送信说,他还需要在前秦待几天,他已经远程通知禅院的长老前来相助了,应该就快到了。”
“十二翟王呢?”
“也是如此。”
淳于瀚脸色有些难看,看向坐在角落念佛的老人。
“好吧,”老人站起身来,将佛珠挂到脖子上,“老身就破一次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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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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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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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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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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