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毕竟你们当年,全都是‘五都少年’不是么?”
百里策凌苦笑了一声,“你就别揶揄了,什么五都少年。”
叫“五毒少年”还差不多。
不过杜子卿说的没错,他和谢六当年在都城,的确有这样的浑名。
这绰号听起来好听,其实却是专门指那些浪荡子们,细数起来还源自于前朝。
前朝君王酷爱在都城附近一个叫五陵的地方修建陵墓,有五座大型的皇陵都修在此地,后来前朝又大量迁徙贵族富豪于此地,导致那个地方到处都是豪门望族。
后来百姓们就将那些成天在都城浪荡度日的纨绔子弟们,叫作“五陵少年。”沚
十几年前的大秦都城贵阳,虽然没有五座帝王陵墓,却有着从全国各地汇聚而来的五国子弟。
每个王朝的建立,都伴随着前朝世家的衰亡和本朝功臣的崛起。
真正的世家大族可以历经王朝更迭而不倒,而这些家族之所以能够绵延千年,全靠着极高的站队技巧。
只是站队也分早晚,秦国因为地处西北偏远之处,秦王嬴帝原本不被世家大族看好。不少其他国家出身的贵族直到秦王吞并五国之后才行动,没有捡到头等的功劳,这让家族地位在大秦建立之初受到了巨大影响。
有些家族选择了隐世,准备等待下一个轮回,而大部分无法忍受家族地位下降的家族,选择了去大秦都城谋求新的机会。
南楚东吴北魏之流都已久降为了诸侯国,其国都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大秦都城贵阳却聚集了全大陆最优秀的修行者和仙官。
新的朝代也意味着新的机会,即便从龙之功没有赶上,秦帝和国师大司命大规模在都城遴选人才,只要将家中子孙送到都城,也许能给家族开辟一条新的道路。沚
在这种情况下,自建国元年开始,秦国都城的人口就暴涨,来自各大诸侯国的贵族纷纷迁往秦都贵阳。
世家大族搬家并不是拖家带口地搬,对于盘根错节的大家族而言,家乡本地的势力也十分重要,嫡支不会轻易离开家乡。
有见识的家族,会选择将大房留在老家,另外让二房或是三房去贵阳谋另一条路。
因大量外地的贵族涌入,贵阳的地价飙升,一大家子人想在都城安身也变成了极为困难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家族退而求其次,选择族内没有继承权的优秀子弟送往都城,以求为家族打开新路。
随着前往贵阳的年轻人越来越多,渐渐出现了很多其他情况。
有不被家族看好的庶子,带上行装孤身上京闯荡的;有在家乡犯了事的,被家族送到都城“重新做人”的;有在祖父祖母身边娇惯的不成样的,父母送到都城来指望能在良好的环境里改邪归正的……沚
大秦都城是不是好的环境,百里策凌不知道,他只知道,当年的贵阳城是整片山海大陆上最富贵又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那里就像是一片大海,各个地方来的人交杂在一起,同时容纳了佼佼者和落魄者,天才与恶棍,神灵和恶魔。不过对于孤身一人来到贵阳的年轻人而言,国都显然不是一个好地方。
没有父母长辈的监督,入世不深的年轻人很容易迷失在那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
即便是曾经心怀傲气的年轻人,贵阳城总能找到比他们更有天赋和家世的修行者,很容易就能将他们的骄傲击得粉碎。
除了少数心智坚定的人,大部分从其他诸侯国都城迁来的“半吊子”的世家子弟,在贵阳城都变成了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和本地的一群败家子厮混在一起,每日打马观花,寻衅滋事。
贵阳城有无数高阶修行者镇守,大部分情况下倒也不至于闹出人命,但他们经常闹事,白日里在街道上纵马驰骋,连猫狗都嫌。沚
深受其害的贵阳百姓,将他们称之为“五都少年。”
百里策凌苦笑一声,说来不才,他当年也是“五都少年”里的一员。ωωω.χΙυΜЬ.Cǒm
他没有资格说谢六不靠谱,毕竟十几岁时的他,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混蛋。除了杀人放火之外,几乎混蛋事他都做过,家族对他彻底失望,断了他的银子,放他一个人在贵阳城自生自灭。
就是在那段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的时光里,他结识了黑虎军中绝大多数的人,其中也包括谢六。
谢六当年是大秦九卿之一郎中令的幼子,因为被太夫人娇宠太过,性子骄纵不知天高地厚,七八岁就开始逛花楼,是贵阳城里有名的出手阔绰的小少爷。
百里策凌嘴角抽搐了一下,说起来曾经有人说过,林书白组建黑虎军的过程就是在“捡垃圾”,细想下来,到还真是如此。
他也好,谢六也好,都是家族眼中无可救药的人。沚
谢六在十三岁的时候,为了争抢花楼里的一个头牌和另外一位九卿之子当街大打出手,险些将对方打死,疼爱他的祖母也受了刺激而去世。
郎中令大发雷霆,亲自开了祠堂将谢六逐出族谱,丢到了大街上。
谢六自己也受了重伤,躺在街角无人为他医治。郎中令不仅将他逐出了宗族,还也发下话来让任何人不要管他,一众狐朋狗友因此也都不敢靠近谢六。
谢六父亲的态度,就是想让这个儿子死在大街上,以全家族的清名。
百里策凌抬起头,看向面前漫漫黄沙。
他也是在那个时候,受到了巨大的触动。
看着躺在家门外奄奄一息的谢六,百里策凌第一次有了兔死狐悲之感。沚
他们打着家族的旗号在外吃喝玩乐,看似风流快活,实则却什么都没有。
家族厌弃他们,不知何时就会抛弃他们,没有人需要他们,他们自己也什么本事都没有,不知自己该为何而活。
百里策凌觉得哪一天也许就会像谢六一眼,躺在街角,无人问津,一事无成的死去。
只是谢六的人生,并未结束于那一天。
一名白衣女子打马路过郎中令府邸门口,将谢六捡了回去。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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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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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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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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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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