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月谣>第三百九十七章 命运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未央宫在他的记忆里,从小救是赵暮人的寝宫。

  “知道么?东吴国君所住的宫殿也叫作未央宫。”

  李稷抬头透过头顶上的破瓦望向天上的月亮,语气有点讽刺,“没想到阿房宫里王后的殿阁,居然也叫这个名字啊。”

  这当然是一种僭越。

  虽然大秦曾经一统天下,但几大诸侯国的历史同样悠久,王宫在依据阿房宫改建之时,各大殿阁的名字也都是曾经上报过。

  尤其是君王所住的主殿的名称,各国之间都是各自避嫌,不可能和他国宫室重名。

  哪怕是阿房宫,也是一样。

  “这……”姚女官嗫喏道,“这是王后娘娘入宫后重取的。”

  “果然如此。”

  李稷眯起眼睛,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说起来,秦王是到了三代才第一次立后。”

  嬴晗日和他的先祖们在对王权的控制上虽然根本没法比,却做到了一件对于秦王而言开天辟地的事。

  那就是立后。

  大秦从太祖皇帝开始,就一直没有皇后。

  阿房宫中也就没有皇后殿。

  不过据说在太祖皇帝时代有个说法,大秦御祷省其实就相当于皇后殿。大秦国师林书白作为御祷省令君所下的手令,在阿房宫内就是皇后的懿旨。

  李稷垂下视线,虽然他不知道这种传言是怎么传出来的,但传这种消息的人,恐怕根本就不了解人神的分量。

  林书白所拥有的权柄远远大于区区皇后。

  作为晚辈,他不知道太祖皇帝曾经想聘林书白为皇后的传闻是不是真的。但如果是真的,比起街头巷尾所传的那对人中龙凤之间的情爱,他更觉得这是嬴帝想削弱林书白手上权力的举措。

  成为皇后,就意味着那名女子将被终日困于后宫之中,就像折了翼的鸟儿,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

  只能说还好林书白没有昏了头答应他。

  但拒绝皇帝的求亲,不是说句不愿意就能解决的事。

  某种意义上,最终林书白是以自己徒弟的婚事作为牺牲品,才换来了自己的自由。

  林抱月会嫁进皇室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如果她不同意,那么嬴帝决不会放过林书白。

  李稷的目光有些恍忽。

  只是很难说,这件事是林书白的逼迫,还是林抱月的自愿。

  以前他都是通过街头巷尾的传说和一些流传的记载了解那个年轻女子。

  真正接触并了解那个人的性格之后,他的许多看法也发生了改变。

  以嬴抱月的性格,她完全会挺身而出。

  毕竟……她根本就不在乎自己会嫁给谁。

  李稷神情不禁有些复杂。想当初在黎山之下,仅仅为了一对相识不到一个月的归氏兄妹,嬴抱月就认下了和姬嘉树的婚约。

  林书白对林抱月有养育之恩。为了林书白的幸福,别提嫁给皇长子,李稷怀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嬴抱月连嬴昊都愿意嫁。….李稷皱了皱眉头,忽然觉得胸口有点堵得慌。

  “昭华君,您怎么了?”

  姚女官正在将空碗拾掇进食盒里,回头惊讶地问道。

  “没什么,”李稷摇头,“想往事。”

  “噢,”姚女官低头擦着碗,“和公主殿下有关吗?”

  “咳,”李稷险些岔气,“你怎么……为什么这么问?”

  姚女官眨了眨眼睛,“就随便猜的。”

  看李稷的反应,没想到一猜一个准,这倒是挑起了她的好奇心。

  “昭华君,您刚刚在想关于殿下的什么事?殿下什么时候会从西戎回来?她会到阿房宫来么?”

  李稷的太阳穴隐隐作痛,“我不知道。我也没想什么。”

  他不想再说下去了,免得越描越黑。

  只是姚女官的话也带起了他心中隐隐的担忧。

  他低头捋起自己的衣袖,静静注视着那条越发清晰的血线。

  距离众人一起上狼背山,一起下天坑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他们这群人还身陷在腾蛇神翅膀的诅咒中。

  即便他在前秦盘桓的这段时间里,他手腕上的血线还在不断靠近心脏。

  李稷沉下目光,他不知道嬴抱月那边的情况如何了,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嬴抱月并未完成她去西戎的目的。

  她还没有拿到腾蛇神的翅膀。

  大概从七八天前开始,血线靠近心脏的速度变慢了下来。

  李稷不能肯定是什么原因,但他猜这一定和嬴抱月有关,她一定是做了什么,或是遇到了什么。

  另外虽然血线移动的速度变慢了,但却并没有停止,这也意味着嬴抱月并没有彻底地解决问题。

  算算时间,嬴抱月等人应该已经从禅院出来了吧?难道她又遇到了新的难题?

  李稷心中发沉,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空荡荡的,又隐隐的不安。

  他每晚都出去在不同的宫殿里游荡,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排遣这种难言的感觉。

  可即便如此,许多想法还是时不时趁虚而入。

  比如不知道嬴抱月有没有找回过去的自己。

  又比如,不知道他认识的那个抱月还在不在。

  另外大概再过半个月,这道血线就会穿过他的腋下到达心脏。

  那个时候更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手臂上的这段血线更是时不时会带来刺骨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不由得就让他想起小时候的事。

  李稷深吸一口气,他会做梦梦到小时候,恐怕也是和睡梦中手臂疼痛有关。

  “昭华君,手臂又疼了么?我之前带来的草药您用了没有?”

  收拾好东西的姚女官走了过来。照顾李稷这些天,她已经知道了他手臂上有伤会定期发作一事。

  “这疼痛并非是伤,”李稷摇头,“是诅咒所致。”

  “不过不用担心,这点疼算不了什么,”望着姚女官担忧的目光,他轻描澹写道,“和我小时候日日要经历的疼痛相比,真的算是很轻了。”

  “日日都要经历?”姚女官闻言睁大眼睛。

  “没错,而且每天还是在固定的时间,”李稷笑着道,“每次一到辰时就会开始,要疼满一个时辰。辰时过去,也就结束了。”

  “一个时辰?”姚女官倒吸一口凉气,“那你要怎么受得住啊?”

  “受不住也要受住,”李稷平静道,“除非选择去死。想活,就得日日如此。”

  忍受那种仿佛身上每寸皮肤都要撕裂的疼痛。

  养育他的嬷嬷告诉他,这就是他的命。

  他原本也如此认为。

  但有一天,他身上忽然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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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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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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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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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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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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