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的夜风中,钱伯方注视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宫城,感慨地开口。Χiυmъ.cοΜ
“我才离开没几日,没想到贵阳又是今非昔比。”
两人言谈之间,并非干站着什么都没做,而是趁着夜色在快速移动。
原本二人站在贵阳城外远山的山顶上,只是遥遥注视着贵阳城内的宫城,但就在李稷回忆着这些天发生的事之时,他调动全身真元,足尖一点。
站在贵阳城城楼守城的一名年轻兵士只觉得鼻尖掠过一阵清风,昏昏欲睡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了。
“嘶。”
“喂,你小子不会睡着了吧?”站在他一步开外的一名老兵瞥了过来,大声咳嗽了一声,装模作样地将后背挺得更笔直了一些,“要是被校尉发现了,小心你的脑袋!”
年轻士兵扫了一眼老兵胡子上沾着的口水,不满地嘟囔了一声,“这个点校尉早醉死过去了。”
他刚开始还会被这群老家伙的恐吓给吓住,可守城守久了他就明白了,他们的顶头上司宁肯把夜晚和军饷都耗在千金阁里,也不会屈尊到这城楼上看一眼。
至于守不守得住城,国都自有高人坐镇,哪里轮得到他们这些小卒担心。
“这城池的守卫,真是有如纸糊一般。比我上次来时还要差劲。”
咯噔一声,李稷的靴子轻轻落在城墙内,回头看了眼身后的高墙,淡淡道,“秦王这么不怕死么?”
“那倒不是,那家伙怕死的很。”
钱伯方被李稷夹在腋下,刚刚李稷登墙动作太快顶到了他的肋骨,他咳嗽了两声道,“城墙守卫的确一般,不过这地方向来如此。”
嬴晗日是个目光短浅的君王。比起在外面层层布防,为宫城准备好几层壁垒,他更倾向于将精兵强将都搁在自己身边,所以即便贵阳贵为国都,守城的兵士大多是一群草包。
但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从他的角度来看,倒也没觉得变得更差了。
李稷觉得比他上次来的时候要弱,会不会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
“昭华君,有没有一种可能,不是守城的兵士变弱,而是你变强了?”
钱伯方揉着隐隐作痛的肋骨,眼前浮现出李稷刚刚没有借助任何外力或绳索就直接登墙而上,瞬间攀上十几丈高墙的画面,眯了眯眼睛,“你上次来的时候,还不是天阶吧?”
李稷一怔,“那倒是。”
“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等阶四。”
李稷的目光复杂起来,和赵光同行的时光还历历在目,但他却已经变了一个样子。
钱伯方闻言感慨不已。
他见过的天阶虽然不多,但见过不止一个。
李稷在这一路上展露出的能力已不仅是强大,而是达到了异常的程度。如果他没猜错的话,此人就快要超过等阶三的范畴,到达另一个境界了。….钱伯方望着李稷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防备。
此人本来就强大的可怕,能力提升的速度还如此骇人,如果此人以后成为他们的敌人,那后果不堪设想。
“好了,我们继续出发吧。”
李稷能察觉到钱伯方的目光,但他无心在意,只是望着前方街道内的灯火,目光有些冰冷。
“接下来去哪?”
钱伯方的目光锐利起来,指向灯火中的一个方向。
李稷夹起他,两人再次消失在夜色里。
“咦?”
就在两人消失后,一个站在卖灯笼的小贩站在原地,呆呆望着眼前的空地。
“刚刚有什么人在说话吗?”
……
……
贵阳城夜里街道上的人少了不少,但最热闹的一条街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飞涨的米价和苛捐杂税并不会影响那些钱权在手的人的生活。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脂粉酒气里,一众歌姬在半空中挥舞的的红袖忽然飘荡了一下。
“哟,哪位公子荷包里吹来的香风啊,闻着怪清冷的。”
女子娇滴滴的笑声回荡在身后。
咔哒一声,李稷脚底一只靴子轻轻踩上天台的扶手。
“喂喂喂,你小心一点,别摔下去了!”
钱伯方浑身僵硬,不敢往下看,看了怕自己脑袋发晕。要知道李稷可不是踩在一般的栏杆上,这人可是踩在十几层楼外的栏杆上!
李稷却像是丝毫意识不到一般,依旧气息清淡,足尖一点,轻盈落地,携着他落到天台内。
“你说的顶阁,是这里?”
“没、没错。”
钱伯方的心脏险些跳出来,被放到地上喘匀了气,望着眼前黑洞洞的阁楼,目光有些复杂。
“看来常包这间上房的贵人,并没有来啊。”
“贵人?”
李稷皱了皱眉,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转过身,一只手指在栏杆上拂过,若有所思地眯起眼睛,“淳于夜来过这里?”
钱伯方有些意外,“看来你们还真是命定的对手。”
“虽然这情报是马后炮了,”他望着眼前的阁楼,目光阴郁,“这座酒楼叫作千金阁,是贵阳最为奢华的酒楼。”
“看得出来,”李稷淡淡道,“背后有朝廷撑腰吧?”
山海居能做那么大,和山海居背后东家是少司命不无关系,而这座酒楼能驱逐掉山海居在都城内独大,其主人的背景自然不容小觑。
“这座酒楼有两个主人,”钱伯方轻声道,“一个是朝内三公的亲戚,另外一个则是禅院。”
“禅院?”
李稷愣住,饶是他也没料到会在离阿房宫这么近的地方听到禅院的名字。他原本以为淳于夜只是曾在此地歇脚。
“哪怕是山海居的人,也没彻底摸清这座酒楼的底细。”
钱伯方目光沉沉,“所以这件事一半是情报,一半是我的猜测。”
“这座酒楼,至少这间上房,曾经是禅院设在大秦的分堂。淳于夜、乌禅胥和乌禅闾,都曾在这地方处理过事务。”
“分堂……”
李稷猛地回头,看向栏杆外的夜空。
这座酒楼就位于前秦王宫侧门正对的大街上,距离宫门几百丈远,不算近也不算远。
但这座酒楼非常高,他们身处的这间房间是千金阁的最顶层。
站在这一层的天台上,整个阿房宫都一览无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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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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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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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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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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