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月谣>第三十四章 冲喜
  淳于夜要娶亲了?

  慕容恒握着缰绳的手抖了抖,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惊讶程度完全不亚于之前他听见淳于夜要死了的时候。

  因为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白狼王不会为淳于夜选阏氏。

  西戎人身体强健,草原之上早婚盛行,十二三岁就结婚生子都比比皆是,贵族之间因为要选择联姻对象要稍晚一些,但一般十四五岁也都定下来。

  可淳于夜贵为翟王却迟迟没有娶亲,已经快晚到离奇的程度。

  对于此事在白狼王庭也多有流言,主要是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和他早逝的母亲稚云公主有关,因为稚云公主的死,白狼王彻底恶了这个儿子,不愿管他的婚事。

  在西戎王族有个不成文的规定,翟王的阏氏只能从四大姓中选,以淳于夜的身份,不管白狼王怎么刁难,都得按照祖宗之法给他选个有家族势力的贵女,于是白狼王干脆甩手不管了。

  毕竟西戎王族中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翟王的阏氏必须由白狼王赐婚。只要白狼王一直不赐婚,淳于夜就娶不了正妻。

  另一种说法则是出自禅院,说是禅院的大巫曾经算到过,如果淳于夜在二十岁前成婚,会给白狼王庭带来灾祸。

  这个理由就更扯了,也许因为他不是土生土长的西戎人,慕容恒对巫术一直是持怀疑态度,更何况这个所谓的算命还不是当众举行的,只是流言的程度,真实性就更加有限了。

  但可以确定的是,白狼王庭内部会有并允许这样的流言流传,代表了白狼王和禅院的态度。

  无论是白狼王和禅院,都不愿意淳于夜尽早成婚。

  这种情况下,这两方怎么就忽然改了主意?

  “大当户,您怎么了?”

  就在慕容恒愣神的时候,赫里一直奇怪地看着他。

  “翟王殿下要娶亲了,您不高兴吗?”

  “当然高兴,”慕容恒回过神来,“原来是翟王殿下要成婚了啊……”

  “等等,”他忽然反应了过来,“你刚刚不是说翟王殿下不在坚昆么?那他怎么娶亲?”

  淳于夜是已经受封了的十二翟王,按照传统,翟王娶亲是要在自己的封地上迎娶新娘的,既然如此,淳于夜人怎么会居然不在?

  “噢,您说这事啊,”赫里目光有些遗憾,“白狼王庭那边传来消息,说是翟王殿下在后辽受伤受得不轻,无法长途跋涉,于是大王特地开恩让殿下在白狼王庭娶亲。”

  受伤受得不轻……

  一直躲在慕容恒背后听着二人对话的嬴抱月闻言心头一紧。

  果然,淳于夜受了那么重的伤,就算不死,短时间应该也爬不起来。

  慕容恒目光也凝重起来,事态到这里又和嬴抱月给到的情报对了上来。

  淳于夜果然是受伤了,还是连天阶的身体都恢复不了的伤。

  慕容恒眉头皱起,摆出忧心忡忡的神情,“翟王殿下伤到这种程度,还要娶亲么?”

  “嗨,这事啊,”赫里挠挠脑袋,“听说就是这样白狼王才同意让殿下娶亲的。”

  嬴抱月瞥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再次露出了抱着慕容恒大腿哭时那样愁苦的神情。

  “从白狼王庭传来的消息上说,翟王大人这次伤的太重了,不管禅院怎么医治,好几处伤就是不愈合,怎么都好不了。”

  赫里苦着一张脸道,“后来国师大人说,中原有种习俗叫作冲喜,说给翟王大人娶个阏氏,搞不好这伤就能好了。”

  冲喜?

  嬴抱月目光一呆,她怎么都想不到这种这么有特色的事居然会轮到淳于夜身上。

  淳于夜现在估计整个人都在昏迷吧,不然他不可能这么任人摆布。

  “冲、冲喜么?”

  慕容恒闻言也呆了一瞬,“这有用么?”

  “小人倒是不懂这些,”赫里一脸迷茫,但忽然又高兴起来,“但听说婚事定下来后,翟王殿下马上就醒了,伤势也见好了,果然还是有用的。”

  嬴抱月心中一言难尽,果然淳于夜之前是昏阙了,确定他不是被气醒的么?

  慕容恒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行吧,有用就好。”

  这时马队已经快行至绿洲的方向,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人声也多了起来。

  忽然被转移到西戎后,嬴抱月还是第一次来到人群的聚集地,微微睁大了眼睛。

  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看上去水草丰茂的草原,上百个帐篷和圆顶的毡房在草原上星罗棋布,人影、羊群、牛群和马群在其中穿梭,显得热闹非凡。

  眼前这片土地就像是一个小小的城池一般,只不过房屋换成了帐篷。

  看到眼前熟悉的景象,慕容恒深深呼出一口气。

  “抱月,”他用只有嬴抱月能听见的声音轻声道,“欢迎你来到碎叶城。”

  碎叶城?

  嬴抱月怔怔看着眼前的草原,明白这就是这片草原的名字。

  这里果然也是一片小城池。

  察觉到赫里等人打马回来了,正在放牧的男女老少都抬起头了。琇書網

  “还不跪下!”

  赫里向天上抽了一记响鞭,放开喉咙大声喊道,“大当户回来了!”

  “大当户回来了?”

  “大当户?”

  远处的男女老少纷纷惊讶地相互对视,一个个跪了下来。

  “来。”

  慕容恒下马,向马上的嬴抱月伸出手来。

  ……

  ……

  “来。”

  北魏地界,耶律华跳下马车,向车上的孟诗伸出手来。

  “阿诗,我们到了。”

  孟诗抓住他的手跳下马车,望着远处高大黝黑的城墙。

  “终于到了啊。”

  经过半个月长途跋涉,他们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地方。

  永夜长城上的第一大关城,山海关。

  一边姬嘉树和李稷也相继跳下马车,孟诗回过头,神情复杂地看向身后短短半个月就清瘦了不少的两人。

  “春华君,昭华君,辛苦你们了。”

  这一路上,虽然没有了追兵,但众人之前在高阶大典中损耗过巨,为了尽快到达山海关又星夜赶路,不少人身体都出了状况,多亏了这两人又是制药又是输真元的用了各种方法救治。

  明明这两人才是最身心俱疲的人。

  李稷沉默着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做什么。

  孟诗目光微凝,嬴抱月不在后,李稷又变回了惜字如金的模样,一路上没说过几句话。

  “没什么,”姬嘉树同样摇头,“比起这个,我们尽快进城去吧,我有个人相见。”

  “谁?”

  孟诗一怔。

  姬嘉树看向眼前高大的城池,目光微深。

  “这城中流云楼的老板,万流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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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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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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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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