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到下一站的时候我便着急下车,他没有跟随上来,我打车回到之前那个地方,开着自己的车离开回到了别墅。
偌大的别墅里空荡荡的,我坐在沙发上发了许久的呆,脑海里反反复复的浮现着顾霆琛说的那句话,“我始终欠她一场婚礼。”
仔细算起来,顾霆琛的确欠温如嫣一场婚礼。
三年前的确是温如嫣放弃的顾霆琛,但也算是顾霆琛放弃的温如嫣。
假如温如嫣不拿那三百万离开梧城,顾霆琛也是打算跟她说分手的。
在爱情中,谁又能说谁做的对呢?
那盛大的婚礼早在三年前就该给她的。
我不过是鸠占鹊巢,现在只是一切都回到原点罢了。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季暖给我打了电话。
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在梧城开了个猫猫茶馆,一进茶馆全都是悠闲的走来走去的猫咪,说起来她的茶馆一直是亏本的状态,这么多年也是靠我入股才存活到现在。
我把手机搁在耳边问:“找我什么事?”
她兴奋的说:“隔壁不是音乐会馆吗?晚上有钢琴演奏,听说是从美国回来的大师,你不是喜欢钢琴吗?现在过来我晚上就陪你去欣赏。”
我喜欢钢琴只是因为是顾霆琛弹的而已。
我低头看见桌上那张里面有着五百万的银行卡,去大街上买那份爱实在是枉然,被人当成精神病不说,还被顾霆琛他们撞见落魄的自己。
钱既然留着没用,还不如都给季暖经营茶馆。
我答应她说:“我大概一个小时到。”
我起身简单的收拾了下房间,整理的整整齐齐,又去浴室卸妆随后出来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无论何时何地自己都想要最美的状态。
最后我换了件蓝色齐膝的大衣打车去了茶馆,屋外依旧落着雪,我深深的吐了口白气,装作精神十足的进了茶馆。
季暖看见连忙放下手里的茶杯过来把我抱进怀里,笑问:“最近忙什么呢,一直不过来坐坐?”
我扯了个慌说:“都是工作上的事。”
见我给了个解释,季暖松开我道:“你自己坐一会儿,我让人给你泡一杯茶,等我忙完了再来找你。”
我找了个安静的位置抱着一只白色的猫咪坐在窗边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一派安详的气息。
突兀的,一个挺拔的背影撞入眼眸。
那抹背影,异常的孤傲。
我怔住,不知怎么的,眼泪静默的流了下来。
我目光几乎贪恋的盯着那抹背影,像我年少那般,悄悄的跟随在他的身后,那么的令人熟悉,激荡起我所有的回忆。
我慌乱的起身,猫咪吓了一跳跑开,我冲出茶馆四处张望着,可在拥挤的人潮中我再也寻不见那抹背影。
季暖看见我跑出来,她慌忙的追出来,见我哭的不知所措,语气担忧的问:“笙儿,你干嘛哭啊?”
我好像看见他了……
那个背影,第一次给我那么深刻的感觉。
终于和曾经那个温暖的男人重叠了在一起。
他会是顾霆琛吗?!
会吗?
可除了顾霆琛没人能给我这般感觉!
倘若他不是顾霆琛那又是谁呢?
我猛然想起顾思思口中提起的音乐会……
指的是这儿吗?
顾霆琛此刻也在这儿吗?
我抬手轻轻的抹了抹眼角的眼泪,收回视线看见季暖也在哭,我惊奇的问道:“暖暖,你在哭什么?”
“笙儿,你为什么看起来总是那么难过?”
季暖张开双手抱着我,哽咽道:“你总会莫名其妙的流泪,可他在三年前已经是你的了啊。”
季暖口中的他指的是顾霆琛。
我还没有告诉她我离婚的事情。
我闭了闭眼笑说:“或许是雪太凉眼睛了吧。”
我和她一起回到茶馆,我找到刚刚被我吓到的那只白猫,轻轻的将它拥进怀里,“抱歉,刚刚吓着了你。”
它喵了一声,用脑袋轻轻的蹭着我的手背,见它如此乖巧的模样,我忍不住的笑出声道:“真乖。”
在茶馆待到晚上,季暖临时有事不能陪我去音乐会现场。
她把票塞到我怀里便着急的离开了。
我把银行卡放在她的电脑旁就去了隔壁音乐会馆。
现场人满为患,我找到自己的座位走过去坐下,旁边是一对情侣,两人低低的说着亲密的话。
女孩问他,“你什么时候娶我?”
男孩笑说:“等你长大我就娶你。”
我偏头望着他们,不过十四五岁的年龄。
听说这个年龄爱上的人一辈子都忘不掉,正如季暖。
她高二那年爱上了一个地痞流氓,那个男孩明明一无所有,不能给她稳定的生活和足够的经济,但她爱他爱的无法自拔,为他堕过胎也闹过自杀。
即便这样,季暖依旧会说她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那般爱她的男人了。
我记得她许多年前说过一句话,“那个男孩……在流里流气的外表下有一个如清风般朗月般的灵魂,我懂他的脆弱,敏感,自尊以及为了爱义无反顾。笙儿,她不比你当年认识的那个顾霆琛差劲,他甚至很有自己的想法和傲气。”
是的,那个男孩一无所有,但他有条命,肯愿意为季暖随时牺牲的命。
在季暖高三那年,他替她挡了一场车祸。
他没了,季暖的心也跟着走了。
直到现在,季暖都依旧单身。
我收回视线,心里默默地祝福这个年龄段的所有少年少女能都如愿以偿。
……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这场音乐会实在提不起我的兴趣。
就在我打算离开时,一个熟悉的旋律入了耳。
我眼眶瞬间湿润,目光错愕的望着舞台。
一架钢琴,一双很漂亮的手。
风居住的街道……
他还记得吗?
那个男人在演奏钢琴的时候那般温雅俊郎。琇書網
如多年前那般与那个温暖儒雅的男人重叠在一起。
曲落尽,我慌忙的离开去后台找他,但怎么也寻不见。
我好怕他离开,怕他明天过后就是别人的新郎了。
我好想见见他,想让他知道我是谁。
我在后台找了很久都没见人,最后失落的离开音乐会馆。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雪下的更密集了。
我踩着高跟鞋缓慢的走在街道上,路灯慵懒的洒在雪路上,走着走着,面前突然拖出了一个斜长的身影。
我站住,缓缓的抬头望着眼前的男人。
我凝住呼吸,他穿着藏青色的齐膝大衣,里面配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脖子上松松垮垮的系着一条杏色围巾,与下午我见到的那个背影如出一辙。
原来我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看见的人真的是他啊……
我抿了抿唇想问他为什么要弹那首风居住的街道,但我还没来得及出口,他便弯了弯唇角,眉眼盈盈的笑着道:“小姑娘,你又跟着我……”
闻言我没控制住力道咬破自己的唇。
小姑娘……
他这是记得我了?
我湿润着眼眶颤颤巍巍的喊着,“顾霆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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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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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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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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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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