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放心,末将只是受了轻伤,明日还可再战,拿下营寨,势在必得,请将军再给我半天时间。”满仓不顾身上的伤口,单膝跪下,向叶世楷说道,他在战前立下军令状,倘使叶世楷没有在傍晚的时候鸣金收兵,再过最多两个时辰,他就能攻下整个营寨。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给诸位弟兄做了一个榜样,现在你身上有伤,还是先下去疗伤吧。”叶世楷不忍满仓受到意外,坦白说,在他的部下之中,满仓是他最信任的,也是最器重的,有这么一个猛将在,无论局势多么危机,叶世楷都不会感到慌张,而满仓在军中的威望也很高,有他在前冲锋,身后的军士都愿意拼死一战,而且他曾是魏武卒中的军官,懂得如何排兵布阵,若是为了意气用事,损失了这么一个心腹,叶世楷可是绝不会愿意的。
通过今日的拼杀,双方均损失惨重,但起义军的损失更大,他们的装备不如秦军,更加没有重甲防护,而且秦军还有强弓硬弩,这都是起义军没有的,再加上今日激战后,敌人营寨的外墙也多数破损,因此,明天攻克营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叶世楷不希望再冒任何风险。
“将军,今日末将带领部下厮杀了数个时辰,伤亡了千余名弟兄,末将请求上阵杀敌,亲自攻克营寨,请将军成全。”满仓听后立刻反驳道,他太看重这场战斗了,只有完全战胜他们,他才算是为鹰岭山寨的弟兄们报仇,现在叶世楷却将他换下来,这让他怎么忍受。
“那好吧,不过你一定要注意安全,军医已经说过了,你的伤口不能再裂开,否则就麻烦了。”最终,叶世楷还是从了满仓的意愿,对他这样的汉子来说,这场战斗的意义,已经不仅仅在于剿灭这伙起义军了……
“谢将军成全。”
翌日。
经过一晚的休整,军士再次恢复了活力,尚未开战,便已经满脸杀意,所谓“欲扬先抑”,昨晚叶世楷鸣金收兵,他们早就在心里憋着一口气了。
“弟兄们,今天是最后一战了,跟我冲。”满仓站在队伍前列,拔出佩剑,大声呵斥道。
“杀啊。”
“杀啊。”
叶世楷站在后面的一处制高点,看着整个战场,冲锋的秦军如同汹涌的波浪,黑压压地涌进了营寨,势如破竹,短短一炷香的时间就突破了营寨的外墙,叶世楷注意到敌军的防守强度已经远不及昨天,再加上军心振奋,不少军士中箭之后,竟然不理睬箭伤,硬着头皮冲了上去,甚至还有两人扭打在地上,直接咬在敌军的脖颈上,激烈程度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老叶,过不了多久,这座营寨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上官健站在他的身侧,淡淡说了一句。
“你说的没错,相比昨天,今天敌军的防守简直是虚弱无力,我想,他们可以已经撤出大部分人了。”叶世楷分析道,他作天下令延缓攻势,其目的是为万俟原布置铁骑,堵截退路赢取时间,但这并不代表敌军就会乖乖留在营地之中,或许,颜宇昨晚就已经安排部队从“逃生小路”离开了,但就是从傍晚到深夜的这几个时辰,应该足以万俟原去布置了。
“走吧,我们去看看。”叶世楷点头说道。
“好。”
一个时辰之后。
营寨之中,激战的喊声已经消失,整个营寨都陷入了安静,战斗已经结束了……
叶世楷领着卫兵,走进了这座已经千疮百孔的营寨,到处都是尸体和血迹,秦军一半,起义军一半。
“老叶,整座营寨都完了,算上昨天的战果,敌军死伤不下四千,几乎是全军覆没,你看,这个营寨用来驻扎军士的时候不觉得挤,但这么尸体堆在一起,倒是有些放不下了。”上官健调侃了一句,语气中却有着一阵悲伤,是啊,活生生的人不当,为什么非要变成尸体,战争是为了什么。
“埋了吧。”叶世楷淡淡说道,这里有几千具尸体,他们不可能带回去安葬,没有那么多人手,就算是掩埋,恐怕也要许久。
“好。”
“快,把他们围起来,不要放走了。”这个时候,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喊声,叶世楷和上官健闻声赶了过去,只见数百个军士围成了一个圈,将三十多个起义军包围其中。
“是将军来了。”
见到叶世楷到来,众军士立刻让开一条通道,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起义军中竟然有一个穿着将军盔甲的。
“全部让开。”叶世楷呵斥了一声,示意众人散开,缓缓走到前面。
“你是什么人。”叶世楷仔细观察着此人,手上的佩剑一看也是把好剑,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傲气,叶世楷可以确定,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军官。
“颜宇。”此人很平静地说了一句。
“什么,颜宇不是起义军的统帅吗。”
“是啊,看来今天是被我们抓住了。”
“杀了他,我们就赢了。”
众人听见“颜宇”的名字,很是兴奋,纷纷挺着长枪铜戈上前,生擒敌将,也就意味着大获全胜。
“你就是他们的统领。”叶世楷摆了摆手,示意众人不要动。
“是的,请问阁下是什么人。”
“秦将,叶世楷。”
“原来是抗击狼族的叶将军,久闻大名了,想不到今天能够见到。”颜宇回答道。
“想不到我的名声竟然这么大。”叶世楷倒不是很想要聊下去,直接开门见山“你们已经输了,投降吧。”
“弟兄们,放下武器吧。”颜宇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几十个弟兄,低落地说了一句,败局已定,抵抗不过是白白送死。
“这……”
“都放下吧。”见他们不愿意放下武器,颜宇又说了一遍,剩余的起义军这才放下武器,缴械投降。Χiυmъ.cοΜ
“你是一个好将军,但为什么要落草为寇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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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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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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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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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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