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加没有现代这么多的娱乐消遣,所以很早就睡了,何老伯收拾好厨具就直接进了卧室,留下客厅的两人。
“叶公子取得军功,荣升军候,我……还没有好好恭喜你呢。”过了许久,何凌寒突然说了一句。
“凌儿,我们之间的关系,你说这个就见外了吧。”
“你不在的这些日子,我一直都在打听边疆的消息,不过县中那不是天天有新的战况,所以我就天天去县中打听。”
叶世楷没有想到,何凌寒竟然真的天天跑到几十里外的河阳县打听消息,实际上,为了防止民心生变,即便前线吃紧,县中也会向百姓说前线大捷,稳定民心,一边撒着“善意”的谎言,一边盼望前线真的大胜,否则,纸是包不住火的,不过这一次还算是幸运,蒙恬率领秦军大胜,狼族溃退三百里,之前一起出征的河阳县子弟,大多也都回来了。
“真是抱歉,让你等了这么久。”叶世楷面带歉意,这个年代没有电话,即便他真的把“电话”从现代带过来,也根本没有信号可以用,相距千里,想要通知家人,只能靠信使。
“之前村中有来过信,是几个伤兵带来的书信,大概有两百多封吧,村中凡是有出青年出征的家庭,几乎都收到了,我也……收到了。”何凌寒突然走到柜子旁,从里面拿出了一封书信,递给了叶世楷,正是他当初在要塞写的,那个时候,他允许一些军士和伤兵退到后方,利用这个机会,将将士们的家书全部带了回去。
“前线战事紧急,时间紧迫,所以……我就只写了这封。”说到这里,叶世楷倒是有些惭愧了,去了前线数月,却只寄了一封信,尤其是他成为千夫长的时候,实际上,他的确有能力让人天天往回送信,只不过他担心让手下的军士看见,心中不平衡,日夜思家。
“公子无需自责,听到公子在前线安然无恙,我已经很满足了。”何凌寒轻声说道。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两人不知不觉中,从火炉的两端,渐渐坐在一起,近得几乎能够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凌儿。”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四目凝视,一个人穿越到这个乱世之中,何凌寒对他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酷似“苏倾雨”的女人,对他来说,还有别的感受。
“公子。”突然间,何凌寒轻叫了一声,猛地站了起来,惊得叶世楷一头雾水。
“怎么了,凌儿。”
“公子,现在已经很晚了,您该回去了。”
“那……那好吧,凌儿,你好好休息。”叶世楷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轻叹一声,缓缓走向门口,转头一看,何凌寒正背对着他,将火炉里的火焰扑灭。
“我先走了。”
叶世楷似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异样,他也清楚,在现代,还有季倩,陈雨馨,甚至是苏倾雨,她们或许都在苦苦寻找,心急如焚,但他却在这个时代和另一个女人“谈感情”,这是赤裸裸的渣男行为啊,说到底,或许是他带心底里觉得,他被困在这了,他真的回不去了,他将永远留在秦朝,从此时此刻,到白头老死,既然老天将他送到这个年代,让他碰到了何凌寒,他说什么也不愿意与她只是擦肩而过,萍水相逢。
又或者是,他心中一直都对苏倾雨是愧疚的,而他现在到了一个“全新”的年代,他想要将这份感情弥补到何凌寒身上,叶世楷也不清楚他的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走到了自己的住宅。
……………………………………………………
翌日。
叶世楷刚刚起床,就看见何凌寒站在门外,身上已经盖着一层雪,或许她已经等在门外很久了……
“凌儿,你怎么站在外面,多冷啊,快点进来。”叶世楷匆匆将何凌寒领入屋内,生起燃火取暖。
“既然来了,傻站在外面做什么,要是冻坏了怎么办。”虽然已经二月了,但温度依然很低,天空中仍下着大雪,何凌寒的脸已经冻得微红。
“我见公子还在睡觉,就没有打扰。”
“真是个傻姑娘,我若是没醒,你尽管可以叫醒我。”叶世楷紧紧攥着何凌寒的小手,冰凉冰凉的,看来真是冻伤了。
“叶公子,昨晚的事情……是我唐突了。”何凌寒突然道歉说道。
“凌儿,其实昨晚的事情,是我冒犯你才是,而且那还是在你的家里……”
“这是我做的炊饼,应该还没有凉,公子趁热吃吧。”何凌寒将手中的竹篮放在桌上,上面还裹着厚厚的布。
“多谢。”
“我还要去县中的集市,就先告辞了。”何凌寒低声说道,转身想要离开,表现得很忸怩。
“等一下,凌儿。”突然,叶世楷叫住了何凌寒“我也要去县里的军营,还是我送你去吧,我有战马,不然你又要走几十里路了。”
门外。
“咳咳,骑马颠簸摇晃,凌儿,你抱住我的腰吧,不然……会坠马的。”叶世楷提醒道,不过何凌寒却表现得很拘谨,迟迟不敢将手伸过来,似乎还是因为昨晚的事情。
“凌儿,我这么让你讨厌吗。”叶世楷轻咳一声,何凌寒听后,像是触电般伸出手,紧紧抱住了叶世楷的腰“没有没有,公子不要误会,我没有讨厌。”xǐυmь.℃òm
“那就紧紧抱着吧,战马不比驮马,没有那么舒服。”
两人骑着马,走到村口,满仓已经率领着亲兵卫队集结完毕,但当他们发现叶世楷的身后,还坐着何凌寒时,都不禁会心一笑。
“满仓,我们出发吧。”叶世楷命令道。
“喏,属下明白,卫队跟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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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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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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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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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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