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突然,营地里传来了一声巨吼,满仓披甲上阵,一手持长刀,一手持短枪,地上的尘土突然扬起,这是……绊马索。
营帐早已经安装了许多“机关”,各种绊马索,在地上也放了许多铁蒺藜,这是一种带有铁质尖刺的障碍物,有的用绳子串好,有着直接就撒在了地上,战马若是冲过来,就像是一辆汽车的车胎压上了一根大铁钉,马蹄被刺伤,前排的狼族骑兵立刻人仰马翻。
与此同时,满仓身后也来了一群身披铁甲,手持盾牌的强壮勇士,人人都是全副武装,有的手握宽短剑,而站前排的人更加是手持长枪,架在盾牌之上,这种长枪不但很长,而且还相当粗,甚至需要好几个军士一起抬,组成了密不透风的军阵,一步步向狼族逼近。
“进。”
“拒马顶上。”
这个时候,秦军的军阵从中间让开数条道路,几十个身强力壮的军士将拒马给推了上来,由拳头大小的木头制成,叶世楷让人将外侧削成尖锐,若是战马敢直接冲过来,尖锐的木刺就会轻松扎进身体,而这种伤害,无论对战马还是对人都是致命的。
几十个拒马摆成“一”字,并排一起,将所有军士都挡住了,后面是盾牌,盾牌上还有数米长的枪阵。
绊马索,铁蒺藜,拒马,盾牌,长枪……
两侧是高不可攀的悬崖,后面是封死的闸门和城墙上不停放箭的弓弩手,只有前面一条路,叶世楷布置了这么多障碍,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消耗狼族骑兵的优势,两侧悬崖的宽度不足五十米,也就是说,留给狼骑冲锋的空间只有五十米,换句话说,满仓只要守住这五十米就行了。
叶世楷最希望的情况,就是狼族知难而退,就地投降,但这恐怕是不可能,根据他的了解,这赫连可是狼族的勇将,宁死不退。
“弓弩手,放箭。”满仓冷哼一声,摆了摆手,盾牌阵开,里面露出了两排弓弩手,前排单跪,后排站立,万箭齐发,将前面的狼族骑兵射落马下。
“众军摆阵,准备迎战。”这些日子,叶世楷给满仓的任务,就是在挑选一些身强体壮的勇士,各个都能以一当十,配上最好的防具和武器,用魏武卒的仿佛训练阵战,其战力甚至高于魏武卒,这就是秦锐士。
面对如此现状,赫连也顾不上什么了,按兵不动就是在活活挨射,想要活下来,只有往前冲。
“跟我冲啊,杀光秦军。”赫连挥舞着长刀,身先士卒,身后的狼族骑兵纷纷跟上,声势滔天,马蹄在大地上踩踏,扬起了漫天灰尘,看起来很是壮观,叶世楷不由地为上官健捏了把汗,布阵的两千军士,只有一部分是他训练出来的秦锐士,剩下的驻守军虽然实力不俗,但面对数量占优势的狼族骑兵,他们到底能不能顶住。
骑兵目标很大,即便骑术再好,也难以躲开密集的障碍和飞来的箭矢,不少骑兵都倒了下来,不过两千骑兵没有这么容易击溃,赫连身中两箭,但还是带着部下冲了过来。
“所有人准备,抬起长枪。”满仓丝毫不慌张,指挥着前排军士将长枪抬起一个角度,骑兵面对拒马,一定会选择跃过,虽然拒马很高,但仍然有骑兵可以跃过来,所以满仓调整了长枪的角度,可以做到一击必杀。
战场残酷,叶世楷也算是见到了一次数千人的厮杀,而且这一次的指挥官还是他自己。
“狼族骑兵,跟我来。”赫连身受重伤,纵马一跃,直接跃过了拒马,率先破阵,身后的骑兵也纷纷起跳,但拒马的威力不可小觑,一些乏力的战马跃不过去,直接撞在拒马上,被尖锐的木刺扎进身体里……
“刺。”满仓大吼一声,众人合力刺出长枪,一寸长一寸强,而且这种长枪的重量很大,一旦被刺中,是必死无疑的。
“后面的骑兵不要后退,直接冲。”
“老贼,看招。”满仓大喝一声,看准时机,朝着赫连纵身一跃,长刀垂直劈了下来,赫连也是身经百战,挥动马刀格挡,但他还是疏忽了,满仓顺势侧身,左手短枪顺势刺了下来,直接捅入赫连的胸口,刺了个“透心凉”。
“贼将已死,尔等还不快速速投降。”满仓单手举起赫连的尸体,站在盾阵上,大声喊道。
“怎么办,将军死了。”赫连一死,狼族立刻没了指挥,骑兵的冲锋也失去了组织性,但想要他们投降,并没有这么容易。
“杀啊,我们和秦军拼了。”
草原之上,是强者的地盘,若是他们投降,即便真的回到了草原,也会受到所有人的歧视,甚至是沦为奴隶,一点尊严都没有,所有他们宁愿会选择战死,另外,狼族本身就是骁勇善战,士气高涨,除非是万劫不复之地,几乎不会主动投降,这也是为什么,狼族会成为大秦的威胁。m.χIùmЬ.CǒM
不过,赫连一死,狼族也基本就是负隅顽抗,没有了指挥,他们的战力大打折扣,这就好比是狼群狩猎一般,有了狼头,狼群的进攻才有节奏,才能让敌人难以招架,但狼头一死,狼群就是独自作战,没有任何配合,就好比现在,没有了统一的指挥,数千骑兵根本做不到一齐进攻,都是十几匹马为一个小组,一组一组地扑上去,面对装备精良,擅长阵战的秦军,就是飞蛾扑火。
“众将士听我命令,进。”满仓趁此机会,让长枪阵不断顶上,整个军阵如同一台“推土机”,一步一步靠近,战马面对步步紧逼的长枪和拒马,本能地开始惊慌,无论骑兵如何操作,也再难发起冲锋,反而是向后退却。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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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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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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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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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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