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一见萧恪之回来,顾不得擦额角的汗,便急急忙忙奔出殿外,拜道:“大家,寝殿已收拾妥当,晚膳也备好了,可要现在就用?”
萧恪之点头,更衣后便坐到榻上,举箸用膳。
太极宫里的膳食|精致而丰富,与甘州王府和军营中的粗糙几乎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连吃多日,他仍未习惯,始终还是觉得甘州最普通的胡麻饼也比宫里加了许多油酥的饼好吃。
幼年时他十分眼馋的父亲食案上的佳肴,如今尝到口中,似乎也不过如此。
他就着几样点心吃了一碗羊肉馎饦后,便放木箸,问:“维摩呢?今日可好?”
刘康正目不转睛盯着他案上的餐食,好借机摸清新君的喜好,闻言忙答道:“今日一切都好,大家回来前,才让喂了野雉。”
萧恪之“嗯”一声,饮了口清茶,道:“让驯养的内侍多带它出去,别拘着。”
刘康忙着应“喏”,心里想起那畜生昨日才在太极殿前咬断了大臣的脖子,不禁又是一身冷汗。
跟着这么一位教人摸不透心思的新君,也不知是福是祸。
萧恪之显然看出了他的心思,问:“你可知,朕为何专指了你到御前任中御大监?”
中御大监负责皇帝起居,可算内侍省最高的职衔。刘康十岁入宫,在掖庭宫熬了二十多年,不过是个小小管事,直到不久前萧恪之入宫,才将他调到身边。
他思来想去许久,始终不明白自己如何能入这位新君的眼,只好老实摇头:“老奴不知,求大家赐教。”
萧恪之起身走到他跟前,威严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怀念:“朕的母亲还在世时,因齐太后的缘故,颇受冷落,宫中的内侍、宫人们对她也多有怠慢。唯有你,未做那等见风使舵、踩低捧高的事。这些,朕都记在心里。”
刘康诧异地抬头,望着眼前这个已经长得高大英武的年轻郎君,慢慢想起十几年前的旧事,惭愧道:“老奴有愧,不敢瞒大家,当初也不过是存了谁也不得罪的心,想着谁也说不准日后才人与六王会不会时来运转罢了。”
谁能想到,当初毫不起眼的六王蛰伏十几年后,当真时来运转,成了大凉新君!
萧恪之拍拍他的肩,道:“这便够了。朕记着你当日的好,往后,你也记着朕对你的信赖。”
刘康心中动容,只觉先前的种种疑虑与害怕都消失了,忙感激涕零地叩首:“老奴一辈子记在心里,不敢忘怀。”ωωω.χΙυΜЬ.Cǒm
“好了,让靳江过来一趟吧。”
他行到大殿另一侧的书案边,一面提笔书写,一面吩咐。
不一会儿,一身银甲的靳江便跨入殿中,拱手行礼。
他本是甘州王府宿卫统领,如今跟随萧恪之入主太极宫后,便掌着宫禁与城防,是当之无愧的天子近臣。
“这几个人,你去查查他们的底,若有不干净的地方,最好能找出证据来。”萧恪之将才写好的一份名单递过去。
纸上写的十余个名字里,除了两个是齐太后的人之外,其余都是太子的人。
靳江接过快速浏览一番,便知他是准备动手了,遂小心收起应“喏”。
“朕已让人拟了一道旨意,仍以萧煜为储,明日你亲自送到万春殿去。”
“陛下?”靳江闻言惊讶不已,全然不懂他为何不趁机废除太子,反还要将祸患继续留在身边,难道是因为血缘亲情,难以割舍?
他斟酌一瞬,仍是直言劝道:“太子虽是陛下亲侄,暂时臣服,却并非毫无野心之人,绝不能对其掉以轻心。况且,陛下春秋鼎盛,待他日成婚,很快便能诞育皇子,何须将东宫之位交给旁人?”
“朕明白。”萧恪之耐心听他说完后才道,“靳郎,你跟随朕多年,最清楚这些年里,朕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靳江担忧的目光一顿,立时想起过去在甘州的事。
当年,十一岁的秦王只身一人前往西北边疆,面对遮天蔽日的风沙与不过才搭出框架便被刻意撂下停工的王府,连像样的居所都没有。
甘州远离京城,不知朝中事,刺史起初还顾忌他皇子的身份,处处恭敬。然而待明白他是个死了母亲,无人理会的失宠皇子后,便也渐渐怠慢起来。
分明是皇帝的儿子,在边疆的日子却连普通富贵人家都不如。而京城里的太后、皇帝和其他皇室宗亲们,却心安理得地过着衣食无忧的奢靡日子,将他一个人丢在边疆风沙中。
这样的亲人,哪里值得留情?
靳江的担忧慢慢平复下来。陛下素来目光长远,绝不会感情用事。
“是臣多虑了,陛下定还有别的打算。”
萧恪之没多解释,只挥手示意其退下。
靳江只想对了一半。
他留下萧煜,固然是想其暂时稳住人心,也并没有因为血缘亲情而格外仁慈的意思,可他心里清楚,自己的确有几分恻隐之心。
这份恻隐之心,是为了一个女人,楚虔榆的女儿,东宫的太子妃楚氏。
初入长安时,他只远远见她站在萧煜的身边,恭敬柔顺,面对惊变也毫无惧色。
他心里诧异,多留了几分心眼,进而想起她是楚虔榆的女儿。
从前那个温柔恬静、天真烂漫的小小女孩,不知不觉已长成一个美丽纤弱、风姿摇曳的成熟|妇人。
他就着灯光抬起左手掌心,凑近鼻尖轻嗅一阵,仿佛又感受到方才在万春殿里她靠近时的那一阵淡淡幽香。
连续两日在夜半出现的绮梦片段一下子又在脑海里浮现,令他整个人躁动不已。
他虽不知心里的那股躁动到底意味着什么,可是本能告诉他,这与他那侄媳妇有关。
他活了二十五年,哪怕常年生活在边疆,也并非没见过什么女人。可过去,他一身的旺盛精力几乎都发泄在军营里、马场上,这是第一次,对一个近在眼前的女人产生不一样的心思。
既然他还未想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不妨先将她留下。毕竟,他一向极有耐心。
……
万春殿中,萧煜昏睡近一个时辰后,终于悠悠转醒。
楚宁自萧恪之走后便始终守在殿中,见他醒来,先命人将温着的汤药送来,亲自喂他喝下。
“殿下可觉得好些了?”
她接过侍女手中的清茶递过去给他漱口。
萧煜饮了两口后,便揉着额角点头:“好多了。我本也没事,不过是连熬两夜,这才支撑不住罢了。”
他掀开被衾坐到床沿,问:“什么时候了?”
楚宁拧了在温水里拧了把手巾替他擦脸,道:“已经戌时了,殿下可要用晚膳?”
“叫送些蒸饼和胡麻粥来吧。”
一旁的侍女忙下去吩咐,萧煜却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眼神一闪,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近些,道:“我昏睡时,隐约感到有人来过。”
楚宁动作一顿,将手巾放到铜盆边,点头道:“是六王叔——圣人来过。”
“圣人”二字一出,萧煜的脸色倏地变冷。
“他来做什么?”他将她拉进怀里,身子虽还有些乏力,手上的动作却不容置疑,目光也紧紧盯着她,“同你说了什么?”
“圣人自然是来看殿下的。”楚宁双手搁在他肩上,动作轻柔,却无形之间与他隔开了些距离,“他说,储君乃国本,要殿下不必担忧,他尚未婚配,膝下无子,往后,东宫之位仍是殿下的……”
她的声音在萧煜逐渐阴沉的目光下越来越低。
“他会让我继续坐东宫之位?”他冷笑不已,捏着她皓腕的手掌止不住地用力,“这是将我当黄口小儿,任意哄骗吗?”
“殿下不信吗?”腕上轻微的疼痛令楚宁忍不住蹙眉,却没挣脱他的手掌。
“你信他?”他望过来的眼神顿时带着锋利的审视。
楚宁避开他的视线,忍了片刻,还是将手从他掌心里挣脱出来。
“哪里有什么信不信的,我不过是觉得到了这个时候,他没必要拿这样的事来开玩笑罢了。况且,殿下还有不少朝臣支持,东宫之位岂是说动就能动的。”
话虽如此,她心里想的却截然相反。若换作是她,根本不会多此一举,只会趁机将对方早早扼杀,免除后患。
她不知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有一点几乎可以肯定——这位新君对她这个侄媳并不排斥,甚至隐隐有几分别的意思。
成婚两年,她早已不是闺中的懵懂少女,男女之间的那些事自然再清楚不过。她知道自己貌美,从前在闺中时,便被许多五陵少年争相追逐,后来蒙难时,也有不少贵族子弟想将她纳入后院。
她还是个普通的士族少女时,自然对这些不屑一顾,可后来的磨难早已将她的矜持一点点侵蚀殆尽,如今的她,一点也不羞于为自己争取利益。
只不过,那一点点对她的不同并不足以说明什么,她还需好好考虑一番。
“哼。”萧煜眯眼打量她片刻,慢慢收回视线,“即便当真暂时不动,想来等他娶妻生子,长安城里便也没我的容身之处了。”
这时,两个内侍捧着食盒进来,将热腾腾的羊肉蒸饼、胡麻粥和几样腌菜一一摆在案上。
萧煜没再追问,只吩咐将徐融唤来,便坐到案边用起晚膳。
楚宁夜里一向少食,只喝了两口胡麻粥,就跪坐在一旁替他布菜。
不一会儿,徐融匆匆赶到,萧煜照例让楚宁先回屋,关起门来说方才的事。
徐融听罢,沉吟片刻,面上是同他一样的将信将疑:“殿下,这里头是否会有别的缘故?如今每错一步,便可能酿成大祸。臣以为,殿下应当留心,不可尽信之。”
萧煜放下银箸,道:“不错,我自然不信他当真会心慈手软。不过,不论他究竟意欲何为,咱们都不能留下任何破绽。”
“殿下是指,像侯侍郎那样的事?”
昨日侯同毅的忽然丧命,他们都疑心并非巧合。而太子手下,恰恰有不少朝臣都是或多或少因自己或家人触犯律令,得太子的帮助逃过一劫,才慢慢倒向东宫的。
“不错,明日你便到刑部去一趟,让韦尚书悄悄查一查他们是否还留着案底在,能销毁的尽量销毁。御史台那儿,也多让人留意着,那儿是齐穆的天下,咱们不好多干涉,只尽量翻翻从前弹劾的折子,把人和事都处理妥当,别有遗漏,教人抓住证据。”
方才楚宁的那句话提醒了他。萧恪之若要慢慢削弱他背后的人,总得有适当的理由,没什么比惩治触犯律法的朝臣更好的借口了。
徐融一一记下,临去前,仍是忍不住停住脚步,低声道:“殿下如今还在热孝中,臣本不该提此话,可思来想去,仍觉该对殿下直言——过去,有不少朝臣都欲与殿下结亲,殿下却都一一拒了,两年来,东宫始终只太子妃一人,这本无可厚非。可如今情况不同,殿下若想留住他们,不妨等孝期过去后,填一填东宫后院。”
萧煜望着摇曳的烛火,迟迟不语。许久,方道:“你先下去吧,容我想想。”
徐融没得到想要的回答,心下遗憾,又怕多劝后适得其反,只好讷讷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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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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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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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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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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